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二)、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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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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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室吃饭者。
3、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4、值班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未锁好者。
5、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药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记录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未造成后果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院及科室内活动或学习,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戴听MP3者。 5、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聚岗,看非业务杂志、玩游戏者。 6、出入手术室未换鞋者。手术期间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后记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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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门诊、病房医生、护理人员,药房、收费人员,以及报账人员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而造成医院被罚的款,按10%扣发有关人员的工资。
以下情况除从工资(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该由个人承担的经济损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诉,造成后果者。
2、散布谣言,损害医院声誉或影响医院形象者。 3、发生医疗纠纷,给病人提供资料者。
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工作中拉帮结伙,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者。
5、打架斗殴,甚至卷进来其他社会人员参与,影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院正常管理。
6、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造成后果者。 7、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违反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造成后果者。 9、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者。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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