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校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
4、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
5、签批学生3天以内的请假。对学生请假超过3天的,及时与学校联系,按照学生请假的有关程序办理(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履行请假手续)。
6、协助学校做好对顶岗实习期间违纪学生的处理。
7、负责做好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鉴定。
第四章 顶岗实习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当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场纪场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管理,努力掌握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要求,在学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有计划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团支部实施落实。
第十七条 各专业科要在顶岗实习前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结合专业和实习单位的特点,制定出详细的学生顶岗实习行为规范,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业余活动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实习期间学生需要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第十八条 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各专业科要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建立详细资料,加强信息沟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每周最少与各实习点联系一次,了解学生的思想
动向和实习、生活情况。如果实习点有3名学生以上,要指定学生干部,协助实习指导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各专业科要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组织教学、学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实地检查,集中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问题。
第二十条班主任在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期间要继续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实习准备工作。未能带队参加实习的班主任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协助实习指导教师、专业科做好本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要经常与实习学生联系与沟通,并及时向专业科反映学生顶岗实习情况。顶岗实习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返校后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按照《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在顶岗实习期间违犯学校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五章 学生顶岗实习守则
第二十四条学生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参加实习,穿工作服并按实习大纲、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必须记好实习日记(工学交替、毕业实习期间记实习周记),内容为每天(周)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
第二十五条实习期间应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主动处理好厂校关系。
第二十六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纪律处分。必要时,专业科应停止其实习,并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应爱护国家财产、对所用的机器、设备要按规定维护保养。造成责任事故或丢失工具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必须按时到实习场地进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擅离岗位;未经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实习结束应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所属专业科。
第三十条学生实习结束应按规定上交实习日(周)记和实习报告,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应及时将就业协议或录用证明寄送至所属专业科。
第三十一条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及时与专业科保持联系,向专业科汇报实习情况。
第三十二条实习期间要强化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严禁到江、河、湖、海游泳,不准参与赌博、上舞厅、夜总会、酗酒,确保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六章实习成绩评定
第三十三条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任务,交实习日(周)记、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出勤、平时纪律等)、实习日志、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报告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0%、30%、20%。
第三十四条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由专业科组织有关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态度、思想表现、实习报告、实习日(周)记、实习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分为四个
等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一般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报专业科批准备案,专业科安排人员检查考核。实习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1)优秀:
① 完成实习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完整、系统地总结,实习周记质量高,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分析或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② 实习考核优秀或实习单位评价优秀。
③ 实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
2)良好:
① 完成实习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完成得较好,实习周记认真,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进行分析。
② 实习考核良好或实习单位评价良好。
③ 实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
(3)及格:
① 能达到实习大纲基本要求,能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
② 实习考核较好或实习评价较好(含一般)。
③ 实习态度较端正,能遵守纪律。
4)不及格:
① 没有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
② 缺席累计时间达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工学交替或毕业实习期间累计缺席两周)以上者。
③ 实习期间有严重违纪现象者。
第七章实习总结
第三十五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日(周)志、进行总结。
第三十六条在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对表现达“合格”及以上的学生,由学校与企业一起颁发“学力证”。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守则
(讨论稿)
1、学生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参加实习,穿工作服并按实习大纲、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必须记好实习日记(工学交替、毕业实习期间记实习周记),内容为每天(周)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