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天气条件下安全行车常识(3)

2019-09-01 20:02

否则不但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和交通民警勘查现场,而且会增加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 (二)突遇前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置 正常驾车行驶时,如果突然发现前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注意以下事项: 1、驾驶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慌张。

2、用点刹迅速降低车速,双手紧握方向盘,以小角度大半径的路线驶入右侧路肩或应停车带内停车。

3、停车后首先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并在车后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乘车人应迅速离开车辆,否则,极易被行驶来的后续车辆撞上。 4、立即用紧急电话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援助。

5、事故现场如有伤员,要用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标记伤者倒卧位置,然后投入伤员抢救工作。

6、当交通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先期发现车祸的驾驶员,应全面、准确地将现场目击情况告诉交通民警,并将自己的姓名、单位、常住地址留给交通民警,而后迅速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现场须尽的义务。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职责,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履行一些义务,才能及时、正确、顺利地进行现场各项调查工作,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当事人遵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现场处置不当,结果使自己承担了本来不必承担的责任,所以,强调当事人的义务十分必要。

(一)报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7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这个规定要求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执勤的交通警察报告简要案情。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报案的方法是,可用122号电话报警或用公路旁紧急电话向巡逻的交通警察报告简要案情,如有人员受伤或财产急需抢救,允许抢救再报案,但不允许当事人继续完成自己出行的任务之后再报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未及时报案的关键在于拖延报案时间和没有保护好现场,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报案内容包括发案时间、地点、主要案情后果。

(二)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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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位置??)” 保护现场重点工作是:

1、标记停车位置。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车辆时,应标明当事车辆停车位置,标记的方法可用粉笔或砖头等物,就停车位置采用“┌”直角形标记,即将各着地车轮画下来(图9-3)。另一方法用T字形标记,即用粉笔分别在与车轮平行、与轴头垂直,交叉点位于车轮外侧接触地面处进行标记,同时,要标注同侧各车轮的位置。 2、标记伤员倒卧位置,抢救伤员就其倒卧位置圈画下来。

3、保全现场痕迹物证。保护方法是勾画路面有关印痕,如遇风、雨天气,可用塑料将其遮盖好,以防消失,对重要痕迹物证,当事人应保存好或者委托同车人看守,防止人为的或者自然现场的破坏。

(三)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 发现了解事故情况的人,要及时记清姓名、单位、电话、住址和所驾车的车号等,在公安干警抵达现场后及时提供。当事方无权调查取证,即使取证也没有法律效力。

(四)服从公安机关实行的强制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暂扣事故车辆和驾驶证。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扣留当事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更不准扣留当事人和货物。

(五)履行现场图签名手续。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绘制的现场图,当事人认为记录数据符合客观事实,应履行在现场图上签名手续。在签名前对其中有疑问的地方,可以要求制图人讲清楚。

(六)协助民警清理现场。

1、事故处理民警认为现场不需要保留时,当事方单位负责移动车辆、尸体,清除现场障碍物,并协助民警疏导被阻的车辆,保障交通畅通和公路整洁。

2、现场遗留伤、亡人员的财物,由当事双方单位人员或伤、亡人员亲属与民警交手续,当面点清,在开具财物名称、数量清单上签名。

3、对需要继续勘验的车辆、物品,由当事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动用或损坏。 4、尸体处理应按照现场处理民警的意见办理。 三、汽车遇险的紧急处理 (一)紧急处置险情的原则。

1、沉着冷静。汽车遇险情时,驾驶员头脑要冷静,及时正确地判明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千万不可惊慌失措,稀里糊涂地采取措施,使本来可以化险为夷的,酿成事故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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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人后物。遇有险情必须避让时,应迅速判明人员是否会受到伤害,如果避让会伤害到人员时,应先顾人后顾物,切不可为避免物品受到损失而造成人员伤、亡。

3、避重就轻。遇有险情时,应选择无损失或损失较小的方案,避开损失较大的方案。 4、先减速后打方向。遇有紧急情况,首先应制动减速,使汽车在碰撞前处于低速或停止状况,以减小碰撞程度。只有在制动后仍要导致碰撞时,才采取打方向的措施。但要注意,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能紧急制动,因为在高速上紧急制动非常危险。另外,打方向要平稳,不要过猛。

5、先人后已,遇险情时,驾驶员先想到他人安危,先抢救处在危险中的人员,不得为保全自身安全而不顾他人。 (二)转向失灵的处置。 汽车转向一旦失灵,将严重威胁车辆和人员安全。此时,应设法将车辆安全地停下来。驾驶员应沉着冷静地采取以下措施: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鸣喇叭,向周围发出信号。立即松开油门塌板,抢挂低速档,均匀地用力拉紧手制动,当车速明显降低时,踩下脚制动,使汽车逐渐停下。切忌:开始如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极易造成翻车。 (三)制动失灵的处置。 高速公路上高速度、全封闭、分道行驶等特点要求车辆在行驶时避免或减少使用制动。这样在高速公路上制动失灵的车辆就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使速度降下来。正确的方法是: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鸣喇叭,向周围车辆发出信号,立即松开油门塌板,抢挂低速档,当发现机制动控制住车速后,均匀地用力拉紧手制动,察明右后方无汽车驶来时,即将车平稳地驶入路肩或应停车带内逐渐停下。 (四)爆胎的处置。 轮胎突爆时,车身迅速倾斜,方向盘向爆胎侧急转,驾驶员要沉着冷静,全力控制住方向盘,保持车身正直向前,并迅速抢挂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车辆,当发动机控制住车速后,将车平稳地驶入路肩或应急停车带,制动停车。爆胎立即紧急制动会导致翻车。

(五)汽车倾骑在路肩上的处置。 高速公路路肩的强度,足以支撑车辆。但是,若有大型汽车冲撞路缘隔离带护栏驶下路肩一侧车轮在路肩外边沟横坡上,汽车有倾覆的危险,此时驾驶员应当从靠路面一侧驾驶室出来,如果车上载货物,应将货物倾斜一侧卸到车后路边上,载人的客车应组织好乘车人脱险,指挥乘员先集中到靠路面一侧车行。

(六)汽车翻车时的处置。 汽车在翻车前,一般都会有先兆有感觉,例如,急转弯或躲避险情猛打方向,由于车身向外侧 倾斜,驾驶员有向外侧飘起的感觉;在路肩外边沟横坡翻车时,车身先慢慢倾斜,然后才会翻车,纵向翻车时,车辆先后倾。驾驶员会有头下沉,车尾翘起的感觉;车辆后倾,驾驶员有后仰,车头提起的感觉,然后才会翻车。驾驶员遇此险情,应首先疾呼乘车人握紧椅上的扶手等物件,借以固定身体或用手抱头,尽量往座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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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缩,避免身体在车内滚动而受伤,驾驶员自己也应用手紧握方向盘,两脚钩住脚踏固定好身体,随车体一起翻转,如果车辆向深沟边连续翻滚时,尽力避免将身体甩出车外被碾压。 (七)汽车碰撞时的处置。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发生侧面刮擦碰撞事故屡见不鲜。这类事故一旦发生,由于汽车两侧面围板防碰撞能力较弱,在刮擦、碰撞时极易变形或破损,对乘坐在侧面的人造成很大的致伤可能。因此,当驾驶员在超车时发现有与其他车隔离带护栏碰撞时,要大声疾呼乘车人,迅速向车厢内侧靠拢,以防车厢变形伤害乘车人。 (八)汽车坠落时的处置。 汽车有坠落桥下可能时,驾驶员要抓紧方向盘,让身体后仰,紧贴着座椅靠背上,随着车体翻滚,这样当车摔到地上时,身体有相应的反冲空间。车辆在翻滚中,一定要避免身体在驾驶室内滚动,防止身体撞击铁质器物件致伤。

(九)汽车着火现场的处置。 汽车着火事故造成人员烧伤的发生率很高,后果十分惨重。烧伤不仅是皮肤损伤,而且全身反应强烈。大面积烧伤常出现严重休克或感染,死亡率很高。着火现场抢救若不及时或不得法,还会殃及路上的周围车辆,酿成更大的火灾。因此,交通参与者都应学习掌握有关救火知识,做到有备无患,一旦遇到高速公路上汽车着火,过往的驾驶员都有义务灭火,救护伤员。根据着火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1、当遇到汽车着火千万不要惊慌。在起火初期,驾驶员利用车上备用的灭火器或用大衣、扫帚、沙土扑打、覆盖着火点。如火势严重,应立即用电话“119”报告火警请求灭火。 2、大型客车突然着火,驾驶员或员应当在开车门的同时,砸碎车窗玻璃,迅速将乘车人撤离到路肩上。

3、汽车着火驾驶员乘车人身上起火时,不要慌张,更不能敌跑,否则火借风势越着越大。人的衣着燃烧来不及脱掉,可就地打滚,压灭衣服上的火焰。

4、在扑救人身着火时,如人身烧伤比较严重,不能用灭火,以防造成细菌感染,应用被子等物盖住着火人的身体,使火自然熄灭,迅速将烧伤的伤员脱离热源,扑救人员不能给伤员用药或烧伤创面上涂油时,应用干净毛巾、纱布覆盖保护创面。伤员口渴时应当淡盐水补充水分,然后迅速送往医院。

5、汽车内装载可燃物质燃烧时,由多种气体混合构成而生成不同颜色的烟雾,车内散发导常气味使人中毒,在扑灭火焰时,迅速将失去知觉的人出抬出远离着火汽车,进行人工呼吸及时补氧,再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四、高速公路紧急救援和伤员的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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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高速公路紧急救援 交通事故是高速公路发生拥挤的主要原因,而且已经证实,通过尽早发现和排除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可以大大减少交通延误。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率已成为衡量交通管理水准的重要标准。高速公路紧急救援系统就是针对高速公路的特点、事故特征而建立的,以期及时、准确地检测事故,迅速、及时、适当地排除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害,降低事故死亡率。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 (一)紧急救援系统的任务。

1、 及时获取交通事故的信息,协调有关各方面迅速采取紧急救援行动;

2、交通事故发生后,提供紧急服务,包括消防、救护、环保、车辆牵引起吊,破拆救援,供应燃油等,并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尽快抢救被困伤员,是减少死亡率的关键,救援的重点应该放在人员的抢救上。

3、车辆发生故障时,提供维修服务,帮助陷入困境的汽车驾驶员摆脱困难; 4、对控制下的匝道可立即改变控制方法,例如关闭入口匝道等;

5、在交通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内,为行车的驾驶员和乘客提供情报服务等。

(二)紧急救援系统监视方法。 交通运行监测和控制系统工作状况的监测统称为监视。 利用监视方法获得的情报一般用于以下目的: 1、选择适应于交通状况的控制方法; 2、评价控制的效率; 3、检测事故;

4、确定控制系统中各组成部分的状态。

(三)事故排除与路障清理。 排除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需要一支有许多机构配合默契的管理队伍,即包括高速公路管理局和公路经营者、交通警察、医疗、消防、环卫、救援组织等有关各个方面。控制中心根据事态监视信息,利用各种通讯设备安排必要的排除事故的措施。 排除事故一般需要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提供诸如警察、消防和救护车一类的紧急服务; 2、维修和牵引; 3、改变控制方法;

4、提供司机情报。 一旦检测到事故,则排除事故的快慢以及减少事故对交通流影响的程度就取决于有效地协调各种合适的措施。 为了避免误会并减少排除事故的延误,必须提供有用的实时情报。这些情报应能详细地描述事故的性质和程度。通讯方面,还要有系统的步骤和方法,利用这种通讯可以确定事故产生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选择和综合各种适当的处理措施。当然,负责提供必要措施的各个部门的协同努力,是任何排除事故方案能获得成功的基本条件。 高速公路控制出入后,一旦发生事故,受伤者的急救不可能与一般公路那样可以出入公路,必须采取特殊的方式。现在世界上通行的紧急救援系统有如下三种: 第一种,以意大利太阳道高速公路为代表在服务区、停车场都设有急救站,高速公路两侧与紧急电话一样设有紧急通报装置。 第二种,以日本道路公团为代表,在管理中心设立急救车,消防车昼夜待命,道路部门自行处理。 第三种,其余大部分国家如美、法、德等国在管理中心设置急救中心,接到紧急电话的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最近的急救站发出指令出动救护车,或派直升飞机抢救。救护车通过无线电话与急救站、医院取得联系。 具体的组织形式,应因地制宜。下面介绍几种国外组织形式: 1、美国芝加哥地区紧急交通巡逻车系统. 伊利诺斯运输部署(IDOT)通信中心作巡逻的协调单位,它处理全部发来的事故报告,通过各个巡逻车的无线电频道,指挥最近的巡逻组去出事地点。通讯中心与芝加哥市警察局、消防部、交通工程中心、伊利诺收费道路委员会保持无线电直通电话联系。 巡逻车管理交通事故,其已成为对付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的一种国际方式。巡逻车的主要任务是清除事故车辆、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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