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约30°夹角,低侧距地面约20毫米,高侧距地面约220毫米。具体设计见附录E。
3、简易管理线界牌
(1)制作规格:横截面形状为长方形,长500毫米×宽400毫米。从上至下分别喷印水利标志(蓝色,长100毫米×宽50毫米)、××江(河)名(红色,以柴米河为例,字规格为60毫米×60毫米,字间距10毫米,其它河道字高不变,宽度适当调整)、管理范围线(蓝色,字规格为45毫米×45毫米,字间距10毫米)、喷涂编码(红色,字规格为35毫米×35毫米,间距5毫米),下排居中为“××人民政府”(红色,字规格为30毫米×30毫米,字间距5毫米,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为例,其它名称字体高度不变,宽度适当调整)。喷涂编码字体为长仿宋,其余字体为隶书。以上标志及文字均居中,数量较多的文字,可适当缩小其大小,以美观、清晰为宜。
(2)制作材料:预制500毫米×400毫米正方形铁片,背景颜色为银白色。 (3)安装要求:壁挂式。界牌应基本面向河道,且处于醒目位置。 7.3.2告示牌
1、制作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毫米,高2300毫米(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毫米×1000毫米(宽×高)。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反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2、制作材料:采用φ50毫米不锈钢管或热镀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
3、埋设要求:告示牌立柱管埋入地下400毫米,四周浇筑600×600毫米的C20砼底座固定。垂直方向上偏斜不应超过5゜;水平方向上与河道岸线夹角偏斜不应超过15゜。 7.4 桩牌存档
每座桩(牌)埋设完成后,以数码相机距界桩3至5米拍摄桩(牌)体正面照,与其坐标表对应,以便存档,并根据管理范围线绘制地形图及时绘制界桩位置略图,标明地理名称,形成界桩身份证,式样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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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
见pdf:附录A1、A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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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 坐标系统:1980西安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经线为×××゜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序号 点名 X(M) Y(M) H(M) 备注 测量者: 校核者: 检查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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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观 测:
××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
河段名称: 仪器型号: 单 位:米 检测数据/检测点已知数据 坐标及高程较差 序 号 点 名 X Y H Δ位 Δ位 Δ位 点位较差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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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
××河××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图
图 号
版 权 所 有 不 县( 区得 )水 利翻 局 印 年 月划界定桩测量 ×××(测量单位)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经线××°) 1:××× 测量者: 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高距为1米 绘图者: 2007年版图式 检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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