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除一类范围以外且在380v以上的电缆敷设工程。 (3) 除一类范围以外的各类工业设备安装、车间工艺设备安装及其相配套的管道、电气工程。 (4) 锅炉锅炉单炉蒸发量在10t/h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工程。 (5) 建筑物使用空调面积在15000㎡以下,5000㎡以上的单独中央空调分项安装工程。 (6) 除一类范围以外的单独自动扶梯、自动或半自动电梯分项安装工程。 (7) 除一类范围以外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和消防工程。 (8) 8层以上建筑的水电安装工程。 三类工程 (1) 除一、二类范围以外的电缆敷设工程。 (2) 8层以下(含8层)建筑的水电安装工程。 (3) 除一、二类范围以外的通风空调工程。 (4) 除一、二类范围以外的工业项目辅助设施的安装工程。
2、工业安装工程一类工程项目表 表3-3 (1) 洁净要求高于(等于)一万级的单位工程。 (2) 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工艺管道、热力管道、煤气管道、供水(含循环水)管道等工程。 (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工程(GB5044职工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4) 防爆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5) 各种类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碳钢贮罐容积单只≥1000m3。 (6) 压力容器制作安装。 (7) 设备单重≥10t/台或设备本体高度≥10m。 (8) 空分设备安装工程。 (9) 起重运输设备: ① 双梁桥式起重机:起重量≥50/10t 或轨距≥21.5m 或轨道高度≥15m ② 龙门式起重机:起重量≥20t ③ 皮带运输机:⑴宽≥650mm 斜度≥10° ⑵宽≥650mm 总长度≥50m ⑶宽≥1000mm (10)锻压设备: ① 机械压力:压力≥250t ② 液压机:压力≥315t ③ 自动锻压机:压力≥5t (11)塔类设备安装工程。 (12)炉窑类:①回转窑:直径≥1.5m ②各类含有毒气体炉窑 (13)总实物量超过50 m3的炉窑砌筑工程 (14)专业电气调试(电压等级在500v以上)与工业自动化仪表调试。 (15)公共安装工程中的煤气发生炉、液化站、制氧站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工程。 3、安装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 安装工程以分项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2)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几种不同类别组成,应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3) 改建、装修工程中的安装工程可参照相应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4) 工程类别未包括的特殊工程,如影剧院、体育馆等,由当地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1、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 表3-4 项目 ⑴道路工程 ⑵桥梁工程 ⑶排水工程 单位 结构层厚度 路幅宽度 单跨长度 桥梁总长 雨水管道直径 污水管道直径 cm m m m mm mm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65 ≥60 ≥40 ≥200 ≥1500 ≥1000 ≥55 ≥40 ≥20 ≥100 ≥1000 ≥600 ≥10 ≥5 ≥10 ≥2500 ≥3 <55 <40 <20 <100 <1000 <600 <10 <5 <10 <2500 <3 泵站(地下部分) 万吨/日 ≥20 ⑷水工构筑 污水处理厂(池万吨/日 ≥10 物(设计能力) 类) 自来水厂(池类) 万吨/日 ≥20 ⑸防洪堤挡土实浇(砌)体积 墙 高度 m m 3≥3500 ≥4 ⑹给水工程 主管直径 mm ≥1000 ≥500 ≥5000 ≥800 ≥300 <800 <300 ⑺燃气与集中主管直径 mm 供热工程 8 大型土石方M3 挖填土石方容量 工程 2、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 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等,结合市
政工程实际情况划分确定的。
(2) 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单项工程中如有几个不同类
别的单位工程组成,其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3) 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附属工程按主体工程类别
取定。
(4) 通用项目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
(5) 凡工程类别标准中,道路工程、防洪堤防、挡土墙、桥梁工程有
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6) 道路路幅宽度为包含绿岛及人行道宽度即总宽度,结构层厚度指
设计标准横断面厚度。
(7) 道路改造工程按改造后的道路路幅宽度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8) 桥梁的总长度是指两个桥台结构最外边线之间的长度。 (9) 排水管道工程按主干管的管径确定工程类别。 (10) 箱涵、方涵套用桥梁工程三类标准。 (11) 市政隧道套用桥梁工程二类标准。
(12) 10000平方米以上广场为二类。以下为三类。
(13) 路灯、邮电、电力、交通管理的管线安装工程均按三类工程标准
取费。
(14) 上表中未包括的市政工程,其工程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1、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表 表3-5 序 类别 项目 楼阁 单层 一类 屋面形式 建筑面积(m2) 二类 三类 —— <150 号 (单位) 重檐或斗拱 —— ≥500 ≥150 一 庙宇 厅堂 廊 三 牌楼 多层 屋面形式 建筑面积(m2) 重檐或斗拱 ≥800 ≥25 有斗拱 ≥10 有斗拱 有斗拱 重檐亭 海棠亭 有斗拱 船舫 ≥300 <25 —— ≥8 —— —— 300 —— 无斗拱 <8 —— —— 二 古塔(高度m) 四 城墙(高度m) 五 牌科墙门 六 砖细照墙 七 亭 八 古戏台 九 船舫 十 桥 十 其他亭、水榭 —— 无斗拱 —— ≥10000 ≥1000 ≥300 ≥4000 —— —— 平桥 <10000 <1000 <300 <4000 ≥三孔拱桥 ≥单孔拱桥 公园 广场 庭园 屋顶 道路及其他 ≥20000 ≥2000 ≥500 ≥8000 一 园林 工程 占地面积(m2) 2、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 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
建筑市场近年来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2) 仿古建筑工程:指仿照古代式样而运用现代结构材料技术建造的建
筑工程。例如有:宫殿、寺庙、楼阁、厅堂、古戏台、古塔、牌楼(牌坊)、亭、船舫等。
(3) 园林工程:指公园、庭园、游览区、住宅小区、广场、厂区等处的
园路、园桥、园林小品及绿化,市政工程项目中的景观及绿化工程等。本费用计算规则不适用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以及苗圃内项目。 (4) 古塔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塔刹(宝顶)顶端高度。 (5) 城墙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城墙墙身顶面高度,不包括垛口
(女儿墙)高度。
(6) 园林工程的占地面积以设计图示范围为准,其中的园路、园桥、水
面等面积应包含在内。
(7)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景观绿化工程占地面积以绿地面积为准。 (8) 预制构件制作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仿古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9) 与仿古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围墙等按相应的主体仿古建筑工
程类别标准确定。
(10)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包括的仿古建筑按照三类工程标准执行。 (11)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
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12)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
体情况确定,报上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六) 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房屋修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
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本取费标准是为配套清单计价及计价表计价模式,各专业工程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均以综合单价计算,其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1、企业管理费计算标准及规定:
(1)
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中的
管理费是以三类工程的标准列入计价表子目综合单价,一、二类工程应按本定额进行调整后计入综合单价。
(2) 单独装饰工程不分类别按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3) 企业管理费计算基础按本定额规定执行。
(4) 包工不包料、计日工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其工资单价中。 (5) 意外伤害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费率不超过税前总价的
0.6‰。
2、利润计算标准及规定:
(1) 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2) 利润计算基础按本定额规定执行。
序号 一 二 三 四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1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 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1 28 25 12 预制构件制作 人工费+机械费 15 13 11 6 构件吊装 人工费+机械费 15 13 11 6 制作兼打桩 人工费+机械费 11 9 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