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

2019-09-01 22:49

组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净化家庭网络环境活动,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文化环境。

组织开展家庭亲子共读、家庭学习日等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成为家庭生活的新形式,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培养儿童读书的兴趣和阅读的习惯,促进儿童阅读素养的发展、心灵成长的提升、家庭氛围的和谐,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文明程度、创新意识和能力。

4、关注弱势儿童,重视农村和特殊群体家庭教育 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大力推进农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村镇工作考核内容,依托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吸纳所在地的“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优秀家长和周边学校的校长参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家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家教知识讲座和宣传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在学校、社区、乡村设置专业社工岗位,为特殊儿童及家庭提供救助及指导服务。指导特殊儿童家长进行心理调适,学习科学的教养方法,努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养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孩子的潜能。帮助离异家庭父母尽快走出阴影,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抚平孩子的心理创伤,强化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功能。帮助隔代家庭的老人明确角色定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更新观念,提高教育能力。帮助贫困家庭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经济援助,解决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难。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满足特殊群体家庭及独生子女家庭、富裕家庭不同群体家长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有针

对性的指导与服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家庭教育的个性化和差别化指导。

5、建立关爱体系,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家教指导服务 以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探索创新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服务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为着力点,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及推广工作,推动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呼应的网络化、项目化管理方式,广泛招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全市范围实施“社会妈妈”结对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蒲公英行动”。依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社区(村)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基层文化活动站、校外教育辅导站等公共服务阵地,为留守流动儿童等弱势儿童及监护人提供家教指导及关爱帮扶服务。创建一批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示范村。

促进学校、社会和相关机构督促留守儿童家庭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弥补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教育缺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进行生活关怀、心理咨询、学习辅导等,及时预防心理问题或不良行为的产生。

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发挥社区独特的资源优势,做好流动儿童家教工作。流动儿童的家长教育纳入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由妇联组织和社区教育机构组织实施,并作为家教工作考核指标。流动人口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家长实施教育,帮

助他们解决子女教育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帮助流动儿童家长增强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孩子完成义务教育;帮助孩子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并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6、推进家园合作,扎实开展早期家庭教育工作

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早期家庭教育工作,优化早期家庭教育环境。托幼园所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加强家园沟通、社园合作,幼儿园要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倡导科学的养育理念、传授系统规范的早教知识,指导家长提升家教能力。各地、各幼儿园要按照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向周边社区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指导专业机构,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教服务。

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世代服务中心、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的作用,针对0-6岁儿童及其家庭开展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依托“四点钟学校”、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为社区、乡村居民提供灵活多样、方便就近的早期教育指导和托管服务,开展亲子游戏、兴趣小组、图书阅览、动手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7、发挥人才优势,提升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水平

发挥市家教会及镇江市“智慧妈妈”家庭教育讲师团等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的人才优势,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做好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的选题、审查、指导、结题工作。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作用,大力推广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8、强化专业培训,建立高素质的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 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包括专家、教师、儿童工作者、卫生保健人员、“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志愿者等。要积极吸纳教育、心理、法律、卫生保健等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充实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广泛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家庭教育工作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家庭教育讲师团人才库,实现师资联网、资源共享。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与实践培训工作,建立培训制度,举办骨干培训,逐步形成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以提高其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并逐步形成拥有良好素质、丰富经验、朝气活力的家教工作管理者队伍、充足稳定的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的专家队伍、专兼职结合的基层辅导员队伍。

探索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指导服务机构的准入制度,提高家庭教育队伍职业化水平,协助对现有家庭教育服务市场活动的监管。

9、整合各类资源,培育发展家庭教育社会组织

鼓励发展各级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延伸家庭教育服务平台,推动各级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发展家庭教育公益项目,开展

家庭教育应用研究、骨干培训、指导服务,满足家庭教育工作发展需求。推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为其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家庭教育社会化进程,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资源共享的家庭教育新体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协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健全由党政领导负责,妇联、教育、文明办、民政、卫生、人口计生、关工委等共同参与的协调领导体制。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规划制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协调、组织、督导家庭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明确部门职责。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联牵头、教育等有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级妇联组织、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和整体规划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文明办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注重发挥家长学校在社区和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当地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公共服务阵地的建立、发展及管理,对家长进行科学养育的指导和服务;妇联、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负责0—3岁儿童早期教育的推进工作,逐步纳入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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