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成本核算步骤简介 付鸿杰 于2008/01/09
其实作为一个死的系统,能做到SAP这样已经不错了,SAP以工单为成本对象,完工产品则遵守这么的原则:
生产成本投入 = 生产成本产出 + 生产成本结差 (完工产品)
3.副产品:在SAP中,产品成本核算时,副产品直接扣除生产工单的生产费用,如果联产品使用了固定价格,在成本核算时类副产品处理。在各流程行业,实际上联副产品并没有明显界限,流程行业物料汇流较多,在物料分类帐中将建议,为了避免成本核算和差异分摊死循环过多,尽量将不是特别主要的产品建成为副产品而非联产品。
4.等级品:SAP系统中,实际上可以使用同一料号+分割评估来区分等级品,当然也可建立不同料号。 5.半成品和中间产品:
成本要素和分配分摊
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
SAP将成本要素分为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成本要素可简单认为就是CO科目。
初级成本要素:SAP将FI和CO业务分开处理,其中的桥梁就是初级成本要素,建立初级成本要素的损益科目在FI记帐时通过初级成本要素+ CO Object(成本对象)过帐到CO模块(并非所有的损益科目一定要建立初级要素,前面已有描述)产生CO凭证,初级成本要素一定对应到一损益科目,这视你在项目中的实际需求,比如生产成本-WIP可不建立成本要素,象投资收益所得税费用可选择建立或不建立成本要素。
次级成本要素:是CO中专用的”会计科目”,它用来做费用分配分摊、重过帐、作业分配、CO内部结算等用途。在SAP4.X及其前面版本, 分配分摊和重过帐这些业务只有CO凭证,并不实时产生FI凭证的,严格地讲,并不是不产生FI凭证,是等期末FICO统驭根据你做分配分摊重过帐的业务交易一并产生FI凭证。 关于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还会有专门篇幅详细分析,请参考相关章节!
分配和分摊
SAP系统中的所谓的期末分配(periodic Allocation)包括分配(Distribution)和分摊(Assessment)。
期末将把一项成本从一个成本对象转移到其他成本对象时,就需要用CO的分配分摊。分配一般为采用初级成本要素(即原费用会计科目)平行结转成本费用,分摊则通常是成本对象的打包结转。
关于分配分摊区别,有好事者总结了几条:
SAP成本核算步骤简介 付鸿杰 于2008/01/09
1.分配针对初级成本要素,分摊中一般使用次级成本要素,也可使用初级成本要素。 2.分配保留了原来的成本因素,分摊则多因打包处理后不可追溯原成本因素。 3.分配比分摊有更高的运行性能?
关于分配分摊,举一个比较过时的实例,假设电话费平时缴纳时比如记在IT部门,在期末使用分配循环比根据统计指标(统计指标可以是各部门电话数量或各部门实际通话小时)或其它分配比例比如百分比分配到各部门,电话费保留初级成本要素原样分到各成本中心,分配保留了原电话费这个费用要素。
再假设电话费,打印费,网络维护费等打包成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叫办公费用(对应成本要素类别42)再分摊到各部门, 电话费,打印费,网络维护费不反应在各部门成本中心费用而是一
个次级成本要素->办公费用,这就是分摊。
分配分摊在以前版本是不实时产生会计凭证而是在期末做FICO统驭后才真正过帐到FI,这是和国内传统成本会计的一个非常大的区别。 深入理解FICO统驭
FICO统驭即FICO调帐,FICO一定需要统驭吗? 稍后你就会明白, 严格地讲,如果你没有彻底熟悉FICO统驭,你就基本上未真正了解SAP整个成本核算内部业务流。
SAP财务成本模块设计的一大思想突破是将财务和成本业务数据分开,但这些数据却相互联系却又有所区别,SAP为此使用了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如果实施了成本要素会计,通过初级成本要素在FI记帐时就可同步产生相应的CO数据,这样的好处是后续CO的操作并不直接影响FI,然而,CO的一些操作分配分摊重过帐通常只产生CO凭证并不产生FI凭证,但是这些业务交易却悄然改变了费用的属性,这样会造成FI和CO数据不统一,所以需要进行调帐处理。 以SAP 4*版本为实例,通常发生跨公司,跨业务范围或跨功能范围的费用转换业务时,期末需要进行调帐(Tcode: KALC,主要是FI和CO的成本费用调整),跨利润中心调帐使用(Tcode:F.5D/F.5E/1KEK,主要面向应收应付税金科目的调整,故曰资产负债表调整), 其实还有一个损益调整Tcode F.50,主要是面向自动过帐时产生的现金折扣和汇兑损益科目,这些自动科目和税金科目类似。
而新总帐版本在起用FICO实时对帐时是实时调整的,也就是说分配分摊如果跨了业务范围/利润中心/功能范围实时就产生财务凭证。 OB65:激活业务范围资产负债表。 在SAP中, Ledger 0为法定帐套, FICO统驭帐套(Reconciliation ledger)为Ledger 3A。 SAP成本核算步骤简介 付鸿杰 于2008/01/09
Ledger 3A相关表格: COFIP:Plan items for Reconc. Ledger COFIS:Actual line items for Reconc. Ledger COFIT:Total Records for Reconciliation Ledger
SAP4* FICO统驭配置:
[1]:KALA->激活统驭分类帐;KALB->撤消激活成本要素分类帐。
激活FICO调帐有时也不是必须的,以那个电话费为实例,交付时记录在IT
部门,假
设FI凭证分录如下:
Dr: 电话费 10000元 + (IT成本中心/功能范围:管理费用0001 +业务范围/利润中心A)
Cr:银行存款 10000元 (+ 业务范围/利润中心B)
* 如果电话费业务范围/利润中心A和银行存款的B不同,在SAP4*版本严格地讲,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在新总帐则通过在线分割产生A对B的一对内部应付分录.,这里只讨论作为费 用属性的功能范围.
期末将电话费分配给销售部门 5000元(功能范围0002->销售费用),生产部
门1000元(功能范围0004->基本生产),使用CO分配,对SAP4*版分配时只有
SAP成本核算步骤简介 付鸿杰 于2008/01/09
CO凭证,KALC后才有 FI调整凭证,而新总帐版本实时即产生FI/CO调整凭证。
注意上图的功能范围和伙伴功能范围。
在SAP4*版本,如果不做FICO调帐,则当期电话费从FI模块来看,10000全部为管理费 用,如果从CO角度来看,电话费管理费用4000,销售费用5000,基本生产成本1000(当然这1000元会结算产品成本,期末结帐完毕基本生产成本功能范围是平衡的),
FICO两者数据是不匹配的,假设相关财务报表电话费这块取CO数据,这样不做调整,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SAP4*期末做调帐(Tcode:KALC)或新总帐实时统驭分录为: Dr : 电话费 5000元 (销售功能范围 0002)
Cr: 电话费 5000元 + (IT成本中心功能范围:管理费用0001) Dr : 电话费 1000元 (基本生产功能范围 0004)
Cr: 电话费 1000元 + (IT成本中心功能范围:管理费用0001) 如下图,通过此调整分录后,FI和CO数据就完全一致。
[2]-[4]:定义相关调整科目。
SAP成本核算步骤简介 付鸿杰 于2008/01/09
OBXM/OBXN: 定义FICO资产负债表统驭调整科目。
OBYA: 定义跨公司清帐调整科目。 OK17: 定义CO统驭调整科目。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简单回顾
在制品生产成本分配完毕后,接下来是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人们习惯性将制造企业分类流程型和离散型两大类,典型的离散型企业有机械加工、电子、汽车、服装、家具、五金、医疗设备;而食品、饮料、化工、制药、造酒、生物制品则是典型的流程型制造企业。两类制造企业在生产产计划,生产工艺控制和生产成本核算有一定差异,关于两类企业的差异本处不讨论,只讨论生产成本核算。 制造企业按生产数量大小和生产组织特点可分成大量生产/大批生产、小批生产/单件生产;按照生产工艺的特点又可分为单步骤生产和多步骤生产两种类型。国内传统产品提供了多种成本计算方法适应不同的生产企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概括起来包括“三基两辅”。 一.基本方法
1、品种法:以产品品种(不分批、不分步)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2、分批法:以产品批别或生产工单(故有称为定单法)(分批但不分步)为成本计算对象的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3、分步法:以产品生产步骤(分步但不分批)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按国内习惯,产品成本的基本计算是产品成本计算不可缺少的方法,不同的方法使用不同的生产组织方式,还可采用以下两种辅助成本计算方法。
分步法稍微复杂,分步法可分逐步结转分步法(又称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顺序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两类。平行结转分步法不必逐步结转中间半成本生产成本,因此不需要进行成本还原。
逐步结转分步法又可分为综合结转法和分项结转法两种。
综合结转法:就是将各步骤所耗用的上一步骤半成品成本,以专设的“半成
品”或“自制半成品”项目,综合记入该步骤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需要进行成本还原。 分项结转法:是指将各步骤所耗用的上一步骤半成品成本,按照成本项目分项
转入各该步骤产品成本明细帐的各个成本项目中,分项结转法直接提供按原始项目反映的产品成本资料, 不需要进行成本还原,但是成本结转工作量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