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代收机构的名称、地址) ,账号 。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人民政府
或者 旅游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我局(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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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
×××罚字?201 ?第 号
被处罚人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证照号码 (许可证、身份证、执业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工作单位 (被处罚人为公民时填写) 电 话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违法事实、理由: (可以充分、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因素、选择这一处罚种类、幅度的理由以及采纳或不采纳陈述申辩、听证意见的情况) 。
以上事实有 (证据内容) 等证据证实。 以上事实违反了 (行为规范的法律条文) 的规定,依据 (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种类、幅度) 的行政处罚。
同时,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见打√处):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年 月 日前改正完成上述违法行为。
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改正报告送交 ,我局(委)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说明:也可单独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自动履行本处罚决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代收机构的名称、地址) ,账号 。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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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人民政府或者 旅游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为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被处罚单位(其他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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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委)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 号 被处罚人 (立案的基本事由:当事人×××案) (公民姓名 住所 (公民住所 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地址) 或法人、其他组织地址) 违法事实 及处罚决定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和《旅执法人员 意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议……) 当事人申请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理 由 见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案件承办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45 -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缴批字?201 ?第 号
:
年 月 日,我局(委)对你(单位)发出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对你(单位)罚款 元人民币(大写)的决定,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委)同意你(单位):
□延期缴纳罚款。延长至 年 月 日(大写)止。
□分期缴纳罚款。于 年 月 日(大写)前,共分 期缴纳完毕,每期缴纳 元人民币(大写)。
代收机构以本批准书为据,办理收款手续。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缴纳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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