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措施
1 质量保证措施及保证体系
作为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大型施工企业,我公司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按照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和我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对产品(合格的竣工工程)实现过程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进行总体策划,采用先进、合理、成熟的施工技术和工艺,以解决难点工序、特殊工序为重点进行工程施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采用“PDCA”循环工作方法实现持续改进,以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满足顾客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项目经理部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评办法,项目经理对本工程质量控制负全面责任,过程控制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我们将始终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放在第一位,以业主的满意为关注焦点,按照“管理职责→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几大过程全面进行质量管理,对每一过程的实施采取PDCA方法进行控制,通过这种循环,使施工工程的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和提高。 1.1本工程质量目标
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在以往同类工程中的施工经验,制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本工程经施工完成,在竣工交付业主使用时,质量达到下述目标: 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1.2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
1、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2、明确岗位职责与权限
在施工管理中明确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工作全员参与。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质量工作,明确规定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任务与权限,并制定以质量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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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部有关人员质量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到每个质控员,人人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详见附图5: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1、项目经理
⑴工程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行使公司赋予的各种权力,组织策划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
⑵推动公司颁布的《质量手册》和各种程序文件的执行,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质量政策、法规和制度。
⑶组织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并保证使其有效运行,确保工程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
⑷定期主持对项目质量体系的评审,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 2、项目总工程师
⑴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经理部承担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推行科学管理,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国家和企业的技术质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公司颁布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建立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负责组织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并贯彻执行。
⑷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报批。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评定,组织编制有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为管理评审提供依据。
3、项目经理部工程计划部
⑴组织编制《新城北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一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履行报批手续。
⑵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计划,根据生产进度编制季、月度生产计划。 ⑶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施工过程中工力协调,进度调整。
⑷负责项目经理部内部大型机械统一调动,负责外购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定购管理,所承担工作满足生产和工程质量的要求。
⑸负责图纸的发放、管理;负责技术洽商办理、发放和管理。 ⑹负责各单位工程材料计划的编制。
⑺负责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及应用,组织技术攻关。 ⑻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和工程保修回访。 4、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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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按现行的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⑵负责项目经理部承接工程的检验、试验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和计量工作,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管理和控制。
⑶参加各工序及部位的验收,签发混凝土开盘证和沥青混凝土摊铺证,负责与驻地监理联系验收及质控资料报审。
⑷负责项目经理部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检查及报出,负责优质资料检查整理。
⑸负责测量交接桩。负责施工过程的测量实施和管理,做好测量复核并对结果负责。
⑺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⑻负责填报监理要求的各种表格。 5、项目经理部材料供应部
⑴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材料采购、供应、运输、保管和使用。 ⑵负责项目经理部职权范围所需材料、施工设备的采购供应,建帐和发放工作,提供合格材料有效证明文件。
⑶向公司提供“分供方推荐评审表”,参加分供方评审工作并根据分供方供货情况对合格分供方做出评价。
⑷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对进场材料进行验证,满足质量要求,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
⑸对于新材料的供应经过主管领导和工程师的认可,并经质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外加工材料需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交底,并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加工,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6、质控员质量责任制
⑴听从领导、树立服务意识,配合各施工工号进行全施工过程中的质控把关工作。
⑵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及工程监理规程做好各项内业工作,负责工程施工各道工序的质量检验评定、隐蔽验收工作。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所需进行的各项试验及检测项目(如试块制作送试、混凝土浇注记录、土壤密实度等)。
⑶配合各工号与工程师做好报验工作,提供齐全的报验资料。
⑷负责日常施工资料的完善、整理,每日做单位工程的日汇总表,并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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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交资料管理员。
⑸负责收集分部的技术交底单及商品混凝土配比。 ⑹负责每部位混凝土浇筑记录的填写。 7、施工员质量责任制
⑴在工号经理领导下,完成工号经理交给的施工任务,并确保所负责施工的工程满足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的要求。
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编制技术交底单、安全交底单,并履行签字手续。
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对技术难度较大、操作班组不太熟悉的工序,进行施工前技术讲解及施工过程中技术示范工作。
⑷组织作业班组、质检员对施工完毕的工序进行检查,填写《工序质量评定单》。
⑸坚持每天填写施工日志,记录当天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等情况。
8、作业队质量责任制
⑴作业工人自觉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⑵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
⑶明确有生产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任质量干事,协助搞好本队生产施工管理。接受质量控制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签认各级质量控制系统签发的检查通知单,并定人、定时、定措施解决。
⑷认真做好工序施工过程中自检、作业队施工过程中互检以及工序施工交接检。
1.4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 1.4.1 进行有效的文件控制
1、文件控制 ⑴ 文件控制要求
办公室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标识、传阅、借阅、复制、存档、保管工作,根据公司“有效文件清单”建立“项目经理部有效文件清单”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控制,确保本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文件(包括业主及监理单位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记录、标准、规范、规程等)必须是有效文件。
建立收发文制度,对于公司转发文件、业主及监理单位文件进行收文登记,并及时交项目经理部领导传阅,确保文件的有效传递及顾客要求的及时传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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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批准复印转发的文件,需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及受控标识、签字登记领用。
文件归档后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并建立文件借阅制度,借阅文件需经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作废的文件盖作废印章,隔离存放或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保留件印章保留。存入软盘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进行归档登记、标识,所有软盘的文件均须备份。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技术交底单》、《施工进度计划》等作业性指导文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等相应批准权限的人员审批后,才能在工序施工中使用,其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需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项目经理部下发的管理性文件、技术指导文件,需经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并建立发文记录。
⑵工程严格按照业主指定的国家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执行。 2、质量记录控制措施 ⑴ 质量记录控制要求
项目经理部各部室负责各自范围内的质量记录控制。通过对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标识、贮存、检索和保护,为工程质量符合顾客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同时为实现可追溯性和制定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质量记录应保持清晰,由记录人注明该记录的类别、名称、时间、地点、记录人等标识。应对记录进行编目、编号,并建立“质量记录清单”以方便检索和查阅,办公室保存项目经理部各部室的质量记录汇总清单。
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质量记录应及时收集、分类、登记、标识,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变质。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按程序文件、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超过期限需要销毁的质量记录,由记录的管理人员填写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作废记录需保存时,应由保管人标识“作废存查”。
来自供方的记录也作为本公司记录的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过程质量记录,执行工程合同要求或国家、地区、行业要求,形成竣工资料,装订成册,送交有关部门,企业自留的应归档。
查阅质量记录需经责任部门领导批准后,履行查阅手续。当合同规定顾客或其代表要求查阅质量记录时,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在合同期限内,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查阅;当第三方认证审核时,根据需要,由质量记录保存部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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