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中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深度都不超过1.5%。
(4)风纪的送入风量应通过收紧或放松捆在风筒上的绳子来实现调节,且应有专人按照瓦斯检查员的指令认真负责执行。
(5)撤出与本次开启密闭工作无关的所有井下工作人员。 (6)确定泛风排放的路线,此路线内的所有电器都必须切断电源。
(7)先开启一个小孔,瓦斯检查员在档头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风量的送入量,逐步降低瓦斯浓度。
(8)开启密闭工作人员必须始终位于外侧,严禁将头或身体其他部位拉伸入开启孔内,以防窒息事故。
(9)开启孔的扩孔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轻拿轻放所有工具,敲打过程中,锤子必须由外则向内册敲打,严禁自内向外敲打,且尽量采用撬等非敲击的手段以减少敲打过程中产生的火花。
(10)如果档头瓦斯、二氧化碳超限,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 (11)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档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难道不超过1.5%且稳定半个小时后瓦斯浓度仍没有变化时,才能扩大开启孔。
(12)进入巷道前,必须按本矿制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在安全矿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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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下由外向内逐渐伸入,安全排放密闭区所有巷道的瓦斯。
启封密闭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和生产接续安排,原封闭的 即将施工,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决定对 的密闭进行启封,为此编写该措施,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二、启封前的准备工作及启闭组织程序
1、矿山救护队必须准备好相应的设备及砸墙的铜质工具。 2、根据 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情况,采用2×30KW的局部通风机供风即可满足该地点的用风。
3、风机位置设在 进风侧。
4、启封前要调试好风机是否正常运转,将风筒铺设至密闭墙前,由于闭内的风筒未回收,启闭后不用重接风筒。
5、矿成立启闭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所设在矿调度,矿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启闭工作,启闭及排放瓦斯工作由矿山救护队负责。
6、现场成立启闭工作小组。 组长由救护队 同志担任,负责检查停电、撤人、设岗及指挥启闭工作;副组长由通风工区 同志担任,负责指定各站岗人员和组织人员撤离受影响的区域;安检科 同志负责停电、撤人、设岗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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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岗工作由 负责。 8、现场临时指挥所设在 。
9、矿调度负责整个启闭过程中的调度指挥工作及启闭过程中的停送电工作。
10、只有各地点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全部到位后,由现场启闭工作小组组长向矿调度汇报,经启闭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启闭工作。
三、停电、撤人、设岗范围
1、停电范围: 、 、 、 、 的所有非本质型安全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2、撤人范围: 、 、
、 、 及总回风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警戒区域以外。 3、设岗地点: (1)1#岗哨设在 ; (2)2#岗哨设在 ; (3)3#岗哨设在 ; (4)4#岗哨设在 ; (5)5#岗哨设在 ; 四、启闭时间及方法
1、启封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
2、启封采用铜质工具,启封时先砸开一个500×500孔,然后将风筒引入,对闭内5米范围内的瓦斯进行排放,只有墙体5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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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瓦斯小于0.8%时,方可全断面启封。
五、安全措施
1、启封前由机电工区电工先检查风机是否完好,通风工区应提前将风筒接到 密闭前。
2、启封排放瓦斯前,由通风科在启封点第一风流汇合处安设一台瓦斯传感器。
3、启封前必须对启封点5米范围内巷道的帮顶进行观察,只有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启封密闭前,风机不先供风,救护队员观察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启风机进行启封工作。
4、启封前经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全部到位后,方可按措施要求组织启封排放瓦斯。
5、砸墙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由墙体上方开始。砸墙过程中救护队应设专人观察顶板及墙体情况,砸墙人员必须站在墙体侧面,严禁站在墙体下方,防止墙体及顶扳跨落伤人。
6、启闭过程中必须保证墙体前的正常供风,救护队应设专人检查瓦斯,当墙体周围5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停止砸墙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进行砸墙工作。
7、墙体全断面启开后方可进行 的瓦斯排放工作。
8、整个启闭及排放瓦斯工作期间,与启闭及瓦斯排放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域内。
9、所有参加启封的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救护队员必须佩戴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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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呼吸器。
10、启封密闭及排放瓦斯工作完毕后,必须由矿山救护队对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只有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该巷道。
11、未及事项按会审意见执行。 附启闭站岗警戒示意图
启封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在启封密闭时能安全、顺利进行相关工作,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布置,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1)开启密闭时,安全矿长必须亲自在现场指挥,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超限,则必须按照本矿制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在进风一侧装好专门的局部送风机,风机的风量必须小于进风巷的总进风量且风机离回风口的距离大于30米,必须保障风机不至于吸入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深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深度都不超过1.5%。
(4)风纪的送入风量应通过收紧或放松捆在风筒上的绳子来实现调节,且应有专人按照瓦斯检查员的指令认真负责执行。
(5)撤出与本次开启密闭工作无关的所有井下工作人员。 (6)确定泛风排放的路线,此路线内的所有电器都必须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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