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扣分标准

2019-09-02 18:06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不予通过年审):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导游人员义务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义务,(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全行业通报): 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察人员的; 2.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的;义务

3.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义务(暂扣导游证3-6个月)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义务

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导游人员义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警告批评):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义务(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2.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义务(1000元-3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3.因自身原因漏接或误接送旅游团的;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通过培训和整改,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方可重新上岗。) 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记分卡;(拒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下罚款)义务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义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志的; 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导游人员扣分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年会主持词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