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划文件。 3)维护手册。 4)操作手册。 5)命令手册。 6)安装手册。 7)硬件技术文件。 8)软件系统文件。 9)电路说明。 10)程序说明。 11)程序清单。
5 试运转验收测试 5.1 试运转要求
5.1.1 接入设备试运转验收是对质量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也是对系统实行加 载后对质量最直接的检验。
5.1.2 试运转验收应从初验测试完毕、割接开通后开始,时间应不小于三个月。 5.1.2 试运转验收测试的主要性能和指标应达到本章所列的项目规定,方可进行 工程总验收。如果主要指标不符合要求,应从次月开始重新进行三个月。 在试运转期间,如果障碍率总指标合格,但某月的指标不合格时,应追加 一个月,直到合格为止。
5.1.4 试运转期间,应接入设备容量20%以上的用户或电路负载联网运行。
5.2 试运转观察指标
5.2.1 硬件故障率
在试运转期间,因元器件损坏原因,需要更换印制板的次数,应不大于0.04 次/100户·每月及0.004次/30路PCM系统·每月。 5.2.2 试运转期间,系统自动再启动的指标要求如下:
第一月 类别 全局处理机 1~3对 次要 严重 再装入 3 1 0 3对以上 4 2 1 2 1 0 第二月 全局处理机 1~3对 3对以上 3 1 0 第三月 全局处理机 1~3对 2 0 0 3对以上 3 1 0
5.2.3 在试运转阶段不得由于设备原因引起人工再装入或最高级的人工再启动。 5.2.4 在试运转期间,产生由于软件设计错误原因造成的故障应不超过9件,发 现问题应迅速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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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程总验收 6.1 竣工技术文件
6.1.1 竣工技术资料是设备维护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 据。在工程总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提出竣工技术文件一式五份交建 设单位。
6.1.2 竣工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工程量总表。 2)工程说明。 3)测试记录。 4)竣工图纸。
5)随工检查记录和阶段验收报告。 6)工程变更单。
7)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8)已安装的设备明细表。 9)开工报告。
10)停(复)工报告。 11)验收证书。
6.1.3 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互相对 应。
6.2 验收要求和内容
6.2.1 凡经过随工检查和阶段验收合格并取得签证的,在工程总验收时一般不再 进行检查。
6.2.2 工程总验收的内容应包括:
1)确认各阶段测试检查结果。 2)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的复验。 3)设备的清点核实。
4)对工程进行评定和签收。
6.2.3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项目,应由验收组织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提出处理意见。
6.2.4 工程竣工后,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进行综合考核。衡量施工质量标准 的等级如下:
优良:主要工程项目全部达到施工质量标准,其余项目较施工质量标准稍 有偏差,但不会影响设备的使用和寿命。
合格:主要工程项目基本达到施工质量标准,不会影响设备的使用和寿命。
第五部分 数据通信设备工程验收规范
1 初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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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设备试运行前,必须进行初验测试,用以检验分组交换系统及其相关设备 是否符合运转要求。初验应在系统调测后进行。 1.2 初验测试必须在传输中继电路测试合格后进行。
1.3 初验测试的具体测试方法可参照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
1.4 初验测试的主要指标和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应重新进行系统调制。
1.5 初验测试应在安装工艺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几个 方面:
1)硬件及布缆的安装工艺; 2)设备外观;
3)机架的抗震措施;
4)文字符号和标签应正确。 1.6 技术文件移交
1.6.1 卖方应提供给买方全套技术文件,包括系统文件和与分组交换机有关 的文件以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文件,如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 有关硬件、软件和其他技术等修改的文件。在初验测阶段,应对技术 文件进行清点和移交,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 设备资料:
(1) 设备技术要求; (2) 设备安装手册;
(3) 设备安装和初始测试资料; (4) 安装指南。 2) 系统测试记录。 3) 局数据文件。 4) 施工图设计文件。
1.6.2 所有初验测试都应在买方为主的条件下进行,卖方技术人员为辅导。 初验不合格,应由卖方负责及时解决产生的问题,直至验收合格。
2 试运转验收测试 2.1 试运转验收要求
2.1.1 系统试运转验收是对质量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是接入中继电路后对设备 实际质量最直接的检验。
2.1.2 试运转阶段应从初验测试合格后开始,试运转时间可按订货合同规定的试运 转期限执行,且不应少于三个月。
2.1.3 试运转期间的日常统计数据是验收测试的主要依据。试运转验收测试的主要 指标和性能应达到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合同规范书中的规定,方可进行工程 总验收。终验时如果主要指标不符合要求或对有关数据发生疑问,经过双方 协商,应从次日开始重新试运转三个月,对有关数据重测,以资验证。
2.2 试运转观察测试项目
2.2.1 在系统试运转期间应观察下列项目,并做好记录:
1) 硬件故障率:设备因部件等损坏、失效需更换电路板的次数应不大于全 网所有正在运行电路板数量的 0.5%;关键部件的故障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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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器板、电源转换器、磁盘等)应为0。
2) 在试运行期间,不得由于硬件设备原因进行系统再装载或再启动操作。 3) 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软件原因造成的故障不得大于1次,发现问题应迅 速查明原因并予以解决,事后应有记录。 4)管理数据转储功能是否正常。 5)冗余部件非人为切换次数。
3 竣工验收 3.1 竣工技术文件
3.1.1 竣工技术资料是设备维护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依 据。在工程总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提供竣工资料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 3.1.2 竣工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工程量总表。 2)工程说明。
3)测试记录:包括各项技术性能的测试记录;测试过程中发现故障和修复 情况的记录;同时对电源、接地、机房环境等项目也应按设计规范要求, 做相应的检验记录。
4)设备检验记录:各种设备的开箱检验和清点记录。
5)竣工图纸:可利用原设计的施工图纸改绘一式三份。个别变动较大或原 设计图已无法改绘时,应重新绘制。
6)随工检查记录和阶段验收报告:监理单位或人员随工验收的文字记录, 如在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做专题报告。 7)工程变更单。
8)已安装的设备明细表。
3.1.3 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3.2 验收要求和内容
3.2.1 凡经过随工检查和阶段验收合格并已签字的,在工程总验收时一般不再进行 检查。
3.2.2 工程总验收的内容应包括:
1)确认阶段测试检查结果; 2)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的复验; 3)设备的清点核实;
4)对工程进行评定和签收。
3.2.3 验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应由验收组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2.4 工程竣工后,由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考核。
第六部分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 线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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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竣工技术资料
1.1.1 1.1.2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 应在验收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送交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资料一式四份,交建设单位
审查。竣工技术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竣工图、可利用原设计的施工图纸改绘,其中变更部分应用红笔
修改并标明光(电)缆接头位置、占用管孔位置等,变动较大、更改后不清楚的部分应重新绘制。
2) 光缆竣工测试记录(以中继段为编制单位):包括单盘光缆光纤衰减统
计表、光纤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表、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记录等。
3) 电气测试记录,包括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环路电阻及规定测
试的近端串音衰减测试记录等。
4) 其他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开、停、复竣工报告,工程洽谈纪要,隐
蔽工程签证等。
1.2 检验项目及内容
1.2.1 光(电)缆工程的验收,应按本规范以及设计要求执行。
1.2.2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派代表组织随工检验,对质量合格的隐蔽工程 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证》。发现工程中质量问题随时向施工单位指出,由 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1.2.2 光缆线路工程的随工检验,应按附表所列项目进行。 1.2.3 线路工程的随工检验及竣工验收,应按附表所列项目进行。 1.2.4 杆线工程的随工检验,应按附表所列项目进行。
1.2.5 市话光缆中继段完工后、应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时应检查工程是否完 成设计要求的全部工程量,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除隐蔽工程经随工验 收一般可不再复验外,其余项目应按附表所列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测试 表格均参照附录执行。
1.3 竣工验收主要技术要求项目
1.3.1 电杆洞深及杆洞偏差。 1.3.2 电杆的杆距。
1.3.3 直线线路电杆位置左右偏差。 1.3.4 角杆在线路转角点内移值。 1.3.5 终端杆竖立倾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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