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评表、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等) 8) 其它有关验评记录
注:单位工程验评记录,除要有齐全的各参检人员签名外,还应加盖各单位的图章。
5、 不合格品及重大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1) 质量问题及事故处理 2) 施工质量整改及处理 3) 不合格品项处理 4) 各类事故报告 6、 设计变更 1) 设计修改通知单 2) 设计变更申请单 3) 工程技术联系单 4) 材料代用单 7、 重要文件
1)开工、停工、复工、竣工报告 2)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各报审表 4)各类施工技术会议纪要 5)施工方案重大修改总结报告 6)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7)竣工验收(竣工报告、验收报告) 8)特殊工种证件。 8、 声像资料
声像资料包括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照片资料。 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电子光盘一套。
5.5.3.1.3.2 安装工程
(一) 由各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及时、准确地做好变更记录。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给有关设计单位或制造厂商由有关设计单位或制造厂商负责编制竣工图。
(二) 安装工程的竣工文字资料由安装单位负责编制。每个安装单位工程的竣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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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资料应由以下九项内容组成: 1、工程概况
1) 简介 2) 工程范围
3) 设计与设备主要特点、主要尺寸 4) 主要工程量
5) 主要施工方案(包括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6) 开、竣工日期 7) 造价及总结 8) 上级质监站检查评价 9) 施工大事记 2、 施工记录
1) 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2) 主要轴线的测量记录(含水准点) 3) 设备安装技术记录和签证
4) 电气的仪表、保护、自动、控制装置校验记录 5) 电气试验报告
6) 电缆敷设记录(包括接头位置、路径)和原始安装记录 7)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和签证。 8) 阀门校验记录 9) 其他施工记录
3、 检验记录(出厂证件及试验报告) 1)设备质保书
2)设备出厂证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
3)主要的施工材料试验记录和质保书(机油、变压器油、钢材、电缆、焊条、蓄电池材质、保温材料等)
4)焊接、热处理检验记录和图表、探伤底片、检验报告、焊接工艺评定书、质量评定及总结
5)金属材料等的金相理化检验记录
6)合金钢零部件和紧固件的光谱分析及硬度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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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检验记录 4、 验评记录 1)见证点签证书 2)停工待检点验收签证书 3)隐蔽工序验收记录签证书 4)严密性试验签证书 5)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记录 7)安装工程质量静态检验报告 8)安装工程质量动态检验报告
注:验评记录,除要有齐全的各单位参检人员签名外,还应加盖各单位的图章。
5、 不合格品处理 1)施工质量整改 2)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3)设备缺陷处理和修补记录与签证 4)质量事故报告 6、 设计变更 1)设计修改通知单 2)设计变更申请单 3)工程技术联系单 4)材料代用单 7、 重要文件
1)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清单
2)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与各参建单位往来的文件和重要的会议纪要 3)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 4)未完项目的分工协调纪要 5)质量监督检查签证 6)安装工程施工总结
7)开工、停工、复工、竣工报告、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8)特殊工种证件及证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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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声像资料
声像资料包括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照片资料。 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电子光盘一套。
5.5.3.1.3.3 调试项目资料
(1) 调试项目的竣工图,由承担调试工作的调试项目承包单位负责在各项调试工
作中,及时、准确地做好变更记录,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给有关设计单位,由有关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
(2) 调试项目的竣工文字资料由各有关调试项目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内容应包括:
① 调试大纲、方案、措施 ② 调试报告和调试验评记录 ③ 调试工作总结
5.5.3.1.3.4 监理资料
(1)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细则及批复。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延长工期、
索赔及付款报审
(2)
开(停、复、返)工令、许可证、中间验收证明书
(3) 设计变更、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
(4) 监理通知、协调会审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来往函件 (5) 监理日志、监理周(月、季、年)报、备忘录 (6) 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检、实验记录、报告
(7) 各项测控成果及复核文件、外观、质量、文件等抽查、抽查记录 (8) 监理旁站方案、旁站记录。
(9) 施工质量检查分析评估、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报告 (10) 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分析统计文件 (11) 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
(12) 单位工程检查及开工签证、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评估 (13) 主要材料及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 (14) 监督检查档案资料的专项报告
(15)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汇总一览表; (16) 监理工作声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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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 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5.5.3.2.1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1)所有竣工图均由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商负责重新编制,施工和调试单位应在施工及启动调试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做好变更记录,并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给有关的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商。
(2)竣工图的编制应及时、正确、完整。设计单位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及时做好本专业的设计变更记录,收集施工、调试单位的工程变更记录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反映在设计图纸上。对于涉及其它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专业。
(3)竣工图编制单位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对每册修改图纸,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竣工图编制深度应与施工图的编制深度一致,编制应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4)对于建设过程中发生修改的施工图要重新编制竣工图,图标内“设计阶段”栏为“竣工图阶段”,由设计人(修改人)、校核人和批准人签署。图纸按原图编号,设计阶段代字“S”改为“Z”。若有新增图纸,其编号在该册图纸的最后一个编号依次顺延。
(4)竣工图章的使用:对于所有竣工图应由设计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退色的红色印泥,加盖在竣工图标题栏上方空白处。竣工图章的尺寸为L80mmX50mm。竣工图章样式见附页。
(5)竣工图的份数应符合合同规定或按原电力部[1996]666号文要求提供。 (6)竣工图按照合同及DL/T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组织编写。 5.5.3.2.2 工程变更资料的编制要求
(1) 作为竣工图编制依据的工程变更资料,由各有关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根据合同范围负责编制。包括: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材料代用单等。
(2)所有工程变更资料,编制单位应负责向风电场项目部移交二份,必须是原件,并交一套电子光盘。
(3)工程变更资料按单位工程划分,以变更资料一览表形式列清单,内容包括: 变更文件编号;变更文件提出单位及日期;变更文件涉及施工图图号及版本;变更文件执行情况。
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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