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综合练习题
1、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月发生下列业务: (1) 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 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毁损,账面成本5220元; (3) 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元;
(4)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价款30000元,税款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 (5) 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6) 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
(7) 将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20000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30000元。
(8) 外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6000元,购入后5台办公使用,5台捐赠希望小学,另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每台8000元。
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均经过认证,要求计算:
(1) 当期全部可从销项税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考虑转出的进项税);
(2)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 (3) 当期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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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2010年3月留抵税额50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 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1000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80000元;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现金折扣; (2) 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800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为350000;并支付运输单位12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9000元,装卸费3000元;
(3) 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50000元,发生运费1000元;
(4) 当期发出一般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 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000元,注明税款23800元;
(6)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支付8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
(7) 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 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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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及解析
1、【答案】
(1)当期购进商品进项税额=1700+1500×13%+900+6000×20×17%=23195(元)
粮食毁损进项税转出=5220÷(1-13%)×13%=780(元) 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23195-780+2000(上期留抵) =24415(元) (2)当期销项税额=[150000+8000×(10+5)]÷(1+17%)+30000]×17%=44330.77(元)
(3)当期应纳税额=44330.77-24415=19915.77(元)。 【解析】
1、 进项税额(1)的 1700 ;(2)的进项税额转出 5220/(1-13%)*13%=780 ;(3)的 1500*13%=195 ;(4)的900 ;(8)的20*6000*17%=20400 共计23975
2、销项税额:(6)的150000/(1+17%)*17%=21794.87 ;(8)的(5+10)*8000/(1+17%)*17%=17435.90 ;(7)的30000*17%=5100 共计44330.77
3、当期应纳增值税=44330.77-23975=20355.77
注意:(7)的账面成本明显偏低,因此要寻找同类产品价格。先本行业再外行业,最后用组成计税价格。
(8)中“外购电脑20台”应计算销项税额;购入后5台办公使用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不做处理;“5台捐赠希望小学”视同销售,按照“另10台全部零售”的零售价与零售的电脑一并计征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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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案及解析】
(1)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9000×7%+23800+80000/(1+3%)3% =630+23800+2330.1=26760.1(元)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
=【(480000+350000/(1+17%))】×17%=132454.7(元)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60000/(1+17%) ×17%=8717.95 (元)
注意: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并入销售额中。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
=150000/(1+4%)×4%/2=2884.62(元)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132454.7+8717.95+2884.62-26760.1-5000=112297.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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