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标报价书
一、基础价(月付)。
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月 20 日办理结算,次月 15 日以转账支票、电汇、网银、信用证或保理形势形式支付全部货款。(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结算时间,具体要求以采购合同为准,付款周期平均为一个月。)
采购基础价依据为:交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项目所在地建筑钢材网价。 四川地区:“我的钢铁网”四川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发布的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螺纹)+/-元/吨,“我的钢铁网” 四川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发布的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盘螺、线材)+ /-元/吨。包含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的落地综合单价。成都绕城以外运费由具体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商定。
注:如“我的钢铁网”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以当日其他品牌相应规格相应品种相应材质产品的平均单价为准。当日未公布价格时按之前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供货当日公布几个价格时按最后一个价格执行。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参照放假前最近一天网上公布的相应价格,如行情表中所供钢厂有备注价格的,按照备注价格执行。
二、资金占用费用。
如延期支付货款,延期费用为: 元/吨 /天 。(宽限期为 15 天,宽限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三、财务费用:
六个月银行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三个月银行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六个月商业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三个月商业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注:1、如需方以信用证、保理业务支付的,供方需配合需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2、贴现费用根据当期利率换算。协议中我的钢铁网为:http://www.mysteel.com。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七、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2009 年-201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八、近三年四川地区主要业绩介绍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金额供货数量(万元) (吨)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货时间
附:合作单位证明原件。
第四章 框架协议
需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区域总部 供方:(中标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惠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署本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概 述
1.1 需方同意向供方购买、供方同意向需方供应钢材,包含钢材的供应、运输、装卸、提供相关资料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第二条 具体采购安排
2.1 供方应根据本框架协议的原则与需方所属各级采购单位签署具体钢材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范本附后),以明确具体钢材采购权利和义务等。
2.2 具体钢材采购合同的条款约定与本框架协议不符的,应以具体钢材采购合同为准,但:
2.2.1 合同价格应以本框架协议确定的价格标准(即计价标准)为准。 2.2.2 合同付款模式应以本框架协议确定的付款方式(即付款标准)为准。 第三条 钢材采购的定价
3.1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另行约定,供需双方确认供方将按照如下确定的定价方式向需方提供钢材。采购单价=基础价+资金占用费+财务用费。此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的落地综合单价。
3.1.1 基础价(月付)。
基础价确定为需方要求的交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项目所在地建筑钢材网价。 四川地区:“我的钢铁网”四川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螺纹)+/- 元/吨,“我的钢铁网”四川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盘螺、线材)+ /- 元/吨。成都绕城以外运费由具体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商定。
如“我的钢铁网”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以当日其他品牌相应规格相应品种相应材质产品的平均单价为准。日未公布价格时按之前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供货当日公布几个价格时按最后一个价格执行。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参照放假前最近一天网上公布的相应价格,如行情表中所供钢厂有备注价格的,按照备注价格执行。本协议中我的钢铁网为:http://www.mysteel.com。
3.1.2 资金占用费。
如延期支付,延期费用为: 元/吨/天。(宽限期为15 天,宽限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3.1.3 财务费用。
六个月银行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三个月银行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六个月商业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三个月商业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如需方以信用证、保理业务支付的,供方需配合需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贴现费用根据当期利率换算。
3.2 在确定的钢材采购单价内已经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的供应、运输、装卸、税金、利润、
提供相关资料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3.3 如需方采购量大于一定数量,双方再商定详细价格或付款方式等优惠细则和管理办法,作为本框架协议的补充。适用于需方下属参与本次联合集中采购的各分子企业。
3.4 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如钢材市场价格下降,或者供方在与其他的需方签署的同类协议或合同中的采购价格比本框架协议更优惠,供方承诺将及时根据这些变化对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钢材价格进行修改,以使需方能够以同类最低价格采购供方钢材。
3.5 需方在与供方签订具体钢材采购合同后 12 个月内,如供方的钢材对其他需方的销售价格低于本框架协议价格,供方同意按该最低价格与需方修订已签署的协议或合同,同时供方应退回所多收取的款项或直接供应相同价值的钢材。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供方在投标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方在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需方将在 10 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供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需方将抵扣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作为需方的赔偿,如履约保证金仍不足以补偿需方的损失,需方有权从供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第五条 钢材采购的付款
5.1 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月 20 日办理结算,次月 15 日以转账支票、电汇、信用证或保理形式支付全部货款,付款周期平均为一个月。(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算时间要求及付款节点时间以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按照具体采购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按照具体采购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8.1 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本框架协议签字之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8.2 本框架协议将保持有效直至本框架协议及具体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
8.3 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需方执肆份,供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如果本框架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框架协议的效力时,本框架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8.5 本框架协议与具体采购合同共同构成就钢材采购事宜进行约定并签署协议/合同的一部分。本框架协议使用的称谓和定义与具体采购合同中所使用的称谓和定义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
8.6 对本框架协议内容作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