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需 方:供 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 )
钢 材 采 购 合 同
年 月 日
钢材采购合同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采购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供方根据需方需要提供钢材,包含钢材的供应、运输、装卸、提供相关资料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采购单价=基础价+资金占用费+财务用费。此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的落地综合单价。
1、基础价(月付)
基础价确定为需方要求的交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项目所在地建筑钢材网价。 四川地区:“我的钢铁网”四川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螺纹)+ 元/吨,“我的钢铁网” 四川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盘螺、线材)+ 元/吨。成都市绕城以外,运输费用每10 公里增加 元/吨。
如“我的钢铁网”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以当日其他品牌相应规格相应品种相应材质产品的平均单价为准。日未公布价格时按之前最近一次公布的格执行;供货当日公布几个价格时按最后一个价格执行。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参照放假前最近一天网上公布的相应价格,如行情表中所供钢厂有备注价格的,按照备注价格执行。
本协议中我的钢铁网为:http://www.mysteel.com。 3.1.2 资金占用费。
如延期支付,延期费用为: 元/吨/天 。(宽限期为 15 天,宽限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3.1.3 财务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
六个月银行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三个月银行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六个月商业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三个月商业承兑贴现费用为 元/吨。
如需方以信用证、保理业务支付的,供方需配合需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贴现费用根据当期利率换算。
4、供方必须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且无任何瑕疵,保证货物交付后无任何第三人向需方主张任何权利,若出现货物的所有权争议或涉及货物的经济纠纷,需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并由供方承担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限期
1、钢材送至现场经外观检验合格后,需方按国家规定的对货物抽样送检后,试验结果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供方应免费退换成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货物并运至需方指定地点,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材应符合 GB1499.1-2008 质量标准; (2)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材应符合 GB1499.2-2007 质量标准;
(3)须满足我司项目的对钢厂具体要求,如我司项目对钢厂没有特殊要求,可按照项目所在地“我的钢铁网”价格信息中所包含的十大型钢厂(攀成钢、达钢、威钢、德钢、酒钢、水钢、龙钢、略钢、晋钢、昆钢)。
(4)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 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与 0.15%。
3、供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从货物交货之日起算, 到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风险承担
1、交货方式:供方送货到计划要求项目的指定堆场。
2、交货时间:甲方在需要进场前 1-3 天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向供方提供钢材分批进场计划,供方必须按时交货,不得擅自拖延交货时间。若因供方拖延交货而造成需方的工程进度的延误等直接、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需方将以违约条款向供方收取费用。具体说明见“第九条 违约责任”中的规定。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供方必须听从需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负责卸货到需方指定的钢材堆场。供方对于进入工地送货并卸货的人员,做好安全交底,遵守需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听从项目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供方自行负责与承担;因此给项目造成损失的,赔偿项目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货物由供方送交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直接转移至需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其他方式造成的毁损、灭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费用承担
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上下车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需方只参与货物到场后的验收工作,其后发生的转场、二次搬运等费用皆由需方承担。
2、如果供方能够配合需方合理的二次转运等工作,则供方应考虑全力配合,需方可以考虑适当的费用支付给供方。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2、验收的方法: 盘螺、线材过磅验收,圆钢、螺纹钢按理论计算方法检尺验收,以工地材料员实际收货数量为准。长度要求:根据需方项目要求(螺纹钢、直条圆钢应 9 米定尺交货,盘螺、线材成捆交货)(1、本条关于验收环节的其。他管理要求,各单位可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在具体采购合同中协商确定。2、如需求单位拟采用过磅验收,由双方协商,将理计价格折算成过磅价进行结算 )。
3、验收异议的处理方式:对于过磅产生的计量异议,供、需双方可协商进行二次过磅复检,但须使用需方自有且符合国标计量要求的地磅或吊秤进行,过磅所得数量为实际收货数量。费用由出错的一方承担。
4、需方经过验收对供方送至需方现场的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供方须在两天内给以合理的解决,否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由此发生的取样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项目所在地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期间,供方应保证不能耽误项目工程进度。如供方不能按时解决的,则按本合同中的“第九条 违约责任”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随货物交付的有关资料
保证钢材的材质证明书、钢材铭牌随货同行并交付给需方,同时材质证明书上的牌号、
炉罐号等与所送钢材以及钢材铭牌的内容必须相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本月 20 日办理结算手续,次月 15 日以转账支票、电汇、信用证或保理形式支付全部货款。(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算时间要求可协商调整,以具体采购合同为准,付款周期平均为一个月。)办理验收时,供方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如因供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导致的付款延期,供方自行承担后果,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付款宽限期限为 15 日,宽限期内免收任何费用。
第八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
1、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相关方的要求; 2、严禁雇佣未成年人,若发现按 2000 元/每人的违约金扣款;
3、若因为道路遗洒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处以合同价款的 1‰的违约金; 4、参加钢材供应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相关制度;
5、供方钢材供应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必须考虑扰民问题,若因供方运输带来的扰民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按照合同供货,需方将选用其他供方,若其他供方的单价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需方有权将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高出部分款项。
2、供方不能按需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等供货的:
⑴ 需方可随时通知供方承担需方的相关损失,该损失的金额将在供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供方需要向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供货时间拖延一周或经退换后钢材仍不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情况下,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供方向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该款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且供方必须承担需方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由需求单位与供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⑵ 在除⑴所述的情况下,需方不解除合同的,供方除继续依约履行合同外,还应付需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违约金范围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3、需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供方有权中止供货,并要求需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宽限期应付款额×同期银行活期贷款利率×延迟付款时间。
4、本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并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 只有在上述二个条件均满足后,合同权利义务方可转让。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因素仅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提前 2 天向对方以书面方式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钢材联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5、钢材联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6、钢材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 7、钢材采购合同 8、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三条、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有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