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当年粮食种植面积下降。种粮劳动者的素质下降,给粮食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外出打工增加导致?老人?农业、?妇女?农业,种粮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受到影响,大多数农民是凭经验种田,别人怎么种田,自己就怎么种田。
资料5: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时期,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30%,而国际上一般此阶段的城市化率至少要达到50%以上。如果我国要达到这个水平,城镇人口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2.5亿,将大大增加对粮食的需求。而城镇化加快的时期,也是占地最多和耕地减少最快的时期。最近几年来,盲目建设各种开发区、工业园、占用大量耕地,而有些开发区不具备招商引资的条件,盲目占用耕地,导致大量土地荒芜,或遭破坏。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4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中共查出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十点一万起。
资料6:近年来土壤肥力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有机质含量下降甚为严重,造成土壤板结、团粒结构差,耕作层浅薄,蓄水保肥能力差、不耐旱、不耐寒,病虫害发生频繁,亩产量难以提高。原因在于,一是缺乏绿肥,自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至今,绿肥种植逐年减少,尤其是近十年来,绿肥生产几乎是空白状态。二是有机肥积造严重不足。目前农户除施用自家有限的猪牛羊粪外,几乎不再积造其它的有机肥,但自家养的猪牛羊有限;塘泥这种最好的有机肥全都被遗忘。三是看重施用化肥,种卫生田,造成对土壤掠夺性生产。
资料7:目前,我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约为2200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8%,每年农业生产缺水200多亿立方米,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水土资源很不匹配。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更加突出。东北和黄淮海地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的53%,商品粮占全国的66%,但黑龙江三江平原和华北平原很多地区超采地下水灌溉,三江平原近10年来地下水位平均下降2—3米,部分区域下降3—5米,华北平原已形成9万多平方公里的世界最大地下水开采漏斗区(包括浅层地下水和深层承压水)。此外,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严重,不利气象因素较多,北方地区降水持续偏少,干旱化趋势严重。今后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旱涝灾害特别是干旱缺水状况呈加重趋势,可能会给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将对我国中长期粮食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原有水利设施维护不足、老化严重,有效灌溉面积减少。现有水利设施大部分是在50—60年代修建的,经过40多年的运行,特别是承包制以来,由于维护不足,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水库淤积,库容和蓄水量减小。表现为病险水库数量增加,水库蓄水下降,现有水库实际可蓄水量远远低于设计有效灌溉面积。其主要原因是库区水土流失严重,人为地开荒种地等破坏植被。二是渠系老化、不配套、年久失修。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家和地方对小型水利设施的投资少,同时各中型水库征收水费困难,对渠系维修资金极少,渠道清淤不彻底,渠系淤塞,许多渠道渗漏严重,下游渠系无衬砌,年久清淤不彻底,对渠系下游灌溉影响大。三是机井利用率低,主要原因是地下水位逐年降低以及管理等存在问题。
资料8:?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粮食价格一头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头关系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因此,粮食价格的波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发改委强调,调控粮食市场的目标,是使市场粮价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既不大涨,也不大落。
国家发改委2008年3月28日发布的公告称,此前2月8日国家已经提高了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并向社会公布。考虑到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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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多,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其中,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07年高7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高5元、3元、3元。同时,2008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由黑龙江、吉林两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这意味着每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7分钱,每斤白小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5分钱,而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3分钱。 据了解,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定心丸?。而今年以来国家对稻谷和小麦的两次提价,累计使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9%-10%,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提高4%-7%.发改委官员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去年以来国内化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再加上南方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北方旱情严重,为鼓励农民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全年粮食丰收,而决定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价水平是综合考虑了种粮成本、顺价销售、国内外差价等多种因素后慎重决定的。
目前来讲,国家对农民的补偿是直补,直接补偿,有些是按照土地的数量,有些是按照其他的方式。其实农民的抗风险能力是比较弱的,如果是粮食太多,价格就比较便宜,就会伤农,政府的限价就是保证在大丰收的时候,粮食供给太多的时候,农民可以得到一个较好的价格。政府给的是一个最低的保护价格,如果是价格往下走,农民可以得到一个最低的保障,现在价格是往上走,在国家的限价之上,国家的机制就不工作。当然,是会产生预期价格还会继续涨,但实际上这个机制不是一个膨胀的机制,是一个保护的机制。
资料9:目前城市居民、农民和用粮企业等社会储粮量相对不足,粮食库存主要集中在国有粮库,因而显得库存庞大,包袱沉重。从库存粮食品种质量看,陈化粮占10%,尤其是主要粮食品种的稻谷陈化数量较大。据了解,目前库存中,还有20%左右的超期储存粮(这部分粮食再过半年也将陆续转化为陈化粮),陈化和超期储存粮已达到30%左右。同时,库存粮食中有相当一部分品种较差的春小麦等,市场上需要的优质、专用粮食库存并不多,库存品种结构、品质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从粮食库存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粮食主产区,仅东北3省就占1/3,而大部分粮食销区库存量相对较少。一旦出现粮食紧张,将加重运输压力,增加粮食流通和消费成本。由于库存粮食成本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格,如果需要抛粮调控市场,尚需中央、地方财政大量增加补贴。
资料10:近年来,由于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上升,农民种粮成本大幅增加,农业比较效益下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一半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农业劳动力呈现结构性紧缺,一些地区粮食生产出现?副业化?的趋势。与进城务工和种植经济作物相比,种粮效益明显偏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难度加大。
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幅度低于非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幅度,则表明农业的比较利益低;相反,如果农产晶的价格上涨幅度高于非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幅度,则表明农业的比较利益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取决于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和非农业部门的技术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和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产品的价格和非农产品的价格等多种因素。农业的绝对利益是指农产品的附加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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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利润多少,决定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所获得的收入高低,农业的比较利益和绝对利益是相互影响的。
对于农民来说,必须有高于成本费用的收益,才会从事农业生产。当农业部门的绝对利益下降,农业生产无利可图时,一方面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另一方面务农劳动力减少,使粮食的生产规模仅仅维持在满足自家口粮的水平上。 30年前,一场肇始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30年后的今天,深化改革同样从农村发力,2008年10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接下来的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作出了部署
30年前的农村改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为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速度相比,农村改革明显慢了下来,?三农?问题比较突出。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小农经济模式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正是基于这些现状,此次农村改革将发展现代农业摆在了突出地位。《决定》明确提出了?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的要求,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生产不仅关系着粮食能否自给自足,还关系着国家安全。因而,我们一直把粮食安全放在国家战略高度予以考虑。虽然以7%的土地养活了25%的世界人口一度让我们引以为豪,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有的农业生产模式制约了粮食生产的进一步提高,较低的土地产出率不但造成资源要素的浪费,也影响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
那么制约着粮食生产的关键因素在哪里?农村改革已经给出了答案——允许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粮食生产的最基本保证。但分散承包经营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使得农业生产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在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方面有利于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从而推动传统的耕作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另一方面还可以解放多余的劳动力,让他们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土地流转的获益投入到其他经营中,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
反过来,土地价值提升了,单产水平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会相应地增加,发展粮食生产也就有了更可靠的保障。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必要条件,而规模化经营又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提供了基础。当农业生产真正实现现代化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就有望稳步提高,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也就有把握实现。
案例之三
根据材料讲述的问题,写一篇1000-1200字的文章,要求主题明确,中心突出。
给定资料
材料1:?禁?还是?限??这似乎仍然是个问题。在已决定对烟花爆竹适度开放的北京,人们还在谨慎权衡,精神快乐与安全环保谁更重要,如何才能鱼与熊掌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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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9月14日在此间召开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虽然所安排的听证事项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限放地点和时间两个具体问题,但是,来自编辑、律师、职员、学生等各行各业的16位陈述人所关注的范围却远远超越于此,旷日持久的 ?禁?与?限?之争再次激烈展开。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对立双方所关心的问题高度一致:解禁后的北京应如何保证安全与环保。
听证会上,虽然陈述人之间的观点交锋激烈,但是无论?主禁派?还是?主限派?,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不再仅仅是个人记忆中温馨美好的快乐之梦,而成为一个伴随着诸多现实困扰的公共问题。
首先,北京成为一个人口密集、资源紧张的超大城市,公共安全成为最无法忽视的问题。公司职员魏京民说,从1993年至今,北京的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车辆不断增加,犯罪时有发生,火灾的隐患更多,大家可以想象,当爆竹像炸雷一般地炸开,将造成多么可怕的危险和污染。
其次,由于缺乏法律规范,能量与日俱增的爆竹,越来越令人感到恐惧。今年66岁的退休工人王崇礼说,他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在北京过春节,回忆大人小孩一起在四合院放爆竹的情景历历在目。但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小鞭小炮,很少见到伤人的事故。但今非昔比,有些能量大的爆竹甚至能赶得上炸药。
此次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个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有趣的是,出于对现实利益的平衡考虑,在政府趋向宽大的法规面前,七成以上的陈述人都提出:允许燃放的地区范围可以再小点,允许燃放的时间可以再短点。
职员李全利说,《草案》中对限放区以五环路为界的规定不全面。因为,现在北五环以外的居民也很密集,建议可将此条改为在本市五环路以内,以及居住稠密区等都规定为限放区。
律师黄海说,《草案》关于时间的限制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老年人和体弱多病人的休息权,建议将其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考虑中国人有守夜的习惯,除夕可以24小时燃放,正月初 一至十六则规定21点至24点禁放。
还有多位陈述人建议,应由政府出面,在节日期间组织专人统一进行燃放,减少个人的随意行为,以此减少安全隐患。
听证会前,北京市政府以及人大有关部门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报道。由此,人们明显感受到一种变化,那便是各种观点不再是截然对立的,更是趋向交叉甚至融合。
材料2: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市对于上述两个十分具体、且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事项进行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值得赞许的。他说,这可以使人们与即将出台的新法进行充分互动,听证既是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民意消化和接受法律的过程。在进行公开、透明、广泛的意见征集后,政府降低了决策风险,百姓也提高了对新法的认识,有利于未来现实的执行。2005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3年来的第一次。9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3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 种种迹象显示,京城?禁改限?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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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人们不会忘记,1993年年底,正是在北京下达?禁放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闻风而动,纷纷设定燃放禁区。10多年来,共有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 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材料3:2005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
23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 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材料4: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月8日)到2月l5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限?而改变。
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
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
然而,在充分肯定?禁改限?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限放?绝不是全面开放,更没有鼓励多?放?的意思,?放?的时间、地点都是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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