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原材料应开展进场验收,并收集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及时归档备查(满足要求,得1分) 原材料应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自检。应对主要原材料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检验控制、 (满足要求,得1分) 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不少于30%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证检测(满足要求,得1分) 应有系统配合比计算书,有按系统配合比计算、试配、调整的记录,并装订成册(缺少一项,扣1分) 配合比、质量检验报告无涂改,签字齐全,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满足要求,得1分) 预拌混凝土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生产配合比执行,并做好生产记录(满足要求,得1分) 生产过程的原材料计量应采用已检定的电子计量设备,其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要求,得1分) 应按规范及合同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对其进行养护和检验检测,并建立试验台帐(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已检样品是否留置规范(已检混凝土72h,胶凝材料3个月,外加剂6个月)(满足要求,得1分) 持续对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进行分析控制,定期做技术质量总结(满足要求,得1分) 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按年度流水编号,数据清晰,结论明确、签字完整,其中审核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足要求,得1分) 应定期进行比对试验,以便对设备、人员进行能力验证(满足要求,得1分) 机构、人员和设备等信息应与“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进行互联互通(满足要求,得3分) 数据和报告应能实时上传(满足要求,得2分) 力学性能数据应能自动采集(满足要求,得2分) 混凝土动态监管系统方面,混凝土范围信息能够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自检信息齐全。生产流水号管理规范,可追溯、可查询(满足要求,得2分) 应与采购单位签订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载明相关技术和质量内容 公平竞价,无相关投诉,符合当地行业自律公约要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此项扣分标准由当地行业协会制定) 通过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三星级加2分、二星级加1.5分、一星级加1分)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加2分;主编国家级标准、工法,每套加2分,主编省级标准、工法,每套加1分,参编均加0.5分;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每项加1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4分) 获得住建系统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每项加1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2分) 极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1 1 1 2 1 1 5 生产控制及其他 1 2 1 1 1 1 3 信息化建设 2 2 2 6 市场行为 2 1 产品销售合同管理 5 行业自律 各项认证 (第三方信用评价) 科技创新 10 1 2 加分项 2 4 3 4 表彰奖励 协会贡献 2 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