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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心理契约的高职教师职业生涯管理
作者:郑娟新
来源:《职教论坛》2012年第02期
摘 要:学校与教师的雇佣关系中存在内隐的、非正式的、未写明的心理契约,心理契约在教师生涯不同阶段,会产生教师与学校之间各种正、负向相互关系。探析基于心理契约的高职院校教师职业生涯管理,对提升教师满意度、组织认同感,促进“有效”教师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心理契约;高职院校教师;职业生涯管理
作者简介:郑娟新(1975-),女,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讲师,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2-0086-02
高职院校教师肩负着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任,同时,高职院校教师作为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人力资源保障,自身也必须面对生涯成长与发展的问题,它所涉及的将是一种信念、一种态度和一种生命的行动,它与院校发展、学生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对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反之,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也给教师提供了一个平台,促其生涯发展的现实迫切性与必要性。鉴于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对教师没有生涯教育和规划指导,对教师成长采取的是自然适应过程,在配套的教师始业教育、业务培训、教师专业定位辅导方面没有制度保障,使得高职院校教师自我提高动力不足,职业倦怠现象较为普遍,工作积极性发挥受阻。而心理契约在教师生涯不同阶段,会产生教师与学校之间各种正、负向相互关系。因而,探析基于心理契约的高职院校教师职业生涯管理,对提升教师满意度、组织认同感,促进“有效”教师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一、高职教师心理契约内涵
雇佣关系中存在两种契约,即正式的、载明的契约和非正式的、隐含的心理契约,这两类契约同等重要,均包含权利、义务和期望。心理契约(psychological contract)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在高职院校中,心理契约的主体是教师在组织中的心理状态,而用于衡量这种心理状态的三个基本概念是工作满意度、工作参与和组织承诺。其中,以工作满意度最为基本和重要。基于心理契约进行高职院校职业生涯管理的目的就是实现教师的工作满意度,进而实现教师对学校强烈归属感和对工作的高度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