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并派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9.5 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书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光盘)壹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0. 投标文件的澄清
10.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招标人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和报价等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及派驻施工现场的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评标小组的询标,并对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和答复。其询标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0.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须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1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0.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10.5评标小组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改或撤消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0.6招标工作小组根据修正后的报价,从低到高选择适当数量投标人进行询标。最高投标报价将直接作淘汰处理,取消询标和中标资格。 11.评标办法
11.1招标人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标书文件内容、使用材料档次、样窗、加工基地及工程案例实地考察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有: (1) 商务报价;
(2) 主要配置材料档次,门窗功能、合理化建议和设想(本项内容中对提出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加工安装又合理可靠的优化方案者,招标方将在评标时予以重点考虑);
(3) 加工基地生产规模、设备配置、生产管理等; (4) 施工组织方案及加工、安装操作规程及成品保护措施;
(5) 资质情况、工程案例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要经历和资历; (6) 商务及技术条款的偏离程度; (7) 其他优惠条件等;
(8)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招标人不承诺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11.2
错误的修正
招标工作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除非招标工作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5) 评标过程中未发现的错误,如在合同执行或结算时发现,按最不利于中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12、中标方案的修改
中标单位有义务按招标人的意见对中标方案作必要的修改并提供相关图纸。 13、签订合同
13.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3.2 招标投标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3.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三天内向招标人提供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5%为现金,5%为银行保函),(其中含工程质量保证金40%、工期保证金3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10%、与总包及
场内其它施工单位配合保证金10%),汇入招标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招标人有权罚没相应款项的履约保证金。
13.4合同产品(材料、及构件等)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13.5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并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13.6拒签合同
如中标人若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以种种理由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推翻原投标文件、询标纪要中已承诺的条款并拒签合同,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13.7 中标人违约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13.8 中标单位(承包商)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一周内提交详细施工进度计划。
第三部分 材料选用、生产、安装技术要求
一、设计说明
1、本次招标的门窗工程设计由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其相关设计图纸与说明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理解并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复核、计算,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 年 月 日前)由招标方视具体情况组织设计方进行答疑和技术交底。
2、设计图纸中所涉及设计规范详见招标方提供的工程设计说明。 3、成品门窗(五性)须达到的性能指标如下:
(1) 门窗抗风性能达到定级检测8级以上标准:4500Pa≤P3;工程检测:受力构件的风荷载设计值需要通过计算确定; (2) 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4级 (3) 门窗水密性能:不低于6级标准;
(4) 保温性能不低于6级(3.5>K≥3.0); (5) 门窗隔音量不低于3级(35db)。 [上述指标应以实际设计为准] 二、材料选用要求
1、铝合金门窗系列选型(招标方提供铝合金门窗型材的小样及系统图):平开门窗料暂定80系列外平开门窗,洞口宽度≥1800,采用120系列提升推拉门窗,洞口宽度<1800,采用85系列推拉门。门窗料全部采用断热隔热型材,铝合金玻璃栏杆上扶手料采用130系列。
2、铝合金型材采用 或 品牌,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处理,涂层厚度符合国标GB/T5237.4-2000标准,厂家并出具的十年期耐候性保证(即十年粉末喷涂表面不得有明显变色,不粉化不脱落);铝合金型材颜色(以设计确认及招标方提供的料头为准):深灰色(亚光型,执手颜色同); 铝合金型材壁厚:窗不小于1.4mm、门不小于2.0mm(对受力杆件的壁厚要求必须满足最新规范要求,断热条采用德国“泰诺风”品牌或采用美国亚松注胶工艺);平开门窗框采用腔式结构,角码组角连接;空调百叶铝合金型材壁厚1.2mm,百叶片规格为80*40㎜,百叶片净间距为10㎜。铝合金披水板、铝合金玻璃栏板均应按图纸要求制作;所有外窗及阳台栏杆均设铝合金披水板,板厚为2.0mm,表面处理同门窗;铝合金玻璃栏板上扶手壁厚不小于2.0mm(盖板壁厚不小于1.8mm),下横料壁厚不小于1.8mm。
3、铝合金门窗玻璃除特殊说明外均采用 [根据项目要求] 玻璃。玻璃颜色,内层 [根据项目要求] ,外层玻璃为 [根据项目要求] ;玻璃厚度尤其是大面积玻璃厚度,需要经过严格计算确定,应满足抗风计算要求,并确保安全。所有玻璃应满足特殊气候条件,不得因气候因素而导致质量下降或破损;所有玻璃必须根据《规范》要求确定是否钢化,单樘玻璃分格尺寸大于1.5平方米以及窗台500以下的固定玻璃,须采用双层钢化玻璃;玻璃栏杆玻璃选用10(白)+1.52PVB+8(白)双钢夹胶玻璃,玻璃雨篷玻璃选用8(白)+1.52PVB+8(白)双钢夹胶玻璃,阳台分户玻璃选用10(白)+1.52PVB(白)+10(白)双钢夹胶玻璃玻璃,玻璃栏杆及阳台分户玻璃应采用双钢化干法夹胶,夹胶材料为胶片(需提供抗冲击试验报告),其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优等品质并符合以下标
准:《浮法玻璃》GB11614-1999、《中空玻璃》GB/T11944-2002、《钢化玻璃》GB/T 9963-1998要求;安全玻璃的选用依据《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书内详细标明玻璃配置。
4、五金配件采用 [根据项目要求] ,所有开启窗扇全部采用摩擦铰链;平开门扇采用合页加上风撑;阳台平开或推拉门均设执手(执手颜色同铝型材,内外均可开);平开门用合页+上风撑+多点锁;提升推拉门为承重250以上套件,85推拉门采用手拨勾锁。所有门窗均装副框方法施工(空调百页不装副框), 副框为铝合金型材,型材主要受力部位的壁厚≥2㎜,铝管要求表面喷涂。
5、所有密封材料须采用 [根据项目要求] ,玻璃与铝型材间及墙体与铝型材密封采用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胶,门窗所有框扇采用45度组角,组角处必须用进口组角胶进行加固密封处理,所有中挺连接部位必须用进口防水胶密封。
6、搭接密封条选用优质三元乙丙的胶条。
7、金属连接件采用钢材须作热镀锌处理,所有螺钉采用不锈钢螺钉。所有不外露的铝合金型材及构件必须进行阳极氧化处理.
三、加工及安装工艺要求
1、为提高构件的加工精度并加快施工进度,所有金属构件都须在工厂预制,而禁止到工地现场加工。平开门窗框的横竖框、扇料连接应采用机械组角工艺及腔式结构角码组角连接工艺。
2、支撑体系应满足自重和风荷载的要求,满足温度变形和结构构件变形要求,并具备抗震能力,造型要与本工程建筑设计相协调。支撑体系采用双重型摩擦铰链的配置,支撑体系与金属连接件、扣件,能抗腐蚀,连接扣件为铝质或国产优质不锈钢。所有五金件均应符合相应门窗的规格及各种承重承压需要并确保有合适余量。窗户执手采用两点锁执手,平开门执手采用3点锁,样式以现场(或通过设计)确认为准。推拉门窗使用钩锁每扇分别锁紧,禁止使用月芽锁。
3、产品加工、组装尺寸精度应符合国家(GB/T8479-2003)、(GB/T8478-2003)标准。
4、开启扇胶条需采用90o连续转接,不得断开,接头应设置在开启扇下侧的中间部位。
5、固定受力构件需通过严格的计算确定,并提供固定件及其与主体结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