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损及业主和甲方利益时,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十二、环境及成品保护
1、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至竣工验收。(措施费内已含成品保护费)。
2、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3、乙方必须非常重视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如有半成品、成品发生破损、变形、污染、影响使用及美观的情况,乙方须无条件维修和更换。
4、如因乙方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施工造成总包成品的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 工程验收
1、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整理施工检查记录、检测试验报告和技术资料,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和签证。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填写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和验收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总包方和甲方。总包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关键部位完工,应组织进行中间验收。
4、所有门窗安装工程完毕验收时,须进行淋水试验,并形成资料。
5、当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乙方的人员、机具和材料必须全部退场,并将由施工产生的垃圾、废料或各种障碍物全部清除。并按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内容整理提交全部竣工资料(8套竣工资料含电子文档,其中包含二套所有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6、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方能签署验收证书。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整改或返工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
十四、 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参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三年,防渗漏保修期为八年,质量保证期限为十五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证期自本期工程集中交付给业主之日起算。 3、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对工程进行保修服务。
3.1保修期内若发现乙方设计、施工、供应的材料或完成的工程方面存在缺陷,乙方应立即自费修理、替换或修复直至业主认可为止。
3.2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对缺陷或由此给工程造成的损失进行必须的补救工作,甲方可以自行进行此项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按政府有关法律、条例或细则的要求进行周期性测试及检查部件的安全程度。如有需要,应提供由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文件。 5、施工质量不合格及材料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 门窗渗、漏水; b. 门窗漏气量超过规定;
c. 活动构件失效,引起操作不正常; d. 结构性失效;
e. 成品不正常的品质变坏、老化或风化;
f. 密封胶的粘着性及凝聚性的失效、爆裂、褪色; g. 密封条及挡风雨条的接合不严密; h. 非外部原因造成玻璃损毁; i. 玻璃面污斑、褪色、爆裂等;
j. 焊缝、螺栓和其它紧固件出现摆动、腐蚀、变形和不均匀等现象。 6、保修期满后,乙方对工程进行永久维修和维护,服务时只收取成本费。 7、乙方需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十五、奖罚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质量如获得绿城集团精品工程 奖,不奖不罚,如因乙方原因未获得绿城精品工程 奖,罚工程结算总价的 %。本工程质量在获得绿城集团精品工程 复评认定后,将竣工验收保留的结算价的 %支付给乙方(无息)。若甲方未组织绿城精品工程评定,不奖不罚。
2、工期处罚:按合同确定的总工期内完工,不奖不罚;工程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同时执行以下措施: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3、乙方承诺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及机具设备不能按时到位,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同时对项目班子主要成员的到岗就位实行考勤制度,由监理负责考勤,尤其是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应逐日考勤。项目经理到岗率必须达到 %、项目副经理到岗率必须达到 %,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未按要求达到文明标化工地目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10%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 5、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则乙方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则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支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并酌情赔偿乙方超过违约金的损失费用。但属于执行国家行政指令造成的合同终止,不支付违约金。
7、铝合金门窗须在加工厂区内完成拼装,除个别形体较大门窗外,禁止现场拼装如发现在现场拼装,每樘罚款200元。需在现场拼装的个别形体较大门窗,乙方须提交相应的拼装方案及技术措施,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8、乙方门窗材料需放置在甲方指定区域,如随意堆放扣罚5000元每次。
十六、其它
1、因政策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决定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移交工作;工程结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三天内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若三天后施工现场仍遗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清理费用由乙方等额赔偿给甲方。 2、争议
2.1 合同各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a. 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b.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否则,视为违约。
a.各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招标文件及附件、附图、招标答疑、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与此次招投标有关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4、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任何个人不得代表甲方就本合同有关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承诺或说明;乙方主张权利的任何要求均需以书面形式直接呈送给甲方,并经甲方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十七、合同时效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失效。
十八、附件
1、报价书; 2、工程预算书; 3、分项单价报价明细表; 4、其他技术措施预算书; 5、主要机械设备表; 6、门窗施工设计图;
7、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合同样本。
十九、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
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二十、乙方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规定,如乙方不按照如下技术要求、规定组织施工,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名称 绿城集团住宅精品工程认定技术标准 绿城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 绿城集团施工管理记录汇编 绿城集团工程质量内部检查验收说明 绿城集团施工管理规程汇编 绿城集团施工处理要点 绿城集团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绿城集团工程节点参考做法 绿城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备注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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