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利润(50):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利润发生额代替填列。执行2001年以前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以“产品销售利润”代替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51):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其他业务利润(52):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它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95):指企业报告期内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的合计。
营业费用(53):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利润表”中对应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费用”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管理费用(54):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董事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财务费用(62、91):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已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税金(55):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本指标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中相关项目归纳填列。
利息支出(63):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根据会计“财务费用明细资料”中的利息支出项目填列。
营业利润(64):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即主营业务收入减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金额。本指标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
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同样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直接填列。
投资收益(65):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填列。若为投资损失,应在本项目金额前加“-”号。
补贴收入(66):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根据“补贴收入”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营业外收入(67):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营业外支出(68):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利润总额(69):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应交所得税(70):指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76):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工资,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78):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提取的福利费总额,它反映本期应付福利费的全部发生额,而不是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98):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福利费两部分,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它反映企业报告期内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根据企业会计核算中“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职工福利费: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支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企业为职工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从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集体
福利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房租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取暖费,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它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实际发生的各项福利费用。职工福利费根据企业会计成本和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本年应交增值税(80):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指企业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根据企业会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计算填列。
本年进项税额(81):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年销项税额(82):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资产减值损失(96):是指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根据“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7):指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如为损失以“-”号记。 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94):指企业单位年内各月平均拥有的人数。 工业中间投入(86):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指标。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的转移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的具体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正算法,即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的部分分别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财务费用,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二是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财务费用,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在实算操作过程中,采用倒算法计算比较简便易行。
其中直接材料、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会计明细科目填报。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采用倒扣法,即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分别扣除下列项目:(1)固定资产折旧;(2)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个人的部分,如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中个人所得部分等;(3)支付给不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指除工业,农业,运输邮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部分)收入的各种税金、规费及其他费用,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计算公式:
工业中间投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财务费用
计算中间投入的资料来源,可分别根据企业“产品成本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归纳整理填报。
直接材料(87):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包装物、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和其他直接材料。根据企业“生产成本明细表”分析填列。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88):指企业在制造费用中列支且属于中间投入项目的费用。根据“中间投入计算表”分析填列。
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89):指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且属于中间投入项目的费用。根据“中间投入计算表”分析填列。
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90):指企业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中列支且属于中间投入项目的费用。根据“中间投入计算表”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