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任课教师录入本科学生成绩的重要说明(含步骤)
各学院及老师:
教务处已在信息门户网上公布了《长安大学任课教师录入本科学生成绩的通知》,通知中详细
说明了录入成绩的方法,目前大部分教师都掌握了该方法,但还出现了一些教师由于误操作造成成绩录入有误的情况,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再次强调录入成绩时的步骤,请仔细阅读:
一、操作步骤:登陆长安大学信息门户—>我的信息—>教务系统—>教学信息—>成绩系数录入(见图一,以平时成绩占20%,期中成绩占20%,期末占60%为例)
图一
系数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成绩录入—>录入成绩
(录成绩之前先看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见图二)
图二
二、公选课成绩输入方式同上,参数录入须严格按照图三执行,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或等级制录入。
图三
三、重要说明:
1、输入完成绩后,由任课教师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成绩单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2、考试成绩必须在三天内输入完毕,否则将无法再登入成绩录入系统。
3、任课教师录完成绩提交后将不得修改,如有需要修改成绩须填写《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申请单》(该申请单在长安大学教务下载中心下载),随后等待开课学院管理成绩的教务员的通知,批准后方可登录门户重新核对修正成绩(教师需要重新登陆门户以便刷新)。
4、成绩系数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维护,公选课成绩系数按照上述要求维护。成绩需录入到系数所维护的成绩项里(例如:课堂成绩维护的期末成绩*1.0,在成绩录入时课堂成绩就应当录入到期末成绩一栏,实践成绩和实验成
绩依次类推,若某一项成绩没有,则系数维护成0,总成绩系数中占成绩比例的成绩项维护为1,不占成绩比例的成绩项维护为0),
5、成绩系数录入和成绩录入在检查无误后必须点击保存按钮,尤其在成绩录入完毕核查无误后,一定要点击暂存按钮才能提交。
6、成绩录入界面中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