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乐善趣者,如来说爱法,为求解脱者,呵彼况余事。 求福者随时,非皆说空性,良药不对症,岂非反成毒。 如对蔑栗车,余言不能摄,世间未通达,不能摄世间。 有无及二俱,亦说二俱非,由病增上故,宁非皆成药。 真见得胜位,略见生善趣,智者常发心,思维内体性。 今生知真性,设未得涅槃,后生无功用,定得如是业。 如想所作事,成者极稀少,此非无涅槃,诸行解脱难。 闻说身无德,贪爱不久住,此道岂不能,永尽一切惑。 如见种有终,然彼非有始,如是因不具,故生亦不起。
宿善既熟已得诸暇满,智者即应深惜此福缘, 依循圣士所说胜妙道,勤涤身心堪盛真性露。
第八品终 第九品 破常品
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 非唯一有分,遍诸一切分,故知一一分,各别有有分。 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 若离所生果,无有能生因,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如是变异因,岂得名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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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无今有,自然常为因,既许有自然,因则为妄立。 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 在因微圆相,于果则非有,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 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 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若法无初分,无中分后分,是法无所现,由何者能见。 若果能坏因,是则因非常,或是处有因,彼处即无果。 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 离缚所缚因,若有余解脱,彼都无所生,故不名解脱。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无我则于有,思维亦非有。 诸脱离苦人,定非由他有,是故应称说,我一切永尽。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第九品终 第十品 破我品
内我实非男,非女非非二,但由无智故,谓我为丈夫。 若诸大种中,无男女非二,云何诸大种,有男等相生。 汝我余非我,故我无定相,岂不于无常,妄分别为我。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变易,故离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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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岂烦修护因,谁恐食金刚,执仗防众蠹。 若有宿生念,便谓我为常,既见昔时痕,身亦应常住。 若我与思合,转成思念者,思亦应非思,故我非常住。 我与乐等合,种种如乐等,故应如乐等,理不应是常。 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 物不如作用,至灭而有动,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余方起思界,别处见于思,如铁链熔销,我体一变坏。 思如意量小,我似虚空大,唯应观自相,则不见于思。 我德若周遍,何为他不受,彼于彼自体,言障不应理。 若德是作者,毕竟无有思,则彼与狂乱,应全无差别。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诸物,而不知受用,非理宁过此。 有动作无常,虚通无动作,无用同无性,何不欣无我。 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或执如极微,智者达非有。 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 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 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第十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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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品 破时品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去。 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未来过去有,现有复何无,若一切时有,何缘彼无常。 过去若过去,如何成过去;过去不过去,如何成过去。 未来若有生,如何非现在;未来若无生,如何非常住。 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过去既无坏,如何谓为常。 过去与现在,皆不成无常,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 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性,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 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既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 未来法若有,修戒等唐捐;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 诸行既无常,果则非恒有;若有初有后,世共许非常。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未来,是则无贪有,应亦起贪惑。 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诸法有转变,意亦不能缘,虽尔无智人,妄计有现在。 无常何有住,住无有何体,初若有住者,后应无变衰。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 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无住住无故,后灭亦非有。 法与无常异,法则非无常;法与无常一,法应非有住。 无常初即劣,住力若强大,此二复何缘,后见成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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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遍诸法体,无常力非劣,应都无有住,或一切皆常。 无常若恒有,住相应常无;或彼法先常,后乃非常住。 若法无常俱,而定有住者,无常相应妄,或住相应虚。 已见法不现,非后能生心,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
第十一品终 第十二品 破见品
质直慧求义,说为闻法器,不变说者德,亦非于闻者。 说有及有因,净与净方便,世间自不了,过岂在牟尼。 舍诸有涅槃,邪见所共许,真空破一切,如何彼不欣。 不知舍方便,无由能舍弃,是故牟尼说,余定无涅槃。 若于佛所说,深事以生疑,可依无相空,而生决定信。 观现尚有妄,余义更不知,诸依彼法行,被诳终无已。 智者自涅槃,是能作难作,愚夫逢善导,而无随趣心。 不知无怖畏,遍知亦复然,定由少分知,而生于怖畏。 生死顺流法,愚夫常习行,未曾修逆流,是故生怖畏。 诸有愚痴人,障他真实见,无由生善趣,如何证涅槃。 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尸罗生善趣,正见得涅槃。 愚宁起我执,非说无我理,一者向恶趣,胜者趣涅槃。 空无我妙理,诸佛真境界,能坏众恶见,涅槃不二门。 愚闻空法名,皆生大怖畏,岂见大力者,怯弱不生畏。 诸佛虽无心,说摧他论法,而他论自坏,如野火焚薪。 诸有悟正法,定不乐邪宗,故我见此法,如同能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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