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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辨析药名
安全使用药物
?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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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梅
由于一药多名、不同复方制剂中相同成分等现象普遍存在,同
时由于我国居民自我药疗和保健意识较弱,导致我国每年因吃错药而住院的病人达250多万。为减少一药多名造成的混乱以及由此诱发的药源性疾病,从事医药工作的专业人员也需要正确辨析药品名称,做到安全、准确地使用药物。
? 3.《药品管理法》中同时规定:药品的内外标签、说明书
或用于运输、贮藏的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
药品的购销记录、签订合同必须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的通用名是唯一不重复的名称,有中文通用名和英文通用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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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Aspirin)、对乙酰氨基酚(Paracetamol)、布洛芬(Ibuprofen);
抗菌药:阿莫西林(Amoxycillin)、氨苄西林
(Ampicillin)、头孢曲松(Ceftriaxone)、诺氟沙星(Norfloxacin)等;
抗消化性溃疡药:奥美拉唑(Omeprazole)法莫替丁(Famotidine)、雷尼替丁(Ranitidine)等都是药物的通用名。
?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
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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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
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处方。
是保证医疗质量;
有利于合理用药,保护患者用药权益; 保证病历资料质量,方便会诊转诊; 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自律; 有利于抵制商业贿赂和药品价格虚高; 尽可能减少由于药物名称带来的用药隐患
? 二、药物的商品名及其特点、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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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商品名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商品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药品专用商品名受到法律保护。
药品说明书中的标题药名都是通用名,用其商品名,有时在其右上角有R或TM(TM是注册商标的英文缩写),表示该药品已注册。
(五)涉及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者治疗学的; (六)使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N)的中文译名及其主要字词的; (七)引用与药品通用名称音似或者形似的; (八)引用药品习用名称或者曾用名称的;
(九)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
(十)人名、地名、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者其他有特定含义的
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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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药物常有多个厂家生产,许多制药企业为了树立自己药品的质量品牌,占有更广阔的市场,获取更大的发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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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和利益,精心设计自己的产品,注册商品名,以区别其他厂家具有同一通用名的产品,因此同一药物往往有多个不同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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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设计、培植、拓展品牌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因而,品牌药品的价格一般比同类没有进行品牌包装的药品要高,有些甚至要高许多。
再者,企业宣传时着重其商品名,一般商品名比较易记,所以消费者比较熟悉商品名。
但是药物的商品名过多,容易造成重复给药和混淆用药,虽然药物的通用名专业性较强,不易被广大患者记忆,但可以帮助患者和医药人员识别药物,因此使用药物的商品名时,同时核对药物的通用名。
常用抗菌药阿莫西林,其商品名有:再林、亚宝力维、日奥等,曾用商品名有:珍棒、再灵、依宝林、、新达贝宁、天奥、特力士、强必林、阿莫仙、阿莫灵、广林等名称。 原东盛药业(东盛药业现在的名称是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的“白加黑(氨酚伪麻美芬片II / 氨麻苯美片)”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的“严迪(罗红霉素分散片)” 山东新华的“爱菲乐(布洛伪麻片)”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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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药品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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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图示药盒上有关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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