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出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 依据实务教材(第二篇第四章第二节): 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
防火间距由于场地等原因,难于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本案例主要是木器厂房与锅炉房、金属抛光厂房之间的间距为12m不符合要求。应采取措施: 1)目前来看,改变厂房生产使用性质,将木器厂房和锅炉房均改为戊类生产厂,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3.4.1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注:1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条款,对于木器厂与锅炉房之间的12m,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对与金属抛光厂房之间的间距没有作用,改变金属抛光厂房的生产和使用性质,降低金属抛光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对于降低它与木器厂房的防火间距也没有作用,高层建筑厂房与其他之间的13m要求是不可能改变,此处间距就是12m,唯一办法是将高层的金属抛光厂房拆掉一层,将它变成单、多层就可以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或者拆除木器厂。 2)提高该木器厂房或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为二级或一级,此类手段可降低木器厂房与锅炉房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2m或更低;但提高该木器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或一级对于改善金属抛光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没有作用。
3)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这个对于改善木器厂房和金属抛光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作用不大,因为无论如何调整,高层建筑厂房与其他之间的13m要求是不可能改变的,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个将木器厂房屋顶承重构件改为不燃性构件,将其耐火极限提高为1.0h,其整体耐火等级可提高为二级则其与锅炉房防火间距12m可满足要求,对改善金属抛光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作用不大。
将锅炉房或金属抛光厂房朝向木器厂房的一面改造为防火墙且无门窗洞口即可满足防火间距要求,锅炉房或金属抛光厂房与木器厂房相邻面均为不燃性墙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将14m减少25%=10.5m亦可满足要求,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5)拆除木器厂房和锅炉房两者之间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的陈旧建筑。拆除木器厂房与金属抛光厂房之间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的陈旧建筑。
6)在木器厂房与锅炉房、金属抛光厂房之间设罝独立的室外防火墙。设置时需兼顾救援、消防通道、通风排烟、破拆扑救的要求。
2.简析厂房平面布置和油漆工段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情景描述:南侧分别设有建筑面积为150m的油漆工段(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本部分标高未说
2
明)和50m的中间仓库,储存油漆、稀释剂(甲苯和香蕉水),查实务教材第二篇第二章第一节表2-2-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表2-2-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查建规条文说明表1表3上述物品火灾危险性均为甲类,在我国现行的《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GB 6514-95)》中将含各种有机溶剂的涂料分为甲类,以国内目前喷漆工艺最常用的溶剂二甲苯为例,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约为1%~7%(体积),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蒸汽爆炸下
3
限为1%,蒸汽密度为3.68kg/m。
3
根据计算,达到爆炸下限的5%时,空气中含二甲苯气体的质量浓度为1840mg/m。也就是说,
3
根据上述条件规定,只有当厂房内空气中的二甲苯质量浓度低于1840mg/m时,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才可以不按照甲乙类确定。所以确认油漆工段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中间仓库火灾危险性为甲类。案例情景中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油漆工段通向车间的防火墙上设有双扇弹簧门。 查实务教材第二篇第二章第一节:(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
2
防火措施。虽然本案例建筑面积为150m的油漆工段采取了封闭喷漆工艺,但是封闭喷漆空间未采取保持负压措施,其仍不能排除喷漆飘逸爆炸危险性,目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达不到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这一条。且虽然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但是油漆工段通向车间的防火墙上设有双扇弹簧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能保证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特别是木器厂房本身到处都是可燃物木头。所以综合判定本木器厂房危险性分类为甲级。其建筑耐火等级至少应为二级,本厂房耐火等级为三级,不满足要求。
表2-5-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实务教材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地下或半地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厂房的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下厂房(包括地 下或半地下室) 甲 一级 二级 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 3000 2000 — — — — 2
如果按照甲级定,则本生产厂房应分为两个防火分区,但是工艺生产该木器厂房采用流水线连续生产,工艺不允许设置隔墙。所以需要采取防火水幕加以隔离或其他手段做防火分隔。即便厂房仍然按照丙级定,但是三级耐火等级的甲级油漆工段和甲级中间仓仅仅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其顶部为耐火极限三级的承重构件难燃性构件,耐火极限为0.5h,甲级部分一旦发生危险,通过这个顶部火灾一样可以蔓延到其他部位,相对来说,这个顶根据前面分析,应该是木结构的顶(查实务教材第二篇第三章第一节:(2)砖木结构。主要承重构件用砖石和木材做成。如砖(石)砌墙体、木楼板、木屋盖的建筑。)这样整个厂房只能按照甲级来定,本案例情景描述仓房层高5米,甲级油漆工段和甲级中间仓仅仅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没有说明它本身是不是到顶,如果是该局部设置用不到顶的楼板盖住,还可以考虑其耐火极限所形成的防火分隔,目前没有说明,就只能按照防火墙砌筑到木顶来算。那么实际上只能说是甲级厂房或库房与丙级厂房之间用防火墙隔开,顶部是难燃的承重构件和木屋顶。 综上所述,存在问题:
2
1)厂房内东侧设有筑面积500m的办公、休息区,采用耐火极限2.50h的防火隔墙与车间分隔,防火隔墙上设有双扇弹簧门,而根据教材实务: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本情景描述中的承重构件是难燃烧体0.5h,
需要改造为不燃性承重构件耐火极限1.0h顶也需要改造为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00h,隔墙上开设相互连通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设建筑面积为150㎡的油漆工段(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油漆工段通向车间的防火墙上设有双扇弹簧门,油漆工段与车间分隔的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封闭喷漆空间内应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者自动抑爆系统,油漆工段通向车间的防火墙应修改为甲级防火门。 3.计算油漆工段的泄压面积。并分析利用外窗作泄压面的可行性。 一、先计算长径比:(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实务教材第二篇第八章第三节)
油漆工段长×宽×高=15×10×5 15×(10+5+10+5)/4×10×5=2.25小于3,统分为一段即可。 泄压面积:
2/3
=10×0.11×(15×10×5)
2/3
=1.1×750
=1.1×82.55=90.8㎡
2/32/32/3
(提示:150=28.84;200=34.20;750=82.55)
二、油漆工段外墙面积为15×5=75㎡,即便全部作外窗也小于计算所需泄压面积,故不能仅采用外窗作为泄压面,同时考虑泄压面的设置应避开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这里南面面临的是厂区道路,所以最好还是考虑顶部作为泄压面,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对于北方和西北寒冷地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积雪。详细可参考实务第二篇第八章建筑防爆第三节爆炸危险性建筑的构造防爆。
4.中间仓库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问题?应采取哪些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一、中间仓库储存的危险性最高的是甲苯和香蕉水,其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查实务教材表2-2-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查建规P181页)所以中间仓库火灾危险性为甲类。本厂房查实务教材:(2)砖木结构。主要承重构件用砖石和木材做成。
(如砖(石)砌墙体、木楼板、木屋盖的建筑。)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顶部是难燃的承重构件耐火极限0.5h和木屋顶。对于甲级中间仓库来说,等级偏低。情景:中间仓库内储存3昼夜喷漆生产需要量的油漆、稀释剂、甲苯和香蕉水应予减少到一昼夜的用量。
二、应采取的防火防爆技术措施:依据教材和规范,厂房内设置不超过一昼夜需要量的甲、乙类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中间仓库最好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3.6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鉴于以上要求:在中间仓库除了已设置的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开以外,其他部位也应按照甲级仓库的耐火极限要求设置,在它的顶部要设置耐火等级一级的顶承重结构和顶,防止火灾通过顶部蔓延到其他部位,由于中间仓库是甲类,还需考虑墙体的防爆要求,保证发生火灾或爆炸时,不会危及生产区。要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中间仓库出口要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设置设常闭式甲级防火门,按照甲类危险等级要求设计电气防爆,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等。 5.该厂房内还应配置哪些建筑消防设施?
一、根据实务教材第三篇第二章第二节室外消火栓系统 系统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
1.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
2.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
3
3.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 本厂房建筑面积4500㎡所以还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二、依据建规8.4.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厂房;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本厂房建筑面积4500㎡并设置排烟设施,所以还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依据建规8.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本厂房建筑面积4500㎡所以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依据教材第二篇第五章第四节防烟分区: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本厂房层高为5m,不大于6m,故应设置固定或活动防烟分隔设施,划分防烟分区的构件主要有挡烟垂壁、隔墙、防火卷帘、建筑横梁等。高度一般应距顶棚面5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