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㈠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招聘职位中一个岗位。
㈡应聘人员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㈢未尽事项详见报名地点公告或招考简章,本公告由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㈣相关招聘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泉州教育信息网(www.qzedu.cn)、泉州人事网(www.qzrs.gov.cn)、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络平台(www.qzsyxx.com)
附件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和携带的材料
附件二: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 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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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和携带的材料
一、第一批选调教师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工作证(或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
2、县(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应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应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确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证书;
3、专业要求证书或证明;
4、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二、第二批公开招考在职教师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同时应再准备1张待体检时使用); 2、教师工作证; 3、教师资格认定证书; 4、专业要求证书或证明。
三、第二批公开招考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同时应再准备1张待体检时使用); 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3、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证书; 4、专业要求证书或证明。
以上提供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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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别 民族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出生年月 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 科 籍 贯 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普通全日制 学历 邮编 电话 是否师范类专业 学位 外语语种及水平 一 寸 相 片 省 市 县(市、区) 毕业时间 培养方式 计算机 水平 普通话等级 有何特长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主要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学习,任何职务) 在学期间 奖惩情况 报考单位 报考 岗位 是否同意 统一调配 诚信声明:本人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导致被取消录用资格,本人愿负全责。 考生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意报意见 考。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2份,经审核通过后,一份交县教育局人事部门,一份县(市、区)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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