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线广播系统
(11) 扩声和同声传译系统 (12) 呼叫信号系统 (13) 公共显示系 (14) 时钟系统
(15) 三表(多表)自动远传计量系统。
绘制以上有关系统图, 标示各设备位置、数量及管线敷设要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绘至DDC站止,附图说明各建筑设备监控要求、点数、位置以及系统集成要求)。 5.5平面图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住宅的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楼寓对讲系统应绘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2) 其它系统视工程具体情况,绘制各层平面图。
(3) 各平面图的图号排列宜从最底层开始,到建(构)筑物的最顶层终止。 5.6 详图
(1) 各弱电项目控制室设备布置示意图
绘制各弱电项目主要控制室设备布置示意图,标示房间名称,标注设备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在图面表达完整、清晰的条件下,可绘在对应的平面图中); (2) 竖井大样图
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竖井名称,绘制设备等布置,标明设备编号、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图纸应有比例。 5.7审查系统集成商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