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县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和《云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云国土资矿[2009]101号)的文件精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合文山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文山县范围内的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下同)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矿业权实际范围,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及规律,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使矿业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工作内容
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处理、成果验收4个阶段。
(一)核查准备:本次实地核查范围为我县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省、市、县三级发证的矿业权)。根据矿业权核查工作室内数据核实整理的成果,确定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准数据。 (二)野外实测:实地核查以单个探矿权、采矿权为实地核查对象,以室内核实整理后的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库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实测探矿权勘查工程空间分布和采矿权开拓工程空间分布,获取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二维或三维坐标,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的坐标进行比对核实。同时,对矿业权的其他相关数据一并分析核查。
(三)问题处理: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矿业权范围错误、交叉、重叠等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成果验收:对于经过实地核实形成的矿业权数据内容,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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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分析综合,编写成果报告并申请进行验收。 三、工作方法
(一)实地核查内容分为重点核查内容和一般核查内容。重点核查内容要通过现场实测进行核实。区块范围和矿区范围、开采标高、主采矿种应列入重点核查内容。一般核查内容可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或询问矿业权人进行核查。对于已经做过现场实测的矿业权,如果实测工作符合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可直接提交实测结果。
(二)实地核查的工作重点是室内核实整理中发现的有交叉、重叠的矿业权。核查中要实地测量重叠矿业权的范围、核实发证时间、发证机关等信息。
(三)实地核查时要引入2~3个测量控制点,以此测量勘查工程分布坐标或开拓工程分布坐标及开采标高。
(四)将实测的勘查工程或开拓工程分布范围投影到平面图上,与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范围进行套合,形成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或开拓工程平面图,分析核实矿业权人实际活动范围。 (五)对于经过实地核查的矿业权内容,应按照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格式建立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库,并对有问题的内容进行标注。
(六)对于矿业权人实际勘查开采活动范围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坐标不一致的,应及时处理。属矿业权人超越界限的,必须依法处理并及时纠正;属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有误的,应由矿业权人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及时变更;属矿业权人之间存在争议且一时难以协调处理的,应将实地核查数据客观记录到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库中,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对于核查无误的露天采矿权,应按照法律规定设桩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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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要求
本方案仅作原则性规定,具体测量方法与要求参照《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18341-2001)和《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及现行其他行业规范、规程等执行。 (一) 坐标系统和投影系统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采用当地实际中央子午线。使用其他坐标系的,将测量成果纠正到1980西安坐标系。 (二) 控制测量
1.每个矿业权要求引入2~3个控制点,已有近井点的可包括在内,精度不低于一级导线。范围较大的露天采矿权应适当增加控制点数,精度不低于四等。地热、矿泉水及范围较小的建筑砂石、粘土矿等矿业权,多个矿业权可共用一组控制点。
2.控制测量可根据地形用RTK或全站仪在保证精度的情况下灵活掌握,全站仪放样时应在控制点上进行。困难地区允许发展一级支站,支站不得超过后视距离。RTK点校正测量应测量3个以上控制点。
3.平面控制网一般采用GPS全面网布设。以前使用三角网、边角网、测边网和导线网布设的平面控制网,如符合精度要求可继续使用。控制点密度以能全面控制测区范围、满足精度要求为原则。三、四等平面控制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一、二级平面控制网中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
4.高程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可布设等外水准。利用GPS进行高程测量时,经计算分析符合四等或等外水准测量精度要求的,可代替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GPS高程测量)最弱点高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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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相对于起算点不大于0.05m。
5.对于能接收到长期GPS运行站点信号的测区,可不进行平面控制测量,直接用快速静态定位或网络RTK获取控制点信息。
6.已有控制坐标为其他坐标系的,可在网的外边缘联测3~4个国家C级及以上控制点,求取公共点的转换参数,将本区其他控制点的坐标转换到1980西安坐标系中。联测国家点与测区控制网的起算点,按全面网的联测方法联测。 (三) 坐标系转换
1.已有实测数据或图件为1954年北京坐标系的,可联测测区外国家C级GPS点,求取公共点的转换参数,然后将特征点和矿业权拐点坐标转换到1980西安坐标系中。面积在400Km2以内的测区,选取的国家C级GPS点不少于3个,面积大的应适当增加点数。
2.对于使用标准分幅的图件,可不进行联测转换,可到测绘部门购买相应图幅的平移参数,将1954年北京坐标系的原图平移到1980西安坐标系。
3.坐标系转换应使用测绘主管部门认可的转换软件。 (四) 露天采矿权实测 1.实测对象
主要为采剥场、采坑范围、可确定的已采区及勘探巷道、探槽和钻孔位置等。主要测量工作面位置和采场形状及范围。应全面测量采剥场范围线,按区域、阶段平盘测量露天矿地形特征线的坐标和高程。
2.实测要求
采掘工作面应测量工作面延伸的两个端点,有明显转折的需加测拐点。采场范围应实测剥离场边界拐点。矿区内运输系统的主要道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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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中心线拐点。可确定的已采区,应实测其范围并标识。对于新增的主要地理要素应补测。如果采矿权人已完成控制测量、采掘工程测量任务,编有采掘(剥)工程综合平面图,应选取3~5个特征点进行实测检验,精度符合要求的,可直接利用其测量成果。最近完成的采剥工程图件上没有标明的,需补测。
3.实测方法
可采用快速静态GPS测量、RTK测量、全站仪测量和传统测量仪器法。
4.测量比例尺和精度
矿权范围小于的4~20 Km2的一般为1:5000,20 Km2以上的可放宽至1:10000。测点精度:图上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大于0.3m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等高距的1/6。 (五)地下采矿权实测 1.实测对象
为矿井的井巷系统、采区系统和采空区。对开采的及尚未开采的采矿权,实测标定井口位置;
2.实测要求
如果采矿权人已完成控制测量、采掘工程测量任务,编制有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类似图件,应选取3~5个特征点进行实测检验,精度符合要求的,可直接利用其测量成果。如精度达不到要求,需全部重新实测。最近完成的采掘工程图件上没有标明的,需补测。当出现斜井时,可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测井资料(斜度、方位、井深)计算出井底坐标并放到图上。
3.实测方法同露天采矿权。 4.测量比例尺同露天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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