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合同范本(3)

2020-02-21 22:23

7.材料设备

7.1甲方执行业主对材料、设备的要求。用于主体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和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的其它材料、设备,均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提供为完成劳务作业的辅助、周转或其它材料和机具设备视为劳务作业的必要辅助部分,具体材料和机具设备内容及其它在专用条款约定;甲方和乙方均应按照施工和作业计划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设备,并对其质量负责,如未按时、及时提供材料和设备或者所提供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规格、质量标准,该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方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窝工、停工,返工、整改等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2乙方须及时提交准确合理的甲供材料、设备计划,甲方按照需要对材料和设备供应统筹安排。

7.3由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详见专用条款附表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表》。

7.5乙方须合理使用甲供材料和设备,杜绝材料合理损耗之内的一切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整改;对乙方发生的浪费材料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和进行处罚;对各种浪费材料行为的处罚依据,须提前通知乙方查看或者书面下发相关管理和处罚条例,并由乙方签字确认该管理和处罚条例;无管理和处罚条例依据的罚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7.6如甲方供应的材料种类、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甲方供应材料不合格,同时乙方并不知情,所造成的劳务作业返工和质量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返工和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供应材料用于承包工程,不得倒卖、自行串换。 7.7乙方不得借用或假冒甲方名义购买工程材料、租用生产设备等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8.安全保护

8.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所雇用的劳务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8.2乙方应制定详细安全生产措施和适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人员和工程结构安全。

8.3乙方须自觉遵从甲方的工地管理要求,执行甲方安排的工地保卫或夜间巡逻防盗任务及其它保卫任务安排,并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工程和人员的治安保卫

负责,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8.4乙方须在整个施工期间安排经验丰富的安全员常驻现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每天最早进入施工现场、最晚离开施工现场,全面检查工地安全生产状况并作好记录,参加甲方安全生产例会。

8.5乙方在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持证上岗,严禁工人无证上岗。

8.6所有临时消防设备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甲 方应按需要配备灭火器、沙桶和其它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相关费用由 甲 方承担。 乙 方负责看管、使用和维护,如有丢失、损坏, 乙 方照价赔偿 甲 方。

8.7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须立即做出对伤员的必要救护措施及保护好事发现场。若乙方延误上报或瞒报事故,则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9.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下发的标准化现场管理办法。

9.2乙方应保证所雇用劳务工人在生产生活中穿戴整齐,行为文明,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偷盗欺诈等不良行为,由于乙方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民族习俗等而引起的纠纷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9.3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设备有序摆放,做到工完料清。如乙方不能及时清理现场,甲方可雇用他人清理现场,发生相应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

9.4甲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施工噪音,震动、照明等扰民因素,噪声、扬尘、排污等数量应控制在相关环保规范和条例要求的控制指标内,制定相关管理方法,需要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备案的,及时取得相关证件;乙方遵照甲方要求执行,劳务作业过程中注意保护邻近构筑物、管线、光缆、文物、古树等免遭破坏。

9.5工程在完工后移交前,乙方应清理好现场。在甲方许可或要求下,乙方可在现场保留在保修期内的材料。

10.合同单价

10.1本合同属于劳务承包综合工费单价合同。

10.2计价基础是劳务承包综合工费单价和经过验收合格后予以计量的工程数量。

10.3劳务承包综合工费单价视为完成相应工序所需的直接费用。包含如下费用:

a.劳务人工费、按照约定由乙方提供的辅助劳务作业的材料费用和机具、设备的使用费;劳务作业管理费;劳务作业原因导致的缺陷修复费;税金(乙方营业税和劳务人员所得税);利润。

b.所有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责任、义务及风险的有关费用。

10.4计量原则:按照计量规定和办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本工程图纸范围下确认乙方完成的合格任务数量,甲方对乙方完成不合格的工序不予计量。 10.5计量办法: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和物资管理办法。 10.6有关综合工费单价和工程量计量的其它约定,在专用条款中列明和确认。

11.付款和结算 11.1付款

11.1.1付款办法按专用条款第11条约定的付款办法执行。

11.1.2若甲方和乙方双方在执行阶段付款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暂按甲方审核的费

用支付相关的款项。甲方审核的费用仅作为阶段付款的依据,最终的结算金额在完工后根据实际验收计量确定。

11.2结算

11.2.1施工工序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

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1.2.2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出具正式的决算书给乙方,说明合同调整后的结算

总价、已支付款项、仍需保留的款项等。

11.2.3在业主给甲方的上月计量进度款不到位或拖欠资金的情况下,在 天以内,

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担责任,超过 天,甲方应自筹资金支付乙方;在获得乙方认可后,甲方也可以部分支付进度付款额度,但最低不能低于该阶段应付进度款的 %。

11.2.4根据合同文件约定,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责任

发生的费用。

11.2.5甲方要求时,乙方须提交用于该工程的支出费用的发票、收据等给甲方审核,

核对后会立刻发还。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 地震、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恐怖事件以及由国家权威部门认定的台风、暴雨雪、洪水等自然灾害。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保障自己一方人员安全,尽力减少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12.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b.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3.违约

13.1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违约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撤换乙方。

13.2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违约的,应给予乙方补偿,足以弥补其经济损失。 13.3发生如下一项或多项导致施工长期无法进行时:

a.因业主或地方政府、群众征地拆迁或其它因素引起纠纷。 b.发生不可抗力。

c.因施工现场发现考古文物。

d.非甲方、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与业主签署的合同终止。

视为非甲方和乙方原因的违约责任,双方可按通用条款第16条解除合同,其中a情况还有可能继续施工的,双方也可协商一致,不解除合同,继续履约。 14.补偿

14.1当一方因另一方的违约或发生错误时,受损方可以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并提供相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4、2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或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况发生时,给乙方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

14.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作为相应的补偿,甲方可直接在给乙方的计量支付款中扣除或作为债权向乙方追讨。

15.争议

15.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按专用条款第15条约定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按专用条款第15条约定向法院起诉。

15.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c.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d.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6.合同解除

16.1如发生以下一项或以上的事项时,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b.因业主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

c.因业主或地方政府、群众因征地拆迁或其它因素引起致使停建或停工超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

d.其他非双方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实施。 视为非双方责任,则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及发生费用。

16.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双方沟通协商。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15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6.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7.其它 17.1分包

乙方不能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工程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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