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待油气浓度降至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入罐操作人员要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每半小时轮换一次;
3.10.2当油气浓度降至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并小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超过15分钟;同时,每个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不应超过4次,时间间隔不小于1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呼吸器具,但其气体空间的氧含量不应低于18%;
3.10.3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8小时作业。
3.10.4以上所有入罐作业必须有监护人。
3.11 油罐清洗完毕后应由生产、数量、质量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12油罐验收合格后,组织人员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清除罐内一切遗留物品;处理掉存水(包括各出入口短节、弯头内);然后封罐。作业前后做好记录,包括罐号、清扫时间和清扫单位等项目。
3.13 内浮顶罐清罐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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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内浮顶储罐在每次清罐后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浮盘检查由油库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
3.13.2 浮盘检查内容包括连接各螺栓是否紧固、浮桶是否破裂、支柱情况、密封胶带密封情况、通气阀是否灵活、静电导出线是否连接牢固,无缠绕。
4倒罐操作
4.1 根据业务需要,或根据生产要求,由油库主任下达“倒罐作业单”,作业单应明确油品转出罐编号、物料名称、转出数量、作业时间,油品转入罐编号、物料名称、转入数量以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4.2操作前,对储罐本体及附件进行巡检
4.3 计量人员确定倒罐量、做前尺操作,做好记录。 4.4库区操作工根据作业计划书指令,关闭无关阀门,打通倒罐流程,检查并确认流程正确。
4.5开泵倒罐时要根据泵出口压力,控制油品流速,油品转罐初期,确认油品已经进入转入罐后,确认无泄漏后升至正常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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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油品转罐期间,计量化验科监控转入罐和转出罐液位,操作人员进行巡检,适时检查呼吸阀动作情况。
4.7 当转罐数量,到达计划数量时,计量人员通知现场司泵人员停泵并关闭阀门。
4.8 需要转空油品时,操作人员开启储罐抽底阀门,关闭储罐出口根部阀门,调整泵出口压力,尽可能利用物料泵抽出货物。
4.9 油泵不能抽尽的罐底油品,用移动泵抽到油罐车车或其它容器内。
4.10油品转罐作业完成,操作人员应准确记录货物转罐完成时间
4.11转罐完毕后,计量各罐油品数量,并将结果通知统计人员。
5 脱水操作
5.1 根据业务要求,确定含水油品罐可以进行脱水操作。
5.2油库主任根据油品状况,向计量化验科发出脱水作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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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计量人员脱水前检水尺,确定储罐水位。 5.4操作人员根据作业单要求,进行脱水作业。 5.5拆除放水盲板,逐渐打开放水阀,应注意最后一道脱水控制阀较小开度,同时注意抽污线根部阀,如排出全是水则继续进行放水作业,否则逐渐关小阀门检查,至大量油花出现,完全关闭阀门。
5.6脱水现场,操作工严禁离开现场,以防跑油,密切观察出水颜色、气味、水花、泡沫变化。
5.7油品脱水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需要也可在晚间进行,但必须经分管经理同意方能进行。
5.8油罐脱出的含油水,应排入含油污水系统,严禁排入明沟。
5.9脱水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处,避免吸入油气中毒,毒性较大物料,脱水时要带防毒面具。
6内浮顶罐操作
6.1 内浮顶油罐的实际油高严禁超过安全储油高度(见储罐性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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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正常操作时,应使液面高于低限规定值,使浮盘保持漂浮状态;正常发料液位应不低于规定值(见储罐参数表)。
6.3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6.3.1在固定顶上打开透光孔检查的浮顶有无渗漏和倾斜。
6.3.2 检查静电导出装置的接头有无松动和脱落,每季度检查一次,雷雨季节每月检查一次。
6.3.3 检查密封装置有无破损,罐顶和罐壁通气孔有无堵塞每月检查一次。
6.3.4消防配件应每月检查一次。
6.3.5 进出油管阀门、脱水阀门巡检应检查一次。 6.4 操作人员平时上罐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内浮盘及固定顶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应上报。
6.5 内浮顶油罐投用后,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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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空罐或清罐后进油时,液位达浮盘高度后,必须检查浮盘起浮是否正常。采样需在进油后静止30分钟以后进行。
8.7 严禁采用压缩气体向油罐内吹扫;需用蒸汽吹扫时,必须倒空油品后进行。
8.8空罐开始入油至浮盘漂浮到最低限位值前,必须低速入油,其入油速度不得超过lm/s。
8.9当油罐动火时,支腿必须用锯割,严禁火焊割。各软密封必须拆除,浮舱顶彻底检查漂净。
第三章 附则
9.1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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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