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监理细则123(2)

2020-02-21 23:30

3.2塔式起重机使用时应配备司索信号工,严禁无信号指挥操作。对远距离起吊物件或无法直视吊物的起重操作,应设多级指挥,并配有效通讯。

4.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使用

4.1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4.2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吊钩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3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操作人员在操作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鸣笛示意。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4.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

4.5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应严格按专项使用方案执行,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平衡重等部件与低位起重机的塔帽、拉杆、起重臂等部件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4.6塔式起重机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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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应满足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7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并对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起吊。对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4.8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4.9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置于零位,并切断总电源。

4.10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4.11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安全距离 沿垂直方向(m) 沿水平方向(m) 电压(kV) <1 1.5 1~15 3.0 20~40 4.0 60~110 5.0 >220 6.0 1.0 1.5 2.0 4.0 6.0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系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位置与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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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的距离。

5 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5.1应在班前做好塔式起重机的例行保养,并做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液位、油位、油压、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电源、电压。

5.2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5.3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各级保养工作。转场时,应做好转场保养,并做好记录。

5.4应对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5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6塔式起重机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维修时应停止工作。

五.塔式起重机的顶升 1、塔吊的顶升作业

(1)、先将要加的几个标准节吊至塔身引入的方向一个个依次排列好,然后将大臂旋转至引进横梁的正上方,打开回转制动开关,使回转处于制动状态。

(2)、调整好爬升架导轮与塔身之间的间隙,以3-5mm为宜,放松电缆的长度,使至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用吊钩吊起一个标准节,放到引进横梁的小车上,移动小车的位置,使塔吊的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上的铰点位置上,然后卸下支座与塔身连接的八个高强度螺栓,并检查爬爪是否影响爬升。

(3)、将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踏步上,开动液压系统,活塞杆全部伸出后,稍缩活塞杆,使爬爪搁在塔身的踏步上,接着缩回全部活塞杆,重新使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上一级踏步上,再次伸出全部活塞杆,此时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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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方刚好出现能装一节标准节的空间。

(4)、拉动引进小车,把标准节引到塔身的正上方,对准标准节的螺栓联结孔,缩回活塞杆至上、下标准节接触时,用高强度螺栓把上下标准节联结起来,调整油缸的伸缩长度,用高强度螺栓将上下支座与塔身联结起来。

(5)、以上为一次顶升加节过程,连续加节时,重复以上过程,在安装完八个标准节后,这样塔机才能吊重作业。 2、顶升加节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自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踏步上到油缸的活塞杆全部伸出,套架上的爬爪搁在踏步上这段过程中,必须认真观察套架相对顶升横梁和塔身的运动情况,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顶升。

(2)、自准备加节,拆除下支座与塔身相连的高强度螺栓,至加节完毕,联结好下支座与塔身之间的高强度螺栓,在这一过程中严禁起重臂回转或作业。

(3)、连续加节,每加一个标准节后,用塔吊自身起吊下一个标准节之前,塔机下支座与塔身之间的高强螺栓应连接上,但可不拧紧。 (4)、所加标准节有踏步的一面必须对准。

(5)、塔机加节完毕,应使套架上所有导轮压紧塔身主弦杆外表面,并检查塔身标准节之间各接头的高强螺栓拧紧情况。

(6)、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爬升机构,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能擅自启动泵阀开关和其他电气设备。

(7)、顶升作业须在白天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8)、只许在风速低于13m/s时进行顶升作业,如在顶升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停止顶升作业,紧固各连接螺栓,使上下塔身联结成一体。

(9)、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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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电缆的坚固工作。

(10)、在顶升过程中,因把回转机构紧紧刹住,严禁回转及其他作业。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未查明原因,未将故障排除,不得进行爬升作业。

3、调试标准:必须按塔吊性能表中的重量进行限位及力矩限位,各限位开关调好后,必须动作灵敏,试用三次,每次必须合格。联结好接地线,接地线对称二点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六.塔式起重机的拆卸

1. 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

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应符合本细则1.1条规定。 2. 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

2.1 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应满足本细则1.3.1、1.3.2条规定。 2.2 拆卸专项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塔式起重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 3) 拆卸顺序;

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6)电源的设置; 7)施工人员配置;

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应急预案等。

2.3 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宜连续完成,当特殊情况拆卸作业不能连续完成时,应明确允许中断时塔式起重机的状态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4 塔式起重机有附着的,应明确附着装置的拆卸顺序、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塔机自由端的高度始终满足说明书的要求。

2.5 拆卸辅助设备不能设置在地面上的,应对其设置位置锚固方法,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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