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投入市政污沙管道。装运易滴、漏、撒、扬物料的车辆必要时实行密闭运输,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污染市政道路。
(4)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高空抛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在清运过程中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并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工程项目部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连续作业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7)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临时设施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不能过大。
f: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设兼职消防人员,建立消防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方案。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种的防火岗位职责。
(2)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有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并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
(3)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分动火等级,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人员须持证上岗,并设监护人员。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和使用,重点防火部位设专人负责。 (5)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6)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灶、煤油炉、电炉等燃具。 g: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措施
(1)建立工地计划生育负责人,并与公司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2)建立全体施工人员计划生育档案和育龄人员花名册与宿舍所在地计生委(街道)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3)施工工地的“外来育龄人员名单”应报工地多在街道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备案。
(4)工地使用外来妇女劳动力,凡49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必须持有当地的计划生育保证书和计划生育证明书。
(5)加强施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6)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都均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工地负责人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