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篇
本次调查范围的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或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大于1t的升降机。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例图如下:
场(厂)内机动车篇
本次调查范围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场(厂)内机动车例图如下:
一、叉车
三、装载机
二、翻斗车
四、牵引车
五、拖车
六、其他
第三部分: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管理机构是指企业管理特种设备的部门,如设备管理、设备科、生产科等。管理人员是指企业配备的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
经过对企业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的调查,将设备管理部门、人员管理部门相关情况填入调查表表一(附表),将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或需培训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填入调查表表三(附表)。
其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有效证件(图3-1)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如图3-2所示,需盖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证件专用章),作业种类和批准项目均应为“特种设备管理”(如图3-3中①、②所示),发证部门须盖章(如图3-3中③所示),且在有效期
内(如图3-3中④所示“批准项目”页面中的有效日期,或如图3-4中①所示“复审合格项目”页面中的有效日期)。
附图:
图3-1 管理人员证件照片
图3-2 管理人员证件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