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概考试资料整理

2020-02-22 13:11

毛泽东思想概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资料

一、 法治中国&依法治国vs 宪政中国(误区)

1、 法治中国

① 是新时期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建设新目标;坚持依

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②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将依法治国17年的历程推向新的高度。《决定》指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四大要素之一。同时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③ 在当下的中国,树立法治思维必须落实到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我们要努力改变

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全面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现状;真正消除“权大于法、言大于法、领导大于法”的现象;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走出“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跳出“两手软”,即对公民的权利“一收就死,一放就乱”困境。

2、 依法治国

① 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②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

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宪政中国

宪政是私有制度的产物,否定社会主义宪政基础。其主要特征如下:

1. 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自由主义革命时期响亮的口号,革命胜利之后的政府都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到批判,主流观点认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在进行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和限制,但其作为西方社会的根本基础并没有被动摇。

2. 宪政实行议会民主政治。宪政理念中不经过这种多党竞选而上台执政则没有“合法性”。而人民民主制度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不按照党派分配席位,各政党都无法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3. 宪政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国家政权体制。宪政国家的宪法规定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三权”相互独立并相互制衡。而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政权体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议行合一”,由各级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 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国家性质的最好形式。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才能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向着良性发展。

4. 宪政实行“司法独立”及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中,立法机关最易受多数意志的左右,有可能利用其“多数决”的机制制定侵犯和剥夺少数人权利的法律,从而形成所谓“多数人的暴政”。为了对这种“多数人的意志”形成约束,从而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这种宪法和法律实施、适用、监督的制度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设计,行之有效,符合我国国情。“司法独立”是宪政体制中的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人民民主专政体制中的原则。二者在根本上是一种含义。都是对法治的具体实践。

5. 宪政实行军队“中立化、国家化”。依据宪政理念,军队或一切武装力量均应为国家所有而不能听命于某一政党。为保证军队在宪政体制中保持中立,避免军人干政,在西方宪政国家一般规定军队的最高控制权应由文职机关或文职官员掌握,即对军队实行“文职控制”。如根据美国《国防改组法》,国防部长及其领导下的陆海空三军部长均由文官担任。由军职人员担任的各军种参谋长仅作为文职官员的军事顾问。参谋长联席会议也在国防部长领导下工作。多党竞选,轮流执政,军队不予干涉。

二、 制约中国依法治国目标达成的困难有哪些?

1、在立法方面,一是立法空白或立法不配套,某些方面仍然无法可依;二是相互冲突,立法撞车现象较为突出,致使人们无所适从;三是立法权限不清,重复立法,越权立法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往往与现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使部门扩张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钻了不少空子;四是有些法律本身不够完备,法律条文不具体,粗线条,内容含混不清,操作弹性大,为执法、司法造成了许多问题。

2、在执法方面,长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法律的权威和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其主要表现是第一,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把自己置于神圣的法律之外或之上;损害法律的尊严,横加干涉执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或拒不执行司法机关的裁决,公然对抗法律,规避法律,致使许多违法行为得不到处理。第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极大地干扰了法律的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第三,政法机关不依法办事、办案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他们无视宪法和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任意拘留或搜查公民;或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枉法裁判;有的屈从于领导

的干扰和压力,执法时有意包庇,而对待人民群众则冷漠生硬,办事拖拉,作风霸道。凡此种种都是对依法治国的襄读、蔑视和挑战。

3、在司法方面,司法腐败己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大,痛恨最深,危害最强烈的腐败现象之一。它的主要表现:一是金钱对执法活动的引诱、腐蚀和破坏二是人情或人际关系对执法的干扰;三是权力对执法活动的干扰。钱与法的斗争、情与法的抗衡和权与法的较量,使严肃的执法过程变成了折衷、调合、平衡,乃至照顾关系的过程,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被金钱、人情、权力逐步抹杀和瓦解,这样就必然会影响和制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政治目标的实现。 三、 对当前腐败大案(周永康案、徐才厚案等)的看法,透过案例看其具体意义。加大反

腐力度的理由有哪些?(切中现实)

1、 透过周永康案、徐才厚案等反腐案例,看其具体意义。

① 周永康案的结果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性思维,反映了党中央的惩腐决心,

有利于加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有利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反腐工作,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并带给我们诸多启示:

一是要加强党的思想信念教育。信念是思想的灵魂,反映一个人的品质,要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干部的头脑,端正动机,坚定信念,服务人民,保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是要建立一种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干部的监督管理体制,让他们警惕“高压线”,不跃“警戒线”。

三是要提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好干部是有效管理国家的重要力量,提拔任用干部时,一定要注重德、能、勤、绩、廉,注重德才兼备,一定要按照好干部的五个标准提拔任用。

四是要培养务实型干部。要严厉惩处道貌岸然、好大喜功的干部,加强干部的务实性教育,培养不折腾、不自大、品格高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干部。 五是要吸取经验教训,教育全党干部。周永康案在党内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通过周永康一案,全党同志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经常反思自己的言行,加强自身建设,克服自身不利因素,加强自己的作风建设,保持自己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干部。反腐不放松,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绝不姑息、手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遏制贪腐之风,狠刹社会不良之风气,净化政治环境,为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精明能干的干部队伍奠定良好的政治环境。

② 徐才厚的归案则表明,军队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社会上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也会侵蚀部队肌体,致使其发生腐败。不仅如此,军队管理机制的高度集中和封闭性还增加了军队内部监督的难度,而且长期以来中国的军队运行在媒体和公众的视野之外,这种失之监管的体制导致军中贪腐更具隐蔽性,直至酿成军队乃贪污腐败重灾区的严重后果。徐才厚的落马,完全打消了舆论对“选择性反腐”的疑虑,同时向外界展示了中共高层反腐的决心。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徐才厚案鲜明昭示,党内和军内都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特殊的领导干部,自然就不存在特殊领域、个别之人享有隐形的“免死金牌”。任何人,只要目无法纪与践踏党纪军规,不论其多么地位高权重,最终都逃不

脱法纪的严惩。对此,党纪军规不是软约束,更不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从严治党不是口号,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③ 律己廉为首,治国法为先。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如果执行法律还搞“刑不

上大夫”,甚至下严上宽,那就等于是执政党对法律的一种自我亵渎,依法治国就会沦为空谈。然而,从徐才厚到周永康,中央“打虎”级别不断提高,彰显出的是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决心,释放出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治国理念。作为高层反腐的标本,徐才厚决不是一个句号,周永康也决不是最后一只“大老虎”。透过中国新一轮的反腐风暴,人们看到的不只是裸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虎蝇群蚁,更能强烈感受了高层对传统反腐禁区的突破以及游戏规则的改写。

2、 加大反腐力度的理由有哪些?

第一, 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必需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 在中国,

上下五千多年的历史,归纳一句话,就是“久分必合,合久必分”。说白了,就是:要么发生改朝换代的革命(穷则思变、揭杆而起、乱世争雄);要么就是太平盛世、国富民安、科学有序地向前发展。在中国,远古时期有夏、商、周的繁华,古代有汉、唐、宋、明、清的繁荣。在中国,越是处在繁荣时期,越容易滋生官吏的腐败,由官吏的腐败导致社会腐败,是中国的各个朝代走向衰落的的必然趋势。从中国的近代历史看,蒋介石的800万军队加先进的武器装备,之所以会溃败正是由于政府腐败、失去民心。中国共产党以劣势兵力和装备取胜,就是因为民心所向。建国以来,国家遇到过天灾人祸,生活极为艰苦,干部群众同甘共苦,人心齐。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丰富了,而政府的公信力降低了,社会腐败也滋生了。发展下去,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增多了。腐败现象现在在各个领域里、各个层次中都有存在。如社会最低层居民区,业委会管理的居民维修基金,都能滋生出渎职贪污行为。因而当前必须加大反腐力度。

第二, 从国际形势和西亚、北非的动荡局势看,加大改革力度和加大反腐

倡廉的力度,是完全必要的举措。近年来,西亚、北非多国连续发生社会动荡和颜色革命,究其原因,不能简单地用西方的标准或媒体的看法,不能简单地用独裁统治来解释;根本问题是社会不公和官吏腐败引发的。从突尼斯、蔓延到埃及、蔓延到利比亚,接着就会有也门、巴林、叙利亚、等阿拉伯等国家。这是西方国家筹划很久的“颜色革命”的战略目标。西方国家的意图是:用西方的所谓民主的普世价值观来“改造世界的帝国雄心”。西方国家的图谋是外因,突尼斯等国家发生哗变的内因,一是政府的腐败,二是有部分军官率领军队反水(倒戈),促使国家政权的变更。由此可见,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是完全必要的。

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4字核心价值观分为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

① 国家层面: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价值观是人们心中的深层信念系统,核心价值观能否与时俱进,直接影响到一

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当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为世界瞩目,中国人的家国情怀汇聚、升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成为全国人民共同价值追求。十八大报告提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共识”产生“合力”,获得共识的基本路径就是能够将伟大实践、创新理论内化为人们内心的“价值认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虽然只是四个词,却兼容并包。对“富强”的追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既有当代的价值,更有传统的价值。“民主”、“文明”,同样是中华民族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和谐”则综合了传统文化中“和”的因素,又有重要的当代价值。核心价值观与我们的事业紧密相连。“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格局有机联系。比如“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方面,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是体现了对于这个“价值”的追求。同时,“民主”、“文明”、“和谐”这些理念与几大建设不是简单对应,而是体现了融合、贯通的意味,体现了思想认识与社会实践的辩证关系。

② 社会层面: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回望30多年前,改革开放给“板结化”的社会以松动的空间,激发出社会的巨大活力,也正是以此为始,一个又一个传奇在中国大地不断生长。10年来,社会建设从提出到完善,成为“五位一体”格局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与问题也纷至沓来。在思想、文化、利益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社会对“共识”的需要显得尤为迫切。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来自充分的空间和自由。中国的改革始自对“自由”的尊重,从最初的“大包干”改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从对于人民权益的保护,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对于自由的保障,让整个社会和人的创造力、活力真正迸发了出来。而“平等”是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那种平等,是构成法律基石意义上的平等,是需要法治来保证的平等,这个意义上的平等当然是社会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和“法治”体现了对当今社会诉求的回应。

③ 公民层面: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价值观最基本的主体还是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的主体,既包括政党和国家,也包括广大人民群众,但最主要的主体应是个人,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三个倡导”,涉及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个人是基础,社会要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8个字对我们每个人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于所从事职业的尊重代表着一种对于个人价值的追求,爱自己的岗位,全身心地投入到岗位上,干好本职工作,才可能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也为自己创造未来。正是因为热爱,才能做到奉献。“人与人之间应该倡导一种爱的循环。”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企业爱国家。这种爱的循环能够拉近人的心,产生无穷的动力,正是倡导友善的一种体现。“友善”是最紧密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它不像敬业等职业道德那样指向特定的成人群体,而是一个各级各类学校都可以也应该重视的无涉年龄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基础性的价值观。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践行的根本前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停留在说的阶段,现在就要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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