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风险的承担方式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风险全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计价承包方和发包方分别承担各自风险。发包人承担招标的工程量风险和部分市场风险;承包人承担自身技术和管理风险,并有限地承担市场风险。
2.8 施工措施性消耗纳入位置
定额计价没有区分施工实物性损耗与施工措施性损耗,而是将它们笼统地置于一起。工程量清单计价把施工措施与工程实体项目进行分离,把施工措施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清单计价规范一般以工程实体的净尺寸计算为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编制原则,没有包含工程量合理损耗。这种划分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只列出措施性消耗项目名称。
2.9 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
定额计价是以概预算定额、各种费用定额为基础依据,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特殊计价方法。我国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经历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国家调控价”三个阶段,因此,利用工程建设定额计算工程造价就价格形成而言,介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之间。在工程定额计价方法下,工程价格或直接由国家决定,或是由国家给出一定的指导性标准,承包商可以在该标准的允许幅度内实现有限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在该阶段中,工程价格是在国家有关部门间接调控和监督下,由工程承包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市场中建筑产品供求关系变化自主确定工程价格。其价格的形成可以不受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直接干预,而此时的工程造价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有竞争形成、自发波动和自我调节的特点。
第3章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优缺点比较
3. 1 定额计价模式的弊端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一)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二)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三)定额计价模式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是一种计划指导下的指令性价格。计划经济体制下定额计价模式起到了确定和衡量工程造价标准的作用,规范了建筑市场,使各有关人员有所依据、有所凭借,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编制工程造价的流程是:计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算出直接费,再以费率的形式计算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用,加上按国家规定计取的利润和税金,汇总得出总造价。这种方法计算工程量的依据是图纸和定额,工程量的价格计算依据是定额及国家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调价表或调价系数。这是一种量价合一、工程造价静态管理的模式。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建设市场改革的要求,建设部于1992 年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这一措施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初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这种做法难以改变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过强的状况,不能反映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3. 2 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程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清单[3]。
与定额计价模式比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以下优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规定了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施工措施消耗量,虽然由有关部门定期发布价格指数对价格作以调整,但由此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而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施工措施消耗量
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由企业自主报价。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来确定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有利于企业控制成本,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标的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的作用,招标的原则是合理低价中标。而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准确与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标双方的关注焦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分担
建筑产品的不确定性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单价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计价模式合理的将风险分担,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保护了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3. 3 目前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以及建筑市场主体不很成熟的现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的推行过程中,开始暴露出许多的问题。
(一)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对投标人而言,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要进行复核,为其不平衡报价做准备,然后再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投标价格。
相应于计价规范的清单子目,在各省市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对应子目通常包含有多项子目,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样导致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量反比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人首先需要确定消耗量定额各子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相应市场单价,以其量价之和为基础乘一定费率计算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再逐项汇总得到子目单价。将清单子目所包含的各消耗量子目的人工费量价之和除以清单子目工程量, 即得出清单人工费的数值,其他材料费、机械费等计算方法同人工费,各项数值相加即为清单子目单价。在具体计算过程中,由于各消耗量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计量单位也各不相同,计算工作繁多复杂,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二)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宗旨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揣摩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心理,投机性地对消耗量定额作一定幅度的调整来确定投标报价, 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这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在取费程序中作一定百分比的优惠下浮有何不同? 同时由于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预算定额的强烈依赖性,以及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而消耗量定额的颁发就更助长了施工企业对制定本企业定额的消极性,长此以往,反映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消耗量定额与原预算定额又有何不同? 而且可以预料到企业间相互剽窃定额的现象在所难免,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