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舒适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统筹、统一协调的原则
实现新建建筑全过程监管、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协调推进,并在适宜时间空间尺度上统一规划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的建设。
2.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的原则
坚持走符合徐州市本土特色的建筑节能发展思路。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整体战略、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徐州市地理环境状况、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节能技术支撑条件,在“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十二五”建筑节能的目标、推进机制以及重点工作等。
3.坚持技术创新、科学发展的原则
积极创造适宜建筑节能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增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注重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建立完善面向市场的建筑节能促进机制;提升政府在建筑节能中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决策、监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在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监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研究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的关键技术,积极推广利用与徐州气候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技术,以技术创新带动建筑节能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采取财政补贴、提
供专门融资渠道等优惠政策,同时,通过综合运用能源阶梯价格等经济调节手段,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和低能耗绿色建筑的发展。
(三)发展方向
1.积极推行建筑节能65%的节能设计标准
徐州市作为苏北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应在苏北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在新建建筑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50%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积极推行实施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2.以建筑节能为基础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以建筑节能的推行为基础,推进绿色建筑与绿色示范区的建设实施。努力实现建筑节能从单一节能目标向综合性节约目标(四节一环保)的跨越;努力实现从单体建筑性能控制到区域性建筑性能控制与管理的转变。在建筑节能的基础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绿色建筑试点与示范项目。
3.以政府和市场共同推进建筑节能
结合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引导市场资源进入建筑节能相关行业,形成巨大社会辐射效应,建立建筑节能市场化服务,激发全社会力量参与建筑节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和建筑节能市场的双赢。
(四)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规划区域新建城镇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全面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全市建筑领域累计完成节能量75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约2.5万吨标准煤,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替代常规能源2.5万吨标煤,新建绿色建筑12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2个。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5万平方米,对2005年以前建成的公共建筑改造比例达4%。对城市集中供暖系统进行有效的节能改造,推行供热计量的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和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
2011年~2015年徐州民用节能建筑竣工面积预测(单位:万m2)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合 计 2011年 420 154 574 2012 370 136 506 2013 386 136 522 2014 403 136 539 2015 421 136 557 累计 2000 698 2698 2.具体目标 (1)新建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50%节能设计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节能65%及以上设计标准。2011年起,新建甲类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至“十二五”期末,市区50%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2013年起居住建筑全面实施节能65%标准。 (2)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 “十二五”期间,建立2个绿色建筑示范区,在示范区中实施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示范区的建设引领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乡的试点示范,示范区达到江苏省或国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相关标准。
(3)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以新建建筑为主要目标,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新建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建设面积累计达到120万平方米,其中示范区和示范项目承担60万平方米,保障房承担60万平方米。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改造对象,结合城市沿街干道建筑物外立面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幸福家园的创建,实施不同水平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完成65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2005年前建成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比例要达到4%。
从2011年开始,对全市集中供热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逐步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争取在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并为集中供热系统建立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5)可再生能源利用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热为主要利用形式,适时适域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分布式能源与冷热电联供的应用。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可再生能源应用集中连片推广
区一个,累计建成太阳能光热利用建筑面积732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38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超过20兆瓦。
(6)建筑用能运行管理
继续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底前市区完成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2015年底前县(市)区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对中心城区30%以上的市级机关既有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到2015年,至少完成50栋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完善能耗统计和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扩大能耗监测范围,扩展能耗监测数据的应用功能,加强对高能耗建筑的管理。 (7)合同能源管理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既有建筑能源管理中的应用。探索适合徐州市实际情况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机制、金融服务机制,开展多种商业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省级建筑示范项目数量逐年上升,到2015年,累计完成10万平方米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
(8)新型建材与新型结构体系应用
结合徐州市实际情况,推广应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等利废建材;推广外墙自保温体系、遮阳节能窗的应用;推广预制结构体系等新型结构体系的工厂化生产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