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起重机应装有上、下车信号装置,使司机知道有人通行,以防发生事故。 22 车挡
车挡应满足桥机撞击强度要求,并设有缓冲撞击的装置,车档具体结构设计由卖方提供。 23涂漆与防护
板材预处理需经过喷丸处理,达到Sa2.5级。除锈处理后立即刷涂一度富锌环氧底漆。所有结构均应涂底漆和面漆各三度,内壁保证一底一面涂刷。 24设备质保期
24.1 质保期从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机械部分12个月,电气部分24个月。 44.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零部件(含外购件)出现质量问题均由设备制造厂负责修理、更换。 25包装和运输
25.1包装方案符合JB275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25.2对电动机、减速机、制动器等要求防雨、防潮的木质包装。 25.3随机零部件、电器元件采用防雨、防潮的包装箱包装。 26资料提供
26.1随机须提供出厂资料,内容包括:起重机使用说明及维修保养手册、随机图纸(总图、小车图、大车运行总图、主副卷扬装配图、运行机构装配图等主要部件图)、产品合格证。行车电器系统原理图、接线图,重要元件原理图、接线图。 26.2合格证书
26.2.1各电动机的出厂合格证书; 26.2.2各制动器出厂合格证书; 26.2.3钢丝绳出厂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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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各减速器出厂合格证书; 26.2.5高强度螺栓出厂合格证书; 26.2.6锻(铸)钩出厂合格证书; 26.2.7车轮的材质理化性能测试表; 26.2.8各电控柜配套出厂合格证书;
26.2.9各电气元件、操纵开关、调速装置出厂合格证书; *26.2.10电动葫芦出厂合格证(适用于品目3); *26.2.11起重机出厂合格证书; 27预验收
27.1工厂验收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为使用户及时了解起重机的制造进度和检查质量,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一线生产计划表,同时还应为需方到厂检查提供方便和提供有关检查试验报告。 27.3性能验收试验
起重机各性能参数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28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28.1供方负责办理按照国家特种设备规定的安装前及安装完成后的一切手续。 28.2供方负责派员到需方安装地点安装,负责调试。 28.3供方负责在现场培训维修和操作人员。
28.4最终验收在需方进行,验收标准按合同、技术协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9设备质保期
29.1 质保期从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机械部分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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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零部件(含外购件)出现质量问题均由设备制造厂负责修理。 30技术服务
*30.1 供方在设备质保期限内应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在设备发生故障后,供方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派员8小时内到达赴现场维修解决时,外省维修人员须在36小时内到达。
30.2 供方在设备使用期限内能够及时有效地服务,并能保证该设备相关备件的长期供应。 31包装和运输
31.1包装方案符合JB275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31.2对电动机、减速机、制动器等要求防雨、防潮的木质包装。 31.3随机零部件、电器元件采用防雨、防潮的包装箱包装。 *32报价
32.1上述各项费用计入总报价
32.2列出下列各项清单(品名、数量),单独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32.2.1设备标准配置和随机附件。
32.2.2提供设备必需的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 32.2.3设备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
32.2.4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与厂房施工方的配合费 32.2.5运费单列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体发货日期根据招标方设备安装现场施工进度,双方协商)。 *34其它
34.1投标方中标后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相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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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与招标人签订订货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34.2卖方必须提供设备的详细分项报价表(须列出主要部件和元气件的品牌、型号、产地及报价)。
34.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条款,列对照表逐条说明所投标货物和服务对招标人所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书条款做出响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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