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市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一些成长,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心公共领域的事情,开始关注起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一些事件发生后,他们希望获得相关的准确消息,还会利用各种途径想方设法的了解更多事情的真想。从感性的一面来研究,群众通常会对弱势群体产生怜悯之心,接着又会对他们发出很多疑惑和假想。出现了突然事情之后,群众就会更加信任给予信息的人,以至于忽略了去判断此消息是否属实,若政府严格管制对于突然发生事情的消息的散播渠道,人们得到该种消息所需要的代价就会变多,群众就会通过亲朋好友的关系来稳固这种信息网,但是一个团体内能目睹事情发生的人会很少,所以这群人得到属实的消息的概率就会降低,也因为社会管理部门的不闻不问,导致重视新闻的群众越来越不相信相关单位的报道,使得初始能够形成良好关系失去了群众基础,同时失去了从民众取得信息和管理治理民事的机会。在各种各样的虚虚实实中,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质疑不绝于耳,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制造了可乘之机。新的媒体出现也提高了不同信息的流传效率。在这同时,一部分官员认为发布这些事件消息会容易引起社会恐慌,事故曝光会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的稳定,并且会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他们认为只有封锁消息才能够平息事件,这样反而导致“小道消息”、“瑶言’’到处都是。如果处置不好,很有可能成为影响公众认知事件和治理事件的强烈的“噪音”和干扰源头。如果相关单位很好的应对社会事情中产生的舆论事件,既可以保护民众获取信息的权力又可以高效的处理社会事情。这更考量着党委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公信力,社会生活的秩序和国家政权
的稳定。
7.22媒体自律意识不够,新闻队伍道德状况不乐观
媒介自律性又被称之为新闻自律性,这一概念是指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员及相关媒介机构对它们所从事的信息传播工作进行自我限制或进行自我约束的行为。新闻传媒虽然享受着新闻的自由权,更应该重视承担“社会责任”。这就要求大众媒介首先必须保证提供真实的、综合性的关于该事件的报道,清楚地说明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新闻媒介应当成为事件“交流、评论或批评的平台”。应该详细地描绘“社会各组成群体的典型图画”。还应该负责陈述或阐明社会发展的目标及推崇的价值观。使人们“充分获得当天的有效的信息”。2003年山西发生繁峙矿难后,记者受贿事件将我国的媒体自律问题提上日程。从业者可能在思想上对于是非对错的认识非常深刻,但一旦有前提条件或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时就可能会选择放弃道德准则。这表明我国现有的这支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状况不容乐观且自律性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以下11个方面:
(1)编辑部门除了编辑工作还要从事广告部门的工作。记者不但要从事本职工作往往还将经济收入与广告业务挂钩;编辑和记者,甚至传媒的领导人可能利用手中的发稿权与广告商进行违法交易,把广告变成新闻推出,欺骗受众。
(2)企业赞助栏目或节目十分普遍。这导致受赞助的媒体放松了对这些企业的舆论监督力度。 (3)“封口费”成为潜规则。
(4)假新闻出现的频率不断增高。
(5)“假事件”频繁。即传媒自身人为地“制造”新闻,再通过报道“事实”的现象来增加点击率。
(6)记者拿“红包”、“接受被监督单位提供的礼品或者免费旅游”、报销各种费用。这种违规现象一度被视为行业“潜规则”。 (7)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过多关注公众人物的私生活。
(8)“媒介审判”较为普遍。即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这使得在很多突发事件发生后,新闻界的大事這染左右了大众的自主思维,产生不必要的社会影响。
(9)不正当拍摄。
(10)热衷于炒作犯罪新闻,这种炒作已经形成产业链效应。 (11)记者采用毫无人性的词句描述恶性的事件,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冷漠。
综上所述,新闻从业人员存在职业道德缺陷主要是因为:一、传媒竞争激烈,新闻从业者职业职能与企业经营挂钩,追求经济利益使得职业精神的淡化,容易导致腐败和监督实效。二、记者舆论监督的“权利”中蕴含着的“权力”与党政机关的监督权力混淆,成为滋生其腐败的土壤。三是行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业自律规范,且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
7.23公民素质相对不高,人云亦云,闻风就是雨的现象严重 我国人民群众的普遍文化素质水平不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较弱,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所增强,但远还没有达到在思想和行动上能成熟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发展水平各异,人民群众的普遍文化水平和知识素养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居住在边远山区的人民,他们所受的教育不多,思想比较保守落后。在这种情况下,受自身素质和经验的影响,大多数普通群众面对突发事件可能会措手不及,不知道如何应对,甚至有些人会相信流言或者自己不知不觉地成为流言的散布者。再加上,社会还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机谣言惑众,唯恐天下不乱,这就更增加了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难度。在 2003 年“非典”前期,很多地区产生了流言,甚至一些偏远地区封建迷信盛行,有人谣传“放鞭炮”可以驱除“非典”等;2008 年汶川地震期间有网站和民间传言北京等地将有地震等等······可以说,几乎每次大的突发事件中都有各种流言蜚语的产生,这当中还夹杂着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或者企图分裂祖国和西方反华势力的造谣污蔑之事。流言的盛行与我国人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分辨判断能力有一定的关系。突发事件时期,新闻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向大众报道事实真相以此来引导大众舆论的走向,舆论引导工作尤其重要。
7.3重大突发事件舆论有效控制和健康引导的对策和思考 7.31巩固和扩大主流意识,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的舆论建设
公共舆论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作用是指通过提供思想意识资源,国家为了在公众中形成有利的“意见气候”,扩大人们认知及观念共识的思想意识基础,从而朝预期的方向引导舆论。公共舆论与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两个方面。在意识形态中,主流意识形态对公共舆论的形成发展有很强的引导、启迪、规制效果,这是因为政府给予了其支持和传播,使其在整个社会意识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对舆论起重要引导作用的就是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的巩固和扩大。首先,主流意识形态规制着公共舆论的发展,推动突发事件的走势。人们已经形成认知影响着未来人们对事物的意见和态度。“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对事物是先进行定义然后再理解的,处于一个复杂的环境中,我们也能一眼就认出我们早己在潜意识里定义好的属于自己的观念,且我们也倾向于运用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所熟悉的方式来理解问题。”—个人或一个团体的国家或民族的政治、道德、宗教、文学、艺术、法律等,必然影响和支配其持有的某些舆论见解。同时,公众一旦接受了意识形态,作为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体系一部分,意识形态就会成为人们评判各种社会现象的尺度和标准。而舆论作为集合意见,在形成过程中就会自觉寻求这些思想理论的指导,再加上被意见领袖的某种观念影响,“隐性”基石就会由意识形态沉淀为舆论所形成。其次,公共舆论的政治倾向被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着,左右着公民判断突发事件的价值。意识形态不以“显性”方式出现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而是以“隐性”方式渗透到公民的精神生活之中,这些价值观念左右着人民判断问题。例如美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对内美化资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