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微笔录 20、法律要件分类说主要内容 (1)该说是依据实体法规定的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同类别分担证明责任,他不是以事实本身的性质作为分担证明责任的标准,而是着眼于事实与实体法的关系,以事实在实体法上引起的不同效果作为分担证明责任标准
该说主要包括特别要件说和规范要件说
(2)特别要件说,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在权利发生的数件事实中,仅对与该权利民生有重要关系的事实(即特别要件)进行证明,对于一切权利共同的一般发生要件事实,不必证明,权利发生要件上的事实分为两种:一是与权利发生有直接重要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二是普遍存在于一切权利发生情形的一般要件事实。主张权得存在的人,只就前者举证责任
(3)规范要件说,建立在纯粹的实体法规范结构分析之上,从法律规范相互的逻辑关系寻找分配原则,该说将法律规范分成四类:
权利发生规范:能引起某一权利发生的规范
权利妨碍规范:指权利发生之初,与之对抗,使之未得发生的规范
权利消灭规范:权利发生之后,与之对抗,具有将已发生的权利消灭作用的规范 权利受制规范:指权利人欲行使权利之际发生对抗作用的,能够遏制或排除权利,使之无法实现的规范 主张权利存在人,对权利发生规范的法律要件存在事实负证明责任,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就权利妨碍法律要件,权利消灭要件或权利受制要件存在的事实负证明责任 21、《证据规定》最佳证据规则内容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经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其有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22、立法规定的免证事实有哪些?
(1)自认、认诺,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23、《证据规定》补强证据规则内容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2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辩解内容
(1)定义: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被指挥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
(2)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多数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他人犯罪的性质和内容应当具体分析,办有共犯嫌疑人、被告人检举其他共犯犯罪的事实才属供述辩解的内容,否则是证人证言 三、论述题
1、我国民诉中证明责任分配原则 (1)一肌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中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 承担不利后果
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特殊规则: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一、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举证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关系举证。
四、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举证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之诉,由动物饲养人就受害人有无过错或第三人有无过错举证
六、因缺陷产品至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举证 七、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举证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3)妨碍举证推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4)证明责任的司法裁量:在法律未明文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2、证据法理论基础
(1)诉讼中的证明活动不仅要符合人类 观认识客观世界的一般规律,而且还要强调用于发现事实真相的手段和方法的合法性、正当性。因此,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和程序正义论应是指导我国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物质论,客观存在的,反映论,各种证据对事实的还原反映到司法人员脑中;可知论)
关于证据客观性问题,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在案件事实发生前、之中、之后产
生的,并与案件事实具有某种联系的客观事实,它是案件事实民生时对客观外界产生的影响或是案件事实作用于人的感官而留下的影像。总之,证据是客观的,它与案件事实之间联系也是客观的。
关于“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可知的。人类有能力认识一切客观真理,但人类认识能力受许多客观因素限制,是有限的,在目标上只能追求“相对真理”而非“绝对真理” (3)程序正义论
诉讼中查明争议事实时要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或基于其他法律政策的考量,体现程序正义理念,如非法证据排除等。
程序正义理论还涉及法官在认识案件事实中的作用,法官应保持中立,控、辩、审分离,控审关系上实行不告不理
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方法和途径,程序正义论为我们从法律上规范和制约这些认识方法奠定了基础,二者对立统一成为证据法学理论基础。
3、民诉中证明标准
(1)含义: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要求
(2)英美法系:盖然性居上或占优势证明标准,即中以表明案件中负有法定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其主张的事实上的真实性大于不真实性时,那么此项事实主张就补认定为真实。 (3)大陆法系: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即证明程度达到依日常经验可能达到 的高度,疑问即千排除,产生近似确然的可能够,此项事实 主张才被认定为真实。
(4)我国,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人民法院应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的高度盖然性标准。 4、证据的属性
(1)含义:指以法律 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属性:
证据能力:是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资格,又包含以下要素
关联性: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非主观想像的;关联性表现形式多样,因果联系,时间联系等;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联系能为人们所认识
可采性:即具有能够被 采纳为定案依据的资格,须有合法形式,提供、收集主体合法,证据内容合法,收集程序合法。 证明力: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 证据的客观性:证据都表现为客观存在的实体,证据的内容是对与案件有关事实的反映,而与案件有关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作为证据内容与案件 待证事实间联系是客观的。 5、论述我国现行证人作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1)我国现行证人证言制度缺陷 未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没有将证人作证义务与违反该项法律的后果结合起来;培养规定作证公民相应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 (2)完善措施
证人具结制度,证人作证前向法庭作出保证其证言真实的承诺; 证人免证制度,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或促进某种关系或利益法律赋予证人依法对自己掌握 的有关涉及案件的事实不予陈述的权利 保障证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给予证人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