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店镇坳心小学2016年春第八周护校责任书
一、护校人员职责:
1.护校人员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护校工作。 2.护校期间护校人员对校产负完全管护责任,若有丢失、损坏等现象要照价赔偿。
3.护校人员在护校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护校值班制度,要24小时为报警器设防(技防不能代替人防);防止偷盗、水灾、火灾等灾害的发生;要昼夜巡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有情况及时处置,并向校长、教育办报告。
4.学校的水、电不得给予外人用,有此现象按使用度数的5倍处罚护校人。
5.护校人员要按时到职,及时履行护校职责,并按时为报警器设防(技防不能代替人防),防止出现空缺时段无人管护状态及责任、界限不明确产生的后续问题。
6.学校财物损坏或丢失护校人员照原价赔偿。 二、护校人员及时间: 三、学校大型公物存放地点
1、台式电脑4台,存放于隔壁邻居家。2、惠普1005一体机存放于电教室。3、移动音箱存放于二年级教室。4、新配置的电教设备存放于电教室。
四、学校领导及护校人员签字:
校 长 签 字 : 电话:13519338207 护校人员签字: 电话:
窑店镇坳心小学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6年4月22日下午4:00——2016年4月24日下午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