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应收账款的考核细则
缘于2012年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市场的实际背景,考核应收账款是为销售人员以及公司的资金风险考虑。该考核标准主要是针对签订合同或未签订合同客户的付款进度。
1、考虑多方因素,公司和部门以超过合同约定30天为考核标准,简言之,放宽客户履行合同进度时间为30天,若超过此期限,公司的利益和销售人员的利益均将受损。
2、若在约定合同时间内,应收帐款超过30天未收回,销售人员的提成计算将参照如下标准计算。
①大于30个但≤45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②大于45个但≤6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③大于60个但≤75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④大于75个但≤9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⑤大于90个但≤11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⑥大于110个但≤13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⑦大于130个但≤15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
将降低为 %;
⑧大于150个但≤18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⑨大于180个但≤24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
⑩大于240个但≤320个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时,销售提成的比例系数将降低为 %;超过320天未收回合同约定付款,将取消该订单的销售提成,销售人员应努力收回该欠款;若在年终未能收回该欠款,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项帮助和工作任务指派,并完善相应手续;其他各项指标参照上述总原则执行。
备注:应收账款的回款率作为当月销售提成的计算基数。 回款率计算公式:收回款项金额÷(合同应收金额+当月销售额) 如:张三的合同应收650000元,当月销售额430000元,而收回款项金额为910000元。回款率为9100÷(430000+650000)=84.25%。 当月回款比例低于 时,当月不能享受销售提成。待下月度收回后,综合计算应得销售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