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
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发文字号】顺政发[2004]1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3.16 【实施日期】2004.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顺政发〔2004〕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区圆满完成了全年献血任务,并涌现出一批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保障全区医疗临床用血供应,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区政府决定:对区教委、后沙峪镇等36个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陈福刚、赵士华等36名组织献血工作先进个人和皮宗成、孙爱兵等15名自愿无偿献血先进个人代表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当好表 1 / 2
率,为我区无偿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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