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吸附分离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 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该公司地处胶州湾西海岸,青岛黄岛区秦皇岛路88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0′,北纬36°02′。该公司位于黄岛区规划的石化工业区内,地理位置见图3-1。西距大炼油约1km,北邻丽星仓储化工罐区和青岛港液体化工码头后方罐区,东邻益佳阳鸿油库,南隔秦皇岛路为前湾制冷公司和益和电气。厂区南侧、东南侧分布有中集公寓(距厂界最近100m)、华欧北海花园(距厂界最近200m)、盈泰嘉园(距厂界最近200m)、梦园小区(距厂界最近180m)、圣海山庄(距厂界最近290m)和开发区二中(距厂界最近260m)等居民区和学校。评价区域内无文化古迹及自然保护区。丽东化工周边环境见图3-2。
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3.2 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该公司位于胶州湾西岸青岛黄岛区秦皇岛路88号,黄岛区规划的石化工业区内。根据《胶州湾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本工程所处海域功能区属港口预留区,从功能区划图可以看出,该功能区的主导功能为港口,依托黄岛区和石油城,是青岛市重点开发区域,周边海域为禁养区。根据青岛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规定,黄岛区全部属于二类功能区。项目工程区域环境噪声属3类功能区。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见表3-1。
表3-1 项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大气环境 海水 环境噪声
类别 二类 四类 3类
区域范围 黄岛区 项目北部海域 项目所在地
3.3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内2个测点SO2、NO2的时均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1#点位PM10日均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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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级标准要求,2#点位PM10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超标率14.3%,最大超标倍数1.11,超标原因是受周围道路交通扬尘和施工扬尘影响。
2个测点苯、二甲苯的时均浓度满足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2、厂界噪声
丽东化工现状厂界噪声昼间值为46.5~59.1dB(A),夜间值为48.2~59.7dB(A),5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全部能够满足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夜间除3#外其余测点能够满足标准要求。3#点位位于北厂界西侧,受污水处理站等设备噪声影响,夜间厂界噪声超标4.7 dB(A)。
3.4 评价范围
大气
以煤油分馏塔重沸炉排气筒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声环境
丽东化工厂界向外100m围绕整个厂区。 风险
以二甲苯储罐为中心,半径5km的圆形区域。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风险评价范围见图3-3。
3.5 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针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特征和周围环境状况,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及医院。控制目标是项目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规定,避免因项目建设使周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减轻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评价范围主要的环境敏感点详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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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居1 居2 居3 居4 居5 居6
保护目标名称 张戈庄 徐戈庄 十字路园村 小石头村 管家楼 淮河东路社区
与厂界之间的最近
距离(m)
3700 2740 3570 2340 3800 2830
相对方位 WNW W W WSW WSW WSW
备注
905户,2948人。 拆迁中,尚余少量住户 504户,1460人。 拆迁中,尚余少量住户 589户,1650人。 823户,2260人。
秦皇岛路南侧居住片区 居7 居8 居9 学1 居10 居11 居12 居13 居14
中集公寓 盈泰嘉园 华欧花园 开发区二中 岳都海景公寓 梦园小区 圣海山庄 刘公岛路社区 灵山岛街社区
100 200 200 260 500 180 290 180 650 560 900 640 570
S S S S S SE ESE ESE ESE SE SE SSE S
3栋宿舍楼,约1000人。 432户,约1500人。 740户,2590人。
全校共有24个班级,1200人。 240户,840人。 624户,2184人。 60栋楼,约1500人。 728户,2008人。 886户,2997人, 1150户,3660人。 —
473户1708人 306户,1100人。
居15 崇明岛东路社区 医1 居16 居17
华欧医院 大福岛路社区 唐岛路社区
崇明岛路南侧居住片区 学2 居18 居19 学3 学4 居20 居21 医2 居22
崇明岛路小学 高岛路社区 田横岛路社区 开发区三中 实验小学 海南岛路社区 玉环岛街社区 黄岛中医院 湄洲岛街社区
1200 1100 1150 1400 1600 1200 1500 1500 1500
SSE S S S S S S S S
6个年级,1300人。 1544户,4512人。 910户,2230人。 2000余人。 1800余人。 790户,2233人。 462户1342人 —
765户22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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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主要结论
4.1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污染源达标性及影响分析
1、有组织排放源
本次技改后,丽东化工各加热炉、锅炉仍然以自产燃料气、燃料油和LPG为原料,各加热炉、锅炉燃料用量不变或变化较小,因此燃烧烟气中的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与技改前基本一致。根据监测,目前丽东化工各加热炉、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技改后丽东化工各加热炉和锅炉烟气污染物仍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现状基本一致。根据监测,目前丽东化工周围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可见技改项目不会导致周围环境质量的恶化,对环境影响很小。
2、无组织排放源
本次技改将产品罐区的苯、抽余油的呼吸废气接入油气回收设施(VRU)进行处理,大大削减了非甲烷总烃和苯的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工程分析,技改后丽东化工全厂非甲烷总烃和苯的无组织排放量分别减少了17.39t/a和2.79t/a,丽东化工厂界非甲烷总烃和苯无组织排放浓度也将相应降低。根据监测,丽东化工厂界下风向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0.02 mg/m3和2.8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可见技改后丽东化工厂界非甲烷总烃和苯无组织排放浓度同样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技改后丽东化工无组织排放二甲苯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为0.05mg/m3,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苯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0.01mg/m3,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可见技改后丽东化工无组织排放二甲苯、甲苯能够确保厂界达标,对环境影响较小。
3、厂界臭气
根据监测,丽东化工厂界臭气浓度上、下风向监测浓度均为小于10,技改后全厂污染物变化较小,基本不会引起厂界臭气浓度的变化,对环境影响很小。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技改后丽东化工二甲苯无组织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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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储罐区150m。由于丽东化工公司所处位置距离周围居民区较近,且该公司为石油化工企业较为敏感,为妥善保险起见,本次评价建议丽东化工二甲苯无组织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仍沿用原有环评的要求设定为600m不变。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丽东化工技改后无组织排放二甲苯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2 水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技改后丽东化工生产废水产生量仅增加0.1m3/h,水质基本不发生变化。根据监测,丽东化工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各项指标能够满足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胶州湾前湾海域,对受纳海域水质影响很小。
4.3 厂界噪声影响结论
丽东化工技改后厂界噪声昼间均能够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夜间除3#点外也可满足标准要求。3#点位夜间噪声仍然超标4.9dB(A)。鉴于丽东化工北部没有环境敏感点,单纯从噪声角度考虑,技改项目的建设不会带来严重的扰民影响。
4.4 风险评价结论
丽东化工现状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较完备,技改项目可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运行后全厂环境风险仍处于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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