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
闽价房[2009]168号
日期: 2009-05-08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高施工图审查服务质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结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7]99号)试行情况,现对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省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建设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方可按本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施工图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各建强制指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委托人支付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审查收费按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概(预)算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屋建筑(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
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60%收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拆迁安置房、限价房项目等)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70%收取。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原审查机构支付。复查费用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50%收取。
审查机构所提交的审查结果达不到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负责完善,不得再加收审查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
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也不得降低审查质量压价竞争,并实行明码标价,在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价格、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收费的监督和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于每年3月底前书面向省物价局及所在地设关收费执行情况和收支情况。
自2009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2009年5月20日前仍按省物价局闽价房[200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表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表
累进计费率(‰) 程概(预)算额M(万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元) (%) 工 程 100 3 1.8 建设工程勘察费总额的3.5%。 0≤M<500 2.5 1.5 0≤M <1000 2 1.2 00≤M <4000 1.5 0.9 00≤M <8000 1 0.6 00≤M <16000 0.5 0.3 ≥16000 0.25 0.15 项目计算的施工图审查(不含勘察文件)收费金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单个项目计算的勘察文件审查收费金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