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150.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 岗作业。√
15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53.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54.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 155.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156. 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但可以不向从业人员通报。× 157.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
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58.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 间擅离职守。√
159.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规定的其他危险
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60.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的,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
关单位停止供水、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电话通知形式,有关
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161.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
单位或者个人,但要与其签订责任认定合同。×
162.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评估后,选择性的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6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只要遵照相关法律进
行即可,不需要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64.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需要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165.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需要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
育和培训。√
166.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
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
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67.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对其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
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置、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168.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69.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7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17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经安监部门批 准自行进行备案。×
17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
17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
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7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
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7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17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177. 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
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78.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只需要企业负责人之间讨论决策即可,不需要听取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179.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180.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可以暂不 考虑。×
18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 1 亿元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82.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
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批复。×
18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用古代盾牌之形状,取“防护”之意,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
“劳动安全”之意。“XX-XX-XXXXXX”是标识的编号。√
184.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85.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86.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