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更改。
4、需注意:
■海关已核注确需更改的情况的处理:海关删单、释放电子通关数据
■对于凭电子转单信息签发的通关单,需更改通关单的,原则上由口岸局在协调产地局的基础上进行更改。(《关于做好通关单联网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7?1012)
(三)报检时的出境启运地或入境口岸如何填写? 出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启运口岸”和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入境口岸”,应按货物的实际报关地口岸填写。
(四)进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如何报检?
进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在包装种类中按辅助包装报检,通关单上只显示货物的名称。
(五)进出口货物的集装箱随货物一起报检时,应如何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集装箱随货物一起报检时,在“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栏目内填写,不另行申报。
(六)列入金伯利进程中的货物,是否纳入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实施范围?
列入金伯利进程中的货物暂不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但仍需办理纸质通关单。
(七)一些暂未列入目录内的法检货物如进口旧机电等是否需要按通关单联网核查的要求报检?
目前暂未列入法检目录内的货物,如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发文规定须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的,应按照通关单联网核查的要求办理报检手续。
(八)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对收/发货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备案时有什么要求?
收/发货人在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保证正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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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出境非法检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是否出通关单?
根据目前青岛海关要求,出通关单,并且在“通关单备注栏”加注:本通关单近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通关使用。
(十)关于同批货物 1、同批货物的概念
2、同批货物涉及两个以上不同施检部门的,须出两个以上对应的通关单,报关时要求分开报关。
3、同批货物因不同的贸易方式或海关电子帐册管理等要求需要分单报关的,应分单报检。
七、通关须知
(一)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后,通关单号码与原通关单号码有何变化?
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后,通关单号码由15位变为18位。 (二)《出境货物通关单》中的有效期对企业报关有什么要求?
出境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有效期内。
(三)通关单状态信息有哪几种?其含义分别是什么? 通关单状态信息分为“已发送电子口岸”、“电子口岸已收到”、“海关已入库”、“海关已核注”、“海关已核销”、“海关未能正常核销”、“通关单已过期”。
“已发送电子口岸”,是指质检总局已将通关单电子数据发送给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已收到”,是指电子口岸已收到质检总局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
“海关已入库”,是指海关已成功接收通关单电子数据,企业可根据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已核注”,是指该份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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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已核销”,是指该份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结关; “海关未能正常核销”,是指海关核销通关单电子数据不成功;
“通关单已过期”,是指该份通关单超过有效期,通关单无法使用。
(四)企业如何查询通关单电子数据的状态?
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报检企业端回执、网站信息服务和短信通知三种方式供企业查询通关单的签发结果、内容及处理流程。
报检企业端回执:检验检疫机构在签发通关单时,自动生成一条回执信息,包括通关单号(18位)、目的海关等信息,并由报检通讯机发送给报检企业,企业可在电子报检企业端查阅该信息。
回执信息具体格式为:“企业电子通关,电子通关单号:370100207067888000,请到青岛海关办理通关。”
只有在第一次签发通关单时才向企业发送回执,办理更改的不向企业发送回执。
网站查询:企业取得通关单后,可通过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WWW.ECIQ.CN)查询通关单状态信息。使用电子密钥登陆的企业可以查到相关通关单的具体内容。
短信通知:报检企业可以在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WWW.ECIQ.CN)订阅通关单签发情况短信通知服务,以便掌握通关单传输状态,及时办理报关手续。该查询系统正在建设中。
(五)通关单联网核查后,涉及法检商品的报关单与通关单如何对应?
报关单必须与通关单确保“一单对应一单,一项对应一项”。
(六)一份报关单是否可以填报多个通关单编号? 根据海关总署与质检总局68号联合公告规定,申报法检商品必须录入通关单编号,并且一票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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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单编号。
(七)多份通关单对应一份报关单的,应怎么处理? 当出现一份报关单对应多份通关单的情况时,由海关负责处理。
(八)一份通关单对应多份报关单的,应如何处理? 当出现一份通关单对应多份报关单的情况时,企业向原通关单签发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拆分。
(九)签发通关单后发现需分批出运的,应如何操作? 应持原纸质通关单到原签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通关单分单手续,一份通关单仅可以拆分一次。
如果第一次领取通关单时已经分单的,不能再次提出拆单申请。
对于电子通关单数据已被海关使用并已比对成功的,不予拆分。
(十)通关单中没有货物的项目顺序,如何与报关单的货物顺序对应?
按照通关单中货物排列的自然顺序作为报关单中法检货物的项号进行申报。
(十一)2008年1月1日前签发的通关单(以下简称07年通关单),如涉及信息更改的,应如何操作?
07年通关单需要更改的,按照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比对要求向检务科申请办理更改手续。
(十二)07年通关单如涉及到海关HS编码调整的,应如何操作?
持07年通关单到检务科办理更改手续。 (十三)如何办理通关单的更改手续?
通关单电子数据已被海关使用并已比对成功的,企业不能办理更改或撤销手续。
通关单电子数据未被海关使用且符合更改条件的,更改时应退回原发纸质通关单,由原签发检验检疫机构对有关数据项进行相应更改后打印通关单并重新发送电子通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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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凭电子转单信息签发的通关单,其申请更改内容需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确认的,企业需向签发机构提供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更改确认书。
(十四)对企业取得通关单后,部分法检商品不报关的如何处理?
企业应持原纸质通关单到原签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或拆分手续。
(十五)企业如何避免退单情况的发生?
首先,确保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登记和海关注册时组织机构代码正确、一致。
其次,依据“先报检、后报关”原则,严格按照检验检疫相关规定报检。
最后,查询确认通关单电子数据已到达目的海关后,根据通关单的内容向海关报关,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内容一致。
(十六)因报关单的货物顺序与通关单不一致造成的退单应如何处理?
企业应按通关单的顺序对报关单的数据进行修改后,重新向海关申报。
(十七)海关未收到通关单电子数据应如何处理? 企业通过查询通关单的状态,向通关单电子数据滞留的部门咨询,并进行相关处理。
(十八)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时,应如何应对?
因检验检疫或海关出现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导致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运行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或海关公布的应急措施办理通关手续。
当应急情况解除后,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或海关完成相应的补救措施。
(十九)企业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为保证进出口货物的顺利通关,企业应提前做好相应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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