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t/a危险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简本
建设单位: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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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20000t/a危险废物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涿鹿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涿鹿县卧佛寺乡大斜阳村东南300米处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窑尾坐标N40°08′27.15″,E115°15′57.89″;暂存库位于水泥窑窑头西北30m处,中心坐标N40°08′31.94″,E116°16′2.71″。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61.8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操作时数及班制运行:全厂劳动定员104人,日工作24小时,采用四班三运转制,年工作310天。
工程总占地:暂存库占地面1100m2,位于厂区水泥窑窑头西北30m处。 项目建设期进度:工程建设周期共1个月,预计2015年1月投入使用。 2、建设内容
利用现有4000t/d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新建固态、半固态废物处置系统、废液处置系统及飞灰处置系统,新建1100m2固体废物暂存库等内容。供电、供水、环保、办公设施依托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
暂存库:暂存库位于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窑头西北30m处,占地面积1100 m2,建筑面积560 m2,可根据废物特性分区设置,设计暂存量200吨。
飞灰仓:靠近水泥窑窑尾处,占地面积100 m2,设计飞灰暂存量100吨。 拟建工程主要利用现有4000t/d水泥生产线中的回转窑焚烧废物,新增主要设备有气动隔膜泵、手动液压搬动车、飞灰仓、气动翻板阀、窑尾在线监测设备(HF、HCl)、活性炭净化系统等。
主要处置对象为:废酸、废碱、有机溶剂废物、乳化液、工业危险废物、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精馏残渣、废矿物油等液态、固态、半固态危险废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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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能力20000吨/年,其中废液7000、飞灰10000吨/年以及固态、半固态危险废物3000吨/年。涉及危废分别属于HW02、HW03、HW04、HW05、HW06、HW07、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HW19、HW24、HW32、HW33、HW34、HW35、HW37、HW38、HW39、HW40、HW42、HW43、HW44、HW47、HW49等30类危险废物。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原水泥生产的主要物料用量,新增新鲜水、中水、电用量分别为:1763m3/a、1395m3/a、10.2万Kwh/a。
3、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衔接
①给排水:拟建工程新增用水量为10.1m3/d,其中新鲜水5.6m3/d,全部为工作人员生活办公用水,来源于厂内管网;中水用量4.8m3/d,来源于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主要用于车辆及容器清洗。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为8.5m3/d,其中生活污水4.5m3/d,车辆清洗水水2.3m3/d,容器清洗水1.7m3/d;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车辆、容器清洗水全部由废液处置系统送窑处置。全厂废水仍然为零排放。
②其它:项目供电、采暖、办公均依托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 ③公用工程设施衔接
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用水由厂区地下水水井供给,日常供水能力可以满足拟建工程新水需求。
暂存区办公采暖采用空调供热。拟建工程厂区不新增办公设施,全部利用涿鹿金隅水泥有限现有办公条件,可以满足拟建工程需要。
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电源为厂区附近100KV区域变电站,厂区建有10.5kV总降压变电站一座,另有12MW纯低温余热发电组一套与总降10.5KV段母线联络。可以满足拟建工程用电需要。
4、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工程属于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中鼓励发展的危废处置技术,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3年国家发改委第16号公告)中规定的项目,是《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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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3—2017年)列入的重点工程项目;同时涿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经以“涿鹿工信技改备字[2014]19号”给予备案,因此拟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环境空气
区域各监测点位SO2、NO2、TSP、PM10、氟化物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铅、锰日均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标准限值要求。SO2、NO2、氟化物小时浓度最大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HCl、氨、H2S、六价铬一次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地下水
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表明:PH指数为6.95~7.48,总硬度为309~333mg/L,溶解性总固体为527~549mg/L,硝酸盐氮为0.48~3.47mg/L,亚硝酸盐氮为未检出~0.007mg/L,氟化物为:0.35~0.47mg/L,氯化物为:5.40~9.26mg/L,硫化物为0.016~0.022mg/L,硫酸盐为17.6~30.8mg/L,总磷为0.02~0.08 mg/L,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氰化物、铜、锌、锰、镍、汞、砷、镉、六价铬、铅、钴、铍均为未检出;各项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表明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
(3)声环境
各评价点昼间昼间和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土壤环境
各监测点土壤中pH、六价铬、铜、镍、锌、砷、汞、铅、镉、阳离子交换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3 拟建工程的环保措施结论
1、厂址选择的可行性
拟建项目选址的用地性质、位置符合涿鹿县规划要求。选址位于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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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不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Ⅱ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厂址位于涿鹿县城区和卧佛寺乡主导风向的侧风向。
拟建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库距离周围最近村庄(大斜阳村)为640m,经计算危废暂存库防护距离为200m,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新增水泥生产线焚烧设施满足《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厂址选择没有反对意见,厂址区域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9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焚烧窑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二噁英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28.7mg/m3、200mg/m3、0.3mg/m3、0.01mg/m3、0.05ngTEQ/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有关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HCl、HF、Hg、Cd+Pb+As+Ti、Be+Cr+Sn+Sb+Cu+Co+Mn+Ni+V的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m3、0.3mg/m3、0.01mg/m3、0.03mg/m3、0.05mg/m3,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有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水泥窑的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焚烧废物不会改变原工程烟尘、NOx、CO等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废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进入水泥熟料中,并被固化在水泥矿物中。通过对已稳定运行多年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生产线的监测资料以及燕新建材公司试烧期间的实测数据的类比调查,拟建工程尾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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