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把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有机结合起来。在国家体制和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完全平等。在基层民主建设上,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起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自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这一系列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又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有效性,实现了民主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使人民民主有了可靠制度保障。
5.使人民民主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充分实现
民主作为人类长期追求的一种政治理想,其本意是要求实行多数人的统治。而要真正实现多数人的统治,仅仅有政治上的权利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实现人民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上的平等或民主。中国共产党始终追求广泛全面的人民民主,在长期奋斗中,不仅领导人民努力争取政治权利,而且努力实现和发展人民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方面的民主权利。邓小平强调,要逐步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只有在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实现其权利与义务,其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才有坚实的基础。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化、经济管理中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化逐步得到落实,人民依法享有各种政治权利和基本自由,人民对国家事务、经济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更加广泛,人民享有的工作权、休息权、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权利得到越来越有效的保障,从而使人民民主权利逐步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6.使人民民主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有效的作用
人民民主不仅要体现为国家的政治制度,而且要体现为科学的政治运行模式。中国共产党把人民民主原则运用于国家和社会管理之中,实现了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国家权力的运行采用民主机制,在制定法律和做出决策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广泛讨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的呼声和意愿。同时,国家权力的行使又贯彻集中的要求,国家一切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表机关,人民通过这个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在这种运行机制下,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都要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这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相互掣肘是根本不同的。民主集中制体现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机构的权力由人民赋予、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同时,在国家权力的运用上又实行有效的集中,以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的政治优势。由此既体现了人民权力的至上性,又保证了人民权力的统一性。从实践来看,无论是应对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上海世博会,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都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权力运行的协调高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四、中国共产党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主要经验
在长达90年的奋斗中,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作为自己的目标,既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民主的正确方向,又坚定不移地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人民民主,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
验。
1.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三个统一”,既是发展人民民主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人民民主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人民利益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人民民主也就无从谈起。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意愿,离开人民当家作主,不受人民监督,党的领导和法治就会脱离正确方向,就会变质,就谈不上人民民主。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离开依法治国,就不能正确地实行党的领导,就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不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人民民主就不能得到可靠保证。
2.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必须紧紧依靠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
人民民主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也不同于历史上其他的民主,它是由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也是由他们共同建设的民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依靠人民群众进行夺取政权的武装斗争,而且依靠人民群众进行争取民主的政治斗争。1945年,毛泽东在著名的“延安对话”中,对黄炎培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正是依靠
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民主才能发挥出强大的力量和作用。民主是具体的,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关键是要看它是否符合本国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是否符合本国的实际情况。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和艰苦探索得来的,既遵循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完全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人民愿望的民主。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靠人民群众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指明了方向,必将进一步推动人民民主更好地发展。
3.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必须不断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人民民主必须靠制度来保证。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前30年的历史经验表明,制度建设对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人民民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石,是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四个制度”,推进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就能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4.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必须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人民民主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有力地推进了人民民主的发展。但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新情况相比,我国政治体制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加以完善。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与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相适应,与我国的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相适应,既积极又稳妥,既坚定不移又循序渐进,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5.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必须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
中国共产党集中了全民族的优秀分子,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扩大党内民主,党就没有创新活力,党的团结统一就难以巩固,党的领导方式就不可能是民主的,因而也不可能有效推进人民民主。党内民主建设不仅关系到党的领导水平与执政能力,而且关系到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发展,因此,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以此带动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党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更好地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从而进一步促进人民民主的实现和发展。
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20世纪前期,面对灾难深重的旧中国,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当历史进入21世纪,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繁荣强大、充满生
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仍然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庄严承诺。这表明,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将随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