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加重要的施工协调会,协助委托单位发表意见、整理会议纪要。 8、围绕工程项目,协助委托人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控制度,协调处理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委托人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代理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委托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
9、参与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各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0、参与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审查验收资料,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1、参与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12、协助委托人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正常使用。
13、协助委托人进行索赔管理,代理委托人向有关当事方索赔,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4、协助办理建设工程侵权纠纷。
15、代理委托方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或仲裁。
六、律师配备
1名资深律师担任首席律师,其他律师或助理1-2名,组成项目律师团队,全程负责处理项目法律服务范围内的各项法律事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还可随时增派骨干律师参加项目律师团队的工作,以加强律师团队的工作力量。
七、律师工作方式及时间
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项目律师团队可以定期、不定期或常驻的方式到委托方单位办公或到项目现场办公。如一方因特殊情况需变动时间,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紧急情况下,项目律师应立即到达现场。
八、工作方法
1、简单的法律咨询,由承办律师口头解答;
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提供法律意见的,由首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项目法律事务提出改进性措施的,根据需要由首席律师或其他承办律师出具《法律建议书》;
4、对项目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评判,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首席律师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5、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和委托方的要求,首席律师或其他承办律师以委托方法律顾问的名义参加有关会议,在征得委托方领导或其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代理委托方发表意见或建议,并协助有关各方完善会议纪要。
6、对项目法律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或由委托人委托,代理办理公证。
7、对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程量变化、工程价款变更、影响工期的原因等事项,可由律师协助办理证据收集或保全,为责任的划分和承担准备证据材料。
8、受委托人委托,参与与项目法律事务有关的商务活动(如磋商、调解、谈判和签约)。
9、代理与项目有关的诉讼、调解、仲裁、听证等法律事务。
九、工作流程
1、日常类法律事务工作流程
①接受委托人交办的法律事务或律师主动承办法律事务。
根据委托人委托或项目律师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律师团队统一建立工作日志,及时、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及相关事项。
②审查、修改、起草、出具法律文件。
所有经律师审查的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须留存复印件一份并归入律师工作档案;律师出具法律文件由项目律师团队统一编号并建档。承办律师在收到待审法律文件后,应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对于重大事项,必须由首席律师审核。在接受起草、出具法律文件的委托后,应首先对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认工作,然后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必要时应检索有关法律和背景资料,然后才能出具法律文件,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法律文件,必须经首席律师审核并签字。简单文件在一个工作日内,重要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复杂或重大文件交项目律师团队或律师事务所集体审议修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
③ 归档
工作日志由项目律师团队归入律师事务所档案,留存备查;律师审查或出具的法律文件副本,归入律师事务所档案,留存备查,正本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委托人。
2、非日常类法律事务工作流程 ① 接受委托人交办的专项法律事务
对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非日常性法律事务的处理,与日常性法律事务的处理应有所区别。其中对于突发性事件,律师应做出快速反应,综合分析各方面的信息,迅速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材料,主动介入,凭借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做出初步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交委托人,为委托人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② 调查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
对于重大事项,如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各类事故、工程量的重大变化、工程价款的大幅调整、工期大幅度延误等,律师应协助委托人调查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调查收集证据要做到及时、全面、充分、完整、取证程序合法,以便为案情分析、责任划分和责任承担提供依据。证据保管由专人负责,立卷存档,妥善保存。
③ 分析、研究委托事项,提出解决方案。
承办律师对委托的非日常法律事务应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于重大事项的解决方案,应经首席律师审核,必要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召集多位资深律师进行分析讨论,然后提交委托人。
④ 实施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经委托人批准后,由承办律师负责实施或协助委托人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委托方和首席律师通报,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⑤结案、报告工作
案件办结后,承办律师对有关材料进行及时整理,并书写小结,把有关材料和小结及时归档,留存备查。承办律师就结案情况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作。
十、工作监督
项目律师团队定期于每月月底向委托人及律师事务所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律师事务所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律师团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